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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会通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会通股份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1年,会通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必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1年,会通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会通股份经营情况,对会通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2021年,保荐机构督导会通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会通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会通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会通股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会通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充分理由确信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会通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会通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会通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1年,会通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1年,会通股份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年,保荐机构和保荐人未发现会通股份存在重大问题。

三、 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0,093.2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8.8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5.0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0.34%。公司2021年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主要系公司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从而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公司停止销售防疫物资产品的影响所致。若未来出现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市场需求萎缩、行业竞争加剧、重要客户流失等不利因素,或者公司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市

场开拓能力不足等情形,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可能有所放缓,存在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风险

技术人员队伍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保障。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无法及时补充高水平技术人才或者公司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外泄或开发滞后的失密风险

技术配方是改性塑料的核心,不同客户因其产品差异对改性塑料性能的要求不同,掌握和不断研发独特的高性能改性技术配方是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如果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则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未能把握住客户的需求变化或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升级,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约91%,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当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5%时,对主营业务成本预计影响3至4个百分点;当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10%时,对主营业务成本预计影响6至7个百分点。如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风险

2021年,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为40.56%,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未来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问题,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为122,697.49万元。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相较2020年有所增长,若下游行业出现不利变动导致下游客户资金状况出现问题,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若下游行业出现不利变动导致下游客户资金状况出现问题,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2021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60,910.6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1.81%。公司主要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不同客户、不同牌号产品的要求,公司会采用不同的产品配方以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若公司因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因素不能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无法正常销售,或者未来原材料和主要产品售价在短期内大幅下降,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3、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21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7.08%,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形成经营性负债金额较大,同时,由于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因此通过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导致负债规模处于较高水平。此外,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通过新建产能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张,资本性支出增加的同时负债也相应增加。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若公司经营资金出现较大缺口,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行业中,来自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者众多,既有一批历史悠久、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巨头,又有数家具备一定规模且已登陆资本市场的国内企业。公司与巴斯夫、陶氏

公司、金发科技等国内外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随着产业整合的推进,行业将可能呈现规模、技术、资金实力全方位竞争的态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2、下游家电、汽车等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家电、汽车以及其他领域。该等行业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自身行业周期的影响会产生波动。其中,家电领域受到宏观经济增速、居民消费升级等多项因素影响,汽车行业受到节能减排政策、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等多项因素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家电、汽车以及其他领域,该等行业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自身行业周期的影响会产生波动。其中,家电领域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城镇化速度、居民消费升级等多项因素影响,汽车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增速、节能减排政策、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等多项因素影响。

如宏观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或产能严重过剩,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销售数量的下滑,公司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490,093.29412,374.701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5.0618,221.12-7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1.1316,045.63-8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97.43-8,83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9,761.65168,949.430.48
总资产515,683.83431,127.1819.61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同比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44-7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44-7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38-89.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914.04减少10.8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12.36减少11.3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944.09减少0.15个百分点

1、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0,093.29万元,同比增长18.85%,其中,家电领域,通过产品不断迭代升级,强化产品特色,稳固和扩大市场份额,家电材料实现销售收入292,056.21万元,同比增长19.81%;汽车领域,注重产品持续创新,深挖市场份额,汽车材料实现销售收入106,064.06万元,同比增长

24.70%,其中,报告期,公司产品成功进入国内外多家新能源车企供应链体系并实现批量供货;细分领域,聚焦产品应用细分市场,搭建和壮大特种工程材料产品线,不断扩大产品的下游应用场景,公司在包括5G通讯、光伏、电子电气、可生物降解等细分领域实现销售收入66,643.22万元,同比增长64.50%。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7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9.46%,主要系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相较上年增长,公司单位材料成本较上年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97.43万元,主要系公司持续强化客户和供应商信用管理,优化客户结构,客户回款较为及时以及公司采购端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72.73%,公司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89.4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影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重视技术积累和发展核心能力,针对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可生物降解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产品自主研发形成了独特的核心技术体系。近年来公司研制的多种特色材料产品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公司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截至2021年末,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62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参与起草、修订14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和4项团体标准。此外,公司获得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奖项,包括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行业级科技进步奖、安徽省专利奖优秀奖和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技术需求奖等,公司综合竞争优势稳居行业前列。

公司强大的技术创新及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在提高产品开发效率和生产效率、满足客户对于产品供应效率需求的同时,也确保公司紧随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迅速开发高性能、质量稳定的改性塑料产品。因此,技术优势构成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产品优势

公司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材料系列、可生物降解系列等多种产品平台,公司针对下游应用的特点,开发了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可生物降解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特色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通过多年来持续的产品创新,公司的产品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及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为导向,通过有针对性的技术研究、应用配方研制和终端产品开发,满足客户定制化的产品需求,与下游诸多重

要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在家电领域,公司客户范围涵盖了美的、TCL、海信、海尔、创维、奥克斯、飞利浦、惠而浦、松下、冠捷、BOE、惠科、博西华、长虹、LG、富士康、康冠及万和等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占据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为响应国家碳中和战略,实现环保减排目标,同时也迎合家电产品外观绚丽多彩的设计风格,公司扩大研发投入,材料技术持续创新,大力推广PCR环保可回收材料、免喷涂材料等,已在家电全品类上应用推广,家电领域营收规模持续增长。

在汽车领域,公司产品凭借轻量化、低气味、低碳排放、智能座舱、精致美学的技术优势,在国内众多知名汽车企业的内外饰、电子电气以及动力总成等零部件方面均得到了广泛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领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4.70%,客户包括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广汽本田、广汽丰田、比亚迪、吉利、长城、东风小康、奇瑞、江淮等知名汽车企业。

随着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大增,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已成为汽车行业整体的发展方向。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市场,全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整车材料开发与推广,实现新能源领域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知名新能源车企展开了全方位深度合作,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比亚迪、吉利、奇瑞、江淮等,产品已获准认可并应用于前述客户的多款新能源汽车。同时,公司也不断开拓新势力车企客户,与蔚来、小鹏、威马、金康、合众、零跑等国内外知名车企展开深入合作,并稳定批量供货。

在细分市场领域,公司通过在工程材料及特种工程材料的技术创新和下游市场拓展,与客户在材料应用特性、进口替代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报告期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5G通讯方面,公司的产品已通过华为、爱立信、京信、摩比及通宇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测试或认证,并已实现不同规模的供货;电子电气方面,公司与富士康、福斯罗、春风动力、三花等客户建立了良好客户关系,持续保持稳定供货;手机领域方面,公司与传音、中兴、闻泰、华勤、龙旗等多家手机主机厂及配套厂商开展合作并实现供货;光伏领域方面,公司已与多家行业头部企业开展合作,

产品在隆基、晶澳、晶科、阿特斯、正泰已完成性能测试,目前正推进认证工作。

(四)服务优势

公司目前拥有安徽、广东、重庆三大生产基地,并已完成对安庆会通一期生产基地项目的投产,公司产能和客户响应能力大幅提升,目前已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交付网络,就近生产,快速响应,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在市场服务方面,公司在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部、东北六大销售区域打造了以客户为中心、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的市场服务团队。在技术服务方面,公司具备全系列产品开发和检测项目能力,形成了基础研究、常规产品、特色产品和前沿产品梯次配置的产品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从模流分析、材料设计、材料应用研究、材料测试到材料交付全流程的材料创新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

(五)人才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多年以来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及外部引进结合的方式,不断充实人才队伍,打造了一个年轻高效、极富奋斗精神和创造力的优秀团队,团队成员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富于创新精神,有能力通过创新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技术团队涵盖了高分子材料、高分子物理、材料工程、化学工艺、自动化控制、模具成型等专业领域。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万元)19,286.58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万元)-
研发投入合计(万元)19,286.5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9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二)技术突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汽车用高性能环保材料关键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获行业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自主研发的“一种准渐变色离子增强次光源高透光、抗光腐蚀隐藏显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获得安徽省专利奖优秀奖、“新能源

汽车电池用轻质高强耐腐蚀轻量化材料的开发”获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技术需求奖、“高流动、低收缩、免火焰汽车保险杠用聚丙烯(PP)改性材料”“防护服用聚乙烯透气膜料”“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电缆护套料”获企业标准领跑者荣誉称号。此外,公司自主研发的“降噪高阻尼ABS复合材料”和“低介电长玻纤增强聚丙烯天线罩材料LFPP-1436”被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不断引入行业高端人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为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专利获取情况

2021年,公司取得16项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受理90项专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会通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8,074.61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5,292.47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1,423.50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31,697.6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39.0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会通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会通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注)年初持股数(股)年末持股数(股)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李健益董事长14,928,57114,928,571-
方安平董事、总经理10,653,03810,653,038-
李荣群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6,857,1436,857,143-
吴江董事、董事会秘书---
杨勇光董事、财务总监---
高波董事(离任)---
王灿耀董事4,565,5884,565,588-
王丛独立董事---
张瑞稳独立董事---
徐劲科独立董事(离任)---
张大林独立董事---
宋海燕监事会主席---
刘刚监事---
李玉兰职工代表监事---
钟理明副总经理3,600,0003,600,000-
任东方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周海核心技术人员---
吴摞核心技术人员---
闫溥核心技术人员---
卢健体核心技术人员---
韩春春核心技术人员---
姓名职务(注)年初持股数(股)年末持股数(股)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合计/40,604,34040,604,340-

注: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吴江通过泰安聚道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57,143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监事会主席宋海燕通过泰安聚道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349,580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杨勇光通过泰安圆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913,112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任东方(离任)通过泰安聚道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52,101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海通过泰安聚道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02,521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吴摞通过泰安聚道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840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闫溥通过泰安聚道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840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卢健体通过泰安圆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6,093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韩春春通过泰安圆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3,751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 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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