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分别发表的同意意见,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