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企发投”)持有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4,605,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1%;其中55,143,646股的表决权已全面委托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控股集团”)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6.91%。青岛企发投本次解除质押无限售流通股79,600,000股后,无在质押股份。
? 截至本次股份质押解除日,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企发投、青岛海澳芯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8,718,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8%;青岛企发投本次解除质押后,澳柯玛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质押股份。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接到青岛企发投通知,其已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份质押的手续,将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路支行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600,000股全部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79,6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3.8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9.97% |
解质时间 | 2022年4月25日 |
持股数量(股) | 124,605,073 |
持股比例 | 15.61%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00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基于青岛企发投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次股份质押解除日,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企发投、青岛海澳芯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8,718,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8%;青岛企发投本次解除质押无限售流通股79,600,000股后,澳柯玛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质押股份,且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