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16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限事项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事项及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