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2]008475号 |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4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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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8475号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国瑞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瑞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国瑞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2]008475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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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国瑞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瑞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国瑞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国瑞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胡 超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黄沈洁 | |||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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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5,00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73元。截至2017年1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43,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8,1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05,100,000.00元。
截止2017年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信验字[2017]2-0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0.0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8,340.05万元;于2017年1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702.05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74.26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主要用于船用电气设备扩产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他营运资金项目,并于2017年1月11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
专项报告 第2页
资金总额的1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常熟五星支行 | 1102025329006153672 | 233,700,000.00 | 0.00 | 活期(已销户) |
宁波银行常熟支行 | 75060122000276158 | 79,550,000.00 | 0.00 | 活期(已销户) |
合 计 | 305,100,000.00 | 0.00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专项报告 第3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51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4.2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676.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7年度 | 22,465.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8年度 | 2,395.18 | |||||||||
2019年度 | 3,065.20 | ||||||||||
2020年度 | 775.60 | ||||||||||
2021年度 | 1,974.2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船用电气设备扩产项目 | 否 | 23,370.00 | 23,370.00 | 0.00 | 21,013.32 | 89.92 | 2015年6月2日 | 否 | 否 |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140.00 | 4,140.00 | 0.00 | 2,221.95 | 53.6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其他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0.00 | 3,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船用电气设备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0.00 | 3,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74.26 | 1,974.2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0,510.00 | 30,510.00 | 1,974.26 | 30,676.31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船用电气设备扩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为此项目未达到预计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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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根据 2017 年 3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40.05 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公司根据 2019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已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已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本年度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