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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德生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生物”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明德生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通过委托理财所参与的金融理财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除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以外的其他理财产品。

(2)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

升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拟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在该额度的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3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林尚研 徐学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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