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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3: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4证券代码:400022 证券简称:海洋3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年度报告全文。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且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的审计报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海洋3股票代码400022
股票上市交易所股转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张克非-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蜂巢山路3号7楼-
电 话0592-2085752-
传 真0592-2193382-
电子信箱xmhydsh@dingtalk.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破产重整的后续相关工作,并积极寻找可持续经营项目,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开展代理销售大连蚂蚁岛野生即食海参业务,但受新冠疫情、市场拓展等因素影响仍未有好的发展,规模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对半导体项目、碳赫兹(GHM)电热光波材料元件生产项目、亚杀伤电子发射器项目进行调研、研发。 半导体项目由于投资金额过大,并且各级政府对该产业做了投资风险警示,公司决定暂停该项目。碳赫兹(GHM)电热光波材料元件生产项目是公司研发的新材料技术项目,是由电能转化为热能顶尖材料,是航空航天、国防建设、工业生产供热、设施农业、生活供暖等实现低耗能、高效率、低排放的高科技材料。报告期内,公司按嘉瑞华公司结合烟草行业设备的生产标准,顺利完成对碳赫兹(GHM)电热光波材料元件的测试。2022年公司计划扩大碳赫兹(GHM)电热光波材料元件的生产规模,并进行新应用尝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1 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末
总资产56,229,975.5765,443,568.20-14.0867,410,627.76
营业收入(元)581,665.53319,761.7481.91392,63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4,842.46-1,489,880.36-707.7748,14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165,305.84-1,649,880.36-637.34-64,97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3,194,377.01-241,159,534.55-4.99-239,669,65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81,235.97-20,839,630.10-32.43597,847.85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0.0766-0.0095-706.320.0003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80,265.49219,913.34177,061.924,42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8,925.07-1,875,393.47-3,807,917.07-5,562,60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9,089.45-1,895,393.47-3,827,917.07-5,592,905.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8,581.18-6,893,155.60-4,967,054.79-1,402,444.40

上述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4.1 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9,37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9,37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4.2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名次股东名称本期末持股数(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持有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份性质
1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57,101,26736.37未冻结流通股
2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38,482,36824.51未冻结非流通股
3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8,000,0005.09未冻结非流通股
4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306,2492.74未冻结非流通股
5张静渊3,814,2402.43未冻结非流通股
6厦门鑫隆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366,1360.87未冻结非流通股
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48,4830.86未冻结流通股
8李兰1,337,6110.85未冻结非流通股
9彭汉光640,0000.41未冻结流通股
10杨文兵616,0030.39未冻结流通股

说明:(1)公司持股数最多的为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该账户为公司管理人根据破产重整计划所开立的破产处置专用账户,该账户内的股票将用于支付给重整投资人及公司债权人。

(2)公司控股股东中惠融通与其他股东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3 报告期限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的优先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董宇
↓51%
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4.51%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报告期内的经营概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1,665.53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220,796.47,其他业务收入为360,869.06元,主营业务收入为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代理销售海参收入203,097.35和公司销售碳赫兹(GHM)电热光波材料元件样品收入17,699.12,其他业务收入为公司租金收入360,869.06元,营业成本188,476.90元,净利润-12,034,842.46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与大连蚂蚁岛海产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签订了《厦门海洋实业与大连蚂蚁岛海产野生即食海参产品代理协议》(以下简称“海参代理协议”),独家代理销售大连蚂蚁岛即食野生海参,海参代理协议签订后,海洋健康公司依约向大连蚂蚁岛海产有限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的预付款,代理销售期限为两年,该海参代理协议于2020年1月12日到期,因海参销售情况不佳,库存海参尚较多,大连蚂蚁岛海产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向公司发了《关于<厦门海洋实业与大连蚂蚁岛海产野生即食海参产品代理协议>续期的联络函》,大连蚂蚁岛海产有限公司在该函中表明,愿意按照原协议条款的期限给予我司延期壹年至2021年1月12日。该项议案已通过了2020年3月19日的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4月8日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续期协议于2020年4月9日签订。目前公司正在与大连蚂蚁岛海产有限公司积极协商延期问题,但目前仍未能就具体内容确定下来,同时公司今年加大了代理销售力度,力求早日处理完所代理的海参。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碳赫兹(GHM)电热光波材料元件的技术论证、技术引进、商业论证、产品应用场景设定、产品设计、样品生产,产品实验室试验、产品应用场景测试(烟草烘烤)等工作。并且与潜在客户的积极沟通协作,目前已经获得意向订单,并有可能在未来3-5年形成规模性销售,从而很快将形成新的盈利点。2022年公司计划扩大碳赫兹(GHM)电热光波材料元件的生产规模。本报告期内完成了203,097.35元的海参销售额、17,699.12元的碳赫兹(GHM)电热光波材料元件样品销售额。

2.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限特征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为220,796.47,其他业务收入为360,869.06元,主营业务收入为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代理销售海参收入203,097.35和公司销售碳赫兹(GHM)电热光波材料元件样品收入17,699.12,其他业务收入为公司租金收入360,869.06元,同比增加了81.91%;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代理销售海参收入30,265.49元和公司租金收入289,496.25元。

2021年度营业成本188,476.90元,较2020年度25,221.24元增加了647.29%,主要2021年海参业务收入相对2020年有所增加,导致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12,034,842.46,前一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1,489,880.36,本报告期比前一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减少-707.77%,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公司为了发展进行半导体项目、碳赫兹(GHM)电热光波材料元件生产项目、亚杀伤电子发射器项目的研发,导致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增加,致使利润减少。

5.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6.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前的租赁准则简称“原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并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对首次执行上述新准则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20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

6.2 报告期限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6.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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