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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10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1日9: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6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参会人员:2022年4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更生先生。

七、议程安排

序号议 程报告人
宣布会议开始,通报会议到会情况王更生
逐项报告如下议案
1《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雷 斌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王更生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何 浩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邹德成
5《关于预计2022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吕 毅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邹德成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邹德成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吴 越
9《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计票人计票及统计结果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经营层回答股东提问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
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宣布最终表决结果(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王更生
宣读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王更生
十一宣布会议闭幕王更生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电力》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2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维护股东利益。现将一年来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极具挑战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冲击、销售电价下调等叠加压力,公司董事会带领公司上下在艰难的困局中破冰前行,推动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来之不易的优异成绩。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5,135.44万元,同比增长68.47%;营业利润15,335.20万元,同比增长66.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27.58万元,同比增长

76.06%;基本每股收益0.29元,同比增长76.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8%,同比增加2.03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58,207.86万元,同比增长5.31%。公司荣获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优秀董事会奖”,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两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

1.“主业”“产业”两翼齐飞

公司聚焦电力、自来水核心业务,大力拓展电水设计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智能运维等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战略转型开创崭新局面。主业方面,以增供扩销、提质增效为工作主线,经营业绩实现逆势增长。遂宁地区完成售电量317,763.6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3.61%;自发上网电量60,641.3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5.58%;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合理节税3,000余万元;加强工程预决算审计,节省支出2,000余万元;大力实施“打包式”检修和带电作业,多供增收。产业方面,利润贡献率超过40%。市场化签约售电量同比增长19.36%。智能运维创收同比增长52.62%。建成5座集中式直流充电站(47个充电终端),服务充电客户2万余次。电水设计测绘资质升级,增强了市场竞争力。酒店宾馆顶住了疫情“冲击波”,以优质服务赢取市场和口碑。

2.电水网发展提档升级

适时动态修编“十四五”电网规划,重点工程建设高效推进。完成110千伏安居站增容扩建和金家沟站建筑主体工程建设;永兴、安居锂能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开工;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上线路80余公里。两条自来水过江管道提前投运,新建、改造DN300以上供水管道15余公里,“三纵四横”水网更加坚强。

3.优质服务精益求精

投资2,000余万元建成专线,保障重大项目用电需求,服务遂宁招商引资等工作大局。推进“三省+三零”服务,实施61项营商环境优化举措。实现智能电表全覆盖。升级962501热线平台,扩展“掌上明

星”APP功能,离柜缴费率超过95%。加快“电水一窗通办”业务融合,用户体验感进一步提升。公司被省企联授予“2021年四川服务业百强企业”。

4.改革创新增添动力活力

完成13项课题研发,取得9项国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3个创新项目获市级奖励,“邓斌劳模工作室”被授予省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科技创新增强了动力。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修订员工奖惩规定和全员绩效管理细则,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内部改革激发了活力。开展数字化转型设计和方案编制,升级五大管理系统,建成数据中台,投运智能运维平台,夯实“数字明星”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占多数席位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对公司建设项目投资事项认真探讨论证,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助力。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10次,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一是审查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二是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确定审计工作安排,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工作。三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审计机构的建议。四是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审计问题的整改。审计委员会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副总经理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建议,对建议人选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候选人资格依法合规。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内的人员2020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维护薪酬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规范高效审议通过了36项

议案。涵盖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利润分配、关联交易、修订治理制度、提名董事候选人等重大事项。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独立董事就关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认真调查研究,客观独立发表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积极建言献策,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召集股东大会及决议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法召集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10项议案。均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董事会及时执行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现金分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项决议。董事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披露,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1.内控合规管理情况

高质量完成证监会部署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44项制度,编制并宣贯《重大事项决策及信息披露合规操作手册》。深化内控评价与审计,推动整改落实,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及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以投资者需

求为导向,注重法定信息披露与自愿信息披露相结合,充分揭示公司价值,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全年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报告53份,未发生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生更正和补充公告的情形。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培训情况

2021年,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规范运作和证券业务培训15次,持续提升“关键少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是保持投资者热线24小时畅通,接听投资者电话百余次。二是组织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三是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76个,回复率100%。通过多渠道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双向互动沟通,增进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和信任。

(五)投资者回报情况

董事会牢固树立积极回报股东意识,注重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09年至今,公司已连续多年实施现金分红。报告期内,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所处发展阶段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1年6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总股本4.2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07.16万元。保障了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同时兼顾了股东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期望。

二、2022年度工作思路

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中央经济工作会、全国能源工作会强调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对保障能源安全、建设能源强国等作出系统部署。四川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经济工作会和“两会”对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经济工作等作了具体部署。遂宁市委经济工作会根据“1336”总体思路,安排了全年经济工作十项重点任务。总体来看,公司当前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需要我们增强系统思维,准确把握新政策、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既定战略和蓝图,在大局、大势中加快转型突破,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主要目标

2022年公司主要经营目标是:力争完成自发上网电量5.10亿千瓦时,售电量39.50亿千瓦时,售水量4,60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12,782万元。

(二)工作思路

2022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至关重要。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建设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的战略目标不动摇,坚持提质增效工作主线,围绕“抓基础、促发展、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在管理上精益求精,在改革上创新突破,在发展上稳中求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抓好电网水网建设,扛起保供责任。做好电力、自来水保供,不仅是经济责任,更是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一是推动网络规划落地。

紧密结合供电新形势和政策新投向,适时优化“十四五”电网规划,打造坚强主、配网架。优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机制,全力保证新负荷接入。有序实施10千伏项目网格化建管,增强负荷转供能力。二是推进重点项目投运。年内加快建成金家沟、永兴、锂能3座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两条110千伏线路等重点项目,完成76个村农网改造。结合遂宁全域推进“海绵城市”,争取同步实施老旧弃管小区电力、自来水设施改造,助力“韧性城市”建设。三是保障电网水网安全运行。持续筑牢电网“三道防线”,加强电网运行分析、负荷预测、技术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提高电网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大幅压降电力线路故障跳闸率和自来水爆管率,提高供电供水可靠性。

2.着力创新突破,加快转型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实现“双碳”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一是拓展售电业务。有机整合公司既有的客户优势、服务优势、资源优势,推行“1+N”经销商服务模式,做优存量,做大增量。二是用好智能运维平台。贯彻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提出的“加强精细化用能管理,确保民生和公共用能需求”的新要求,把握好综合能源服务和需求侧管理的关系,提前布局用能服务,从立足供区到走出供区,积极探索“智能运维+能效管理”的新模式。三是探索构建充电车联网。按照“强规划、轻资产、重平台”的思路,探索构建成渝连接带充电车联网。挖掘车辆、通信网络等资源价值,开辟数据服务、咨询服务、增值服务、低碳出行服务等新蓝海。四是提升设计、安装竞争力。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提升专业能力,增强开拓意识,稳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3.筑牢发展根基,提升经营质效。抓住管理这个“永恒主题”,加

快夯实管理基础,敢于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确保效益提升。一是向成本投资要效益。动态优化经营策略,加大人、财、物管控力度,强化审计监督,将经营管理与监管要求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投资评估与考核机制,算好效益账,优化投资规模和方向,做大资产、做精投资、做低成本。二是向强基降损要效益。提升线损水损科技管理水平,深化专业分析,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和奖惩机制,有序推进精准降损。强化财务、营销稽查,杜绝跑冒滴漏。三是向风险管控要效益。加强法治企业建设和合规管理,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运转协调的公司现代化治理体系,防范关键领域“灰犀牛”“黑天鹅”事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防控体系,提高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的预判、预控和处置水平。四是向数字赋能要效益。持续推进数据治理,夯实“数字明星”基础。逐步建成数字电网、数字管理、数字营销、数字服务,在为用户提供可靠、便捷、高效、智慧的新型用能服务的同时,实现公司生产管理和运营质效的跃升。

4.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持续提升企业治理效能。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自觉地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谋划发展战略、制定工作举措、完成重点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政治监督,保持党风廉政建设高压态势,守牢底线红线。优化纪检组织体系,用好“三项谈话制度”和“四种形态”,持续纠治“四风”,确保改革发展氛围风清气正。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人才原则,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和考评机制,打造高素质的干

部队伍、专业化的员工队伍、有竞争力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公司改革发展凝聚强大的人才力量。四是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持续推进战略认同、价值认同、文化认同,深入开展群团活动,提升员工幸福指数,让广大员工凝心聚力推动公司健康发展。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带领公司上下戮力同心、顽强拼搏,坚定不移地推进“两翼齐飞”发展战略,奋力夺取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建设新胜利,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2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大会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重大投资项目、关联交易、现金分红政策执行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个议案,相关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届次内容披露日期
12021.4.1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1、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4.16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1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10、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2021.4.27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1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1.4.28
32021.8.25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13、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8.27
14、关于投资建设永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议案
42021.9.6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15、关于投资建设安居锂能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议案2021.9.7
52021.10.1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16、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1.10.13
62021.10.29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17、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1.10.30
18、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1.12.17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19、关于调增2021年购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2021.12.18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董事会能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有为,没有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运行、财务成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投资9,902万元建设永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资7,966万元建设安居锂能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监事会认为,投资建设输变电工程有利于优化公司电网结构,满足供区用电负荷增长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金融

服务日常关联交易、调增2021年购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以及调增购电预计金额,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存款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均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关联方均进行了回避。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七)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检查情况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事项的筹划、传递、报告、审批等各个环节,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况,也不存在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和资产资金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履职能力,诚信勤勉履行各项职责,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2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我向大会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母公司、7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年一致。

三、会计政策变更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衔接规定,公司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2021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2021年财务报表年初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主要产销指标完成情况

遂宁地区完成自发上网电量60,641.3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

15.58%;完成售电量317,763.6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3.61%;完成售水量4,553.17万吨,同比增长7.77%。

(二)资产负债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

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58,207.86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5.31%;负债总额104,317.10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7.5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52,889.80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4.40%;资产负债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调整金额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1,457,202.371,457,202.37
资产合计1,457,202.371,457,202.37
租赁负债1,457,202.371,457,202.37
负债合计1,457,202.371,457,202.37

报表项目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调整金额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1,457,202.371,457,202.37
资产合计1,457,202.371,457,202.37
租赁负债1,457,202.371,457,202.37
负债合计1,457,202.371,457,202.37

率29.12%,比上期期末增加0.60个百分点。其中:

1.资产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2,373.95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70.3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电力交易平台售电收入增加。

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356.57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220.6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四川明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预付物资款,按合同约定,暂未结算。

合同资产:本报告期末6,858.87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119.9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及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开展业扩工程,按履约进度确认的合同资产增加。

使用权资产:本报告期末161.5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启用新会计科目。

开发支出:本报告期末0元,比上期期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有的开发支出项目均已按进度完工,按规定进行了转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1,100.00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83.3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新增以定期存款质押的售电业务保证金。

2.负债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末20,768.91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55.7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委贷协议已到期,暂未偿还。此笔负债

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32.55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99.6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华龙公司委贷协议已到期,暂未偿还。此笔负债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2,207.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取的合同负债中待转销项税额进行了重分类。

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8,000.00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向银行取得的借款增加。

租赁负债:本报告期末13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启用新会计科目。

递延收益:本报告期末4,451.32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208.2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弃管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程完工验收转入递延收益。

3.股东权益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实收资本(股本):本报告期末42,143.27万元,较上期期末未发生变化。

专项储备:本报告期末2,362.23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7.4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自来水公司计提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增加。

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末1,000.97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9.1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华龙公司实现的利润增加,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增加。

(三)经营成果实现情况(合并利润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805.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58%;实现营业利润15,335.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67%;实现净利润12,411.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27.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06%;实现每股收益0.2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10%;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8%,比上年同期增加2.03个百分点。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192,805.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售电量增加、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拓展、新冠疫情有效控制使酒店宾馆业务逐步回暖,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本报告期170,854.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售电量增加,为了保证遂宁地区正常电力供应,购电成本相应增加。

研发费用:本报告期22.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7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加大信息开发研究力度,对调控私有云进行了专题研究。

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2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账龄组合应收款项收回,计提坏账准备相应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237.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已实施的三个安装施工项目,由于三家单位资金困难,公司多次结算未果,根据目前情况判断,收回可能性极小,公司将此三个项目确认的合同资产遵循谨慎性原则,

计提了减值损失。

其他收益:本报告期646.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1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00万元。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2,72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5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增加,按税率计算所得税费用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12,327.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6.06%,主要原因一是涪江上游来水水情较好,遂宁地区自发上网电量同比增加;二是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复工复产及新增企业用电需求增加,遂宁地区售电量同比增加;三是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电水安装、智能运维等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利润增幅较大。

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83.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6.28%,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华龙公司同比实现的利润减少,按持股比例计算减少。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0.2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1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按公司股本计算每股收益增加。

(四)现金流量情况(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08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04.76万元,增长8.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21,731.86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31.50%,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17,705.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33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2,67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7.9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向银行取得的借款增加。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2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拟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拟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销售电力。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本84,591,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谭洪恩

注册资本:500.00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

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履约能力

公司能够按月支付采购电力款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华龙公司能够按月收回销售电力款项,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一)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26日00:00至2022年12月25日24:00期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40亿千瓦时,金额145,600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2021年12月26日00:00至2022年12月25日24:00期间,华龙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1亿千瓦时,金额1,800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二)定价政策

上述购、售电定价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价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23号)、《关

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8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结算方式

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实行当月计量、当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每月25日抄表计量,当月结算当月电费。华龙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实行当月计量、次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每月25日抄表计量,次月结算当月电费。

四、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公司(或子公司)关联人2021年预计发生金额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购买电力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76,772.4476,772.44
出售电力华龙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1,600.001,393.29

备注:2021年预计金额包括股东大会批准74,500万元,董事会调增2,200万元及办公会追加确认72.44万元。

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公司(或子公司)关联人2022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购买电力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145,600.00100.0076,772.44100.00
出售电力华龙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1,800.00100.001,393.29100.00

备注:上述购售电金额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在彼此供区内发生的电费金额。价格按所在地统一的电费标准执行。

公司预计2022年购电金额比2021年购电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遂宁地方经济发展态势,预计用

电负荷将持续增长;二是受国家政策性市场化电价改革影响,购电平均价格大幅增长;三是供区内锂电企业重点项目建成投运,用电需求增加。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该等关联交易行为仍将持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是公允的,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2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560,884.5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5,256,088.45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304,796.06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146,641,628.63元,减去2021年已分配2020年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2,874,791.19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14,61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7.35%。

2021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123,275,806.7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2,874,791.1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3,714,613.6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为国有控股的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主动响应国家战略大局,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措施,建设新型电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挖电能替代潜力,进一步促进供区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公司电网建设投资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建设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为战略目标,坚持“转型突破、协同发展”的战略方向,持续深耕“电、水”核心业务,拓展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在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安居区拥有完整的供电网络,网内水力自发电量全部上网销售,不足部分通过下网关口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销售。同时,在遂宁城区范围内拥有完整的自来水制水、供水厂网系统。公司自来水来源为所属自来水厂生产后通过自有城市供水管网销售给网内用户。在辖区内供电市场占有率100%,供水市场占有率90%以上,综合能源服务正积极融入市场并加速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自来水和综合能源服务经营业务,经营利润主要来源于自发上网电量、售电量、售水量及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收入的增长和成本、损耗(电力线损、厂用电消耗、水损)的有效控制。近三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润为0.98亿元,最近三年同期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7.34%。

随着新型能源服务转型,新型电力建设的投入,电、水网络质量不断增强,前三年电、水网络固定资产平均投资达1.62亿元,电、水网络维护平均支出达2.22亿元。根据公司发展与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总投资将达5.78亿元。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1.公司主营业务电力和自来水生产销售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产密集型基础产业,项目一次性投资大,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电、水网络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具有周期性,目前电力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造的关键时期,投资需求量大。

2.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升级改造电、水网络,拓展新增供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三、累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效果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累计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如下项目:

1.投资2,413.69万元,主要用于110kV天星坝站至龙凤10kV线路、窑湾至金家沟110kV二线线路、110kV永兴站至永兴大道10kV线路等工程项目。

2.投资13,466.00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锂能110kV输变电工程、白马110kV输变电工程等建设。

3.投资3,746.00万元,主要用于过军渡至天星坝110kV线路、220kV灵泉站至天星坝站110kV线路、窑湾至金家沟线路T接蜂巢110kV线路、锂能至裕能110kV线路等工程建设。

4.投资2,87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110kV金家沟和永兴变电站10kV配套线路。

5.投资10,000.00万元,用于续建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

6.投资1,734.00万元,主要用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城北加压站扩容等项目建设。

7.投资15,069.12万元,主要用于过军渡水电站拦砂坎改造、城镇老旧弃管小区改造、10kV线路柱上式开关新增或更换、10kV线路改造、35kV三家和东禅变电站电容器组改造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8.投资1,807.59万元,用于自来水老旧管网改造。

9.投资1,827.91万元,主要用于电源、设备、仪器仪表、电脑、车辆报废更新、办公设备、培训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零购。

10.投资3,099.93万元,主要用于新一代电力采集主站系统建设、自来水远传水表计量装置采集改造、户内物联网NB水表改造、2022年户外计量装置到期轮换改造等营销投入。

11.投资1,811.48万元,主要用于过军渡水电站虚拟仿真电厂发电机组可视化模块开发、税务云平台电子专票及销项开发应用、自来水能源监控调度、配网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及智能电网主配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投入。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预计2022年公司遂宁供区内售电量增长

24.31%(达到39.50亿千瓦时),售水量增长1.03%(达到4,600万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2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自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永中和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6)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夕甫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曹彬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淦涛涛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费用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57.50万元和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

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2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独立董事的工作强度及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不断增大,为体现风险与报酬对等原则,有效调动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2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忠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原独立董事陈宏先生、何云先生、吴开超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提出辞职。2021年5月11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我们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我们当选以前,由原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1.现任独立董事

唐国琼,女,1963年5月生,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主任、教授。2021年5月1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越,男,1966年10月生,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2021年5月1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盛毅,男,1956年10月生,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副院长,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2021年5月1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离任独立董事

陈宏,男,1956年9月生,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何云,男,1967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会计学)博士。曾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2015年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开超,男,1963年5月生,政治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15年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陈宏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1999年7月9日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4日2024年6月3日
何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2005年10月21日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25日2021年1月24日
新疆南天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23日2021年3月22日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14日2023年5月13日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21日2023年6月20日
吴开超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06年12月30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18日2021年8月25日
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
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19日2021年6月30日
唐国琼西南财经大学教授2009年12月1日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6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17日2021年5月20日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11日2022年6月10日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4日2023年2月28日
吴越西南财经大学教授2006年9月1日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22日2021年4月9日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13日2021年5月13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15日2021年5月26日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13日2023年5月12日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18日2024年6月17日
盛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2016年10月12日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30日2022年4月7日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18日2023年4月22日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9日2024年11月8日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28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我们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公司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大会,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况。对高管薪酬、补选董事候选人、购买责任险、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以严谨的态度审议所有议案,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全部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我们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并与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进行了交流。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唐国琼761010
吴越770011
盛毅770011
陈宏330011
何云330011
吴开超330011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

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特长,分别担任上述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10次会议。我们审议了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我们对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建议及非独立董事建议人选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养进行了审查,向董事会提出了提名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我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

(三)到公司实地调研情况

我们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查阅资料、与管理人员座谈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重要投资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等。我们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公司面临的同网同价、电力体制改革等形势进行了分析与交流,发挥专业所长建言献策,为公司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始终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与我们保持密切沟通,使我们能

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送达,便于我们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做出公正的判断。公司还灵活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方式召开会议,有利于我们与其他参会人员的充分交流,实现线上秒速签署决议和意见,帮助我们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一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购电、售电业务;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购售电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的。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我们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的2020年度、202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健全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连续多年进行了现金分红。报告期内,公司派发现金红利2,107.16万元。我们认为,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的同时,又兼顾了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期望,能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承诺事项,也不存在承诺延续至本报告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不存在更正和补充公告的情形。公司2020-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再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最好等级A级评价。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我们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规

范、高效、科学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遵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为董事会有效履职提供有力支持。

四、总体评价

2021年,我们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注重关注国家政策和行业环境变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所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实守信、忠实勤勉的原则,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唐国琼、吴越、盛毅

2022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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