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江丰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12日证监许可[2017]69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6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53,761,6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643,754.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117,845.29元,已于2017年6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26号”验资报告验证。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① | 1,050,715.17 | |
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② | -148.88 |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转回③ |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④ | ||
使用总额⑤ | ||
其中:2021年度使用 | 其中: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 | ||
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
募投资金专项账户期末结余金额⑥=①+②+③-④-⑤ | 结项前结余总额 | 1,050,566.29 |
结项销户补充流动资金划转 | 1,050,566.29 | |
账户结余金额 | ||
其中:建行钼材料募投项目专户 | ||
建行高纯铝募投项目专户 | ||
建行检测服务募投项目专户 | ||
建行补流募投项目专户 | ||
中国银行余姚分行(子公司江丰钨钼)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7月9日证监许可[2021]2356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6.50万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6,5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49,693.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450,306.60元,已于2021年8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净额① | 506,450,306.60 | |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② | 60,898,180.80 | |
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③ | 1,441,787.52 | |
使用总额④ | 331,670,975.05 | |
其中:2021年度使用 | 其中: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建设项目 | 11,534,073.45 |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 9,137,395.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999,506.60 |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00.00 | |
募投资金专 | 结余总额 | 115,322,938.27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项账户期末结余金额⑤=①-②+③-④ | 结项销户补充流动资金划转 | |
账户结余金额 | 115,322,938.27 | |
其中:农业银行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广东江丰) | 46,057,574.02 | |
中国银行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武汉江丰) | 68,971,960.51 | |
中国银行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 293,403.74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首先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财务总监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各方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付款;审核事项超过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及《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余姚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钨钼”)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之“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实施结项,节余金额为0,后续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将注销,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050,566.2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首先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财务总监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各方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付款;审核事项超过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及《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江丰”)、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丰”)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账户 状态 | 存储余额 (人民币元) |
广东江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 | 39-615001040010394 | 正常 | 46,057,574.02 |
武汉江丰 | 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支行 | 361080010047 | 正常 | 68,971,960.51 |
公司 | 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支行 | 358480009268 | 正常 | 293,403.74 |
合计 | 115,322,938.2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报告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8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0,898,184.0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1年9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自
筹资金60,898,180.80元。
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52号)。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898,180.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9月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广东江丰于2021年9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武汉江丰于2021年11月18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2021年11月2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050,566.2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前次募资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41%。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江丰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访谈了相关人员。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江丰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一致。保荐机构对江丰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376.16 |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21,211.78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21,175.5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1.79%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 | 是 | 6,686.78 | 9,186.78 | 9,199.76 | 100.14 | 2020年 | 413.43 | 否[注] | 否 | |
2. 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 | 否 | 4,021.00 | 4,021.00 | 3,995.13 | 99.36 | 2019年 | 1,615.89 | 是 | 否 | |
3. 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5,504.00 | 3,004.00 | 2,980.66 | 99.22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5,000.00 | 5,000.00 | 4,999.9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211.78 | 21,211.78 | 21,175.50 | 99.83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2.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丰钨钼负责承担建设。截至目前,项目主体部分生产线已完成了调试和试运行并投产,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高纯钼溅射靶材已顺利下线,公司积极推进了产品的送样认证工作,也得到了部分客户的认可。同时,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了完成产线优化和产能扩充,保障项目质量,以及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等要求,根据规划进行了热等静压等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后续投资和建设,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进口设备的外方专家和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受到限制,该项目达到实际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产能的释放将根据销售订单、客户认证等情况进行逐步推进和实现。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 无 |
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部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募集资金账户节余金额105.06万元。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本项目于2020年12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413.43万元,产能的释放将根据销售订单、客户认证等情况进行逐步推进和实现。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650.00 |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22,256.92 | |||||||
募集资金净额 | 50,645.03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22,256.9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注]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 否 | 11,925.96 | 11,925.96 | 5,347.48 | 5,347.48 | 44.84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 否 | 24,619.12 | 24,619.12 | 2,809.49 | 2,809.49 | 11.41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104.92 | 14,099.95 | 14,099.95 | 14,099.9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650.00 | 50,645.03 | 22,256.92 | 22,256.92 | 43.95 | |||||
超募资金投向 |
1.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2.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1年8月18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0,898,184.0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1年9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60,898,180.80元。 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52号《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
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898,180.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广东江丰于2021年9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武汉江丰于2021年11月18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2021年11月2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部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投资金结余11,532.29万元,其中广东江丰债券募集资金专户4,605.76万元,武汉江丰债券募集资金专户6,897.20万元,江丰电子债券募集资金专户29.34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的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韩 勇 朱明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