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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短信、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

2. 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瑞英女士召集并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核,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2021年监事会的履行情况,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投资者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主动召开、出席以及列席公司有关会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内部控制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作及经营

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在各个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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