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梁华权)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在参会前本人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进行审查,积极就议案内容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勤勉义务。公司在2021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投票情况(投反对票次数) |
梁华权 | 10 | 4 | 6 | 0 | 0 | 否 | 0 |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5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2/5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4/23 | 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5/6 | 关于提高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6/30 |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非保本现金管理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8/20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延长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9/3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袁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11/16 | 关于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11/29 | 关于增补袁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补选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定期报告及业绩预告;
(2)审核了提高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议案;
(3)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履行监督职责;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聘任审计部负责人;
(7)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非保本现金管理有效期。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针对公司财务情况、现金管理情况及内部制度完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1年度薪酬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进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战略转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有关公司发展状况,并结合自身专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与其他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参加的每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定期报告编制沟通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公司2021年度定期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本人亲临现场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相关工作汇报,与公司聘请的注
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重点关注公司资金占用和资产减值等事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检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本人还时刻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和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保持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本人任职后主动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本人在与公司的沟通和实地考察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信息,了解、掌握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动态,发挥本人在财务等方面的专长,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提供决策参考意见。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购买资产情况、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会计政策、财务运作和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切实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4、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
5、自身学习情况:在任职独立董事以来,为更好的履行职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和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力争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今后,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促使公司进一步提高内控治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13760401971@139.com
独立董事:梁华权2022年4月22日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陶向南)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职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原则,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目标,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同时,公司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12月16日至 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2021年度,本人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下表所示:
会议类型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投票情况(投反对票次数) |
董事会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股东大会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因2021年12月16日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均未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2021年12月16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并补选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六
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本人任职期起至报告期末,均未召开相关专门委员会。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于2021年12月16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通过主动问询、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本人还时刻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和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保持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和学习,尤其加深了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日常工作履职情况
本人于2021年12月16日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购买资产、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充分关注,了解掌握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今后,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促使公司进一步提高内控治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xntao@nju.edu.cn
独立董事:陶向南
2022年4月22日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马旗戟)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职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公司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在2021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投票情况(投反对票次数) |
马旗戟 | 10 | 0 | 10 | 0 | 0 | 否 | 0 |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5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2/5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4/23 | 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5/6 | 关于提高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6/30 |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非保本现金管理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8/20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延长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9/3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袁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11/16 | 关于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11/29 | 关于增补袁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补选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1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0年度薪酬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在结合公司战略转型方向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就回顾公司2020年
度经营战略及未来战略发展及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有效建议和意见;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任职后多次到公司现场进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有关公司发展状况,并结合自身专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与其他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本人还时刻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和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保持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日常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自己的判断,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11月30日,本人因任期届满,公司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在未来的日子里,希望其他独立董事们可以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
sail_ma@sohu.com;229234@qq.com
独立董事:马旗戟
2022年4月22日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曹军波)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在参会前本人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进行审查,积极就议案内容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勤勉义务。公司在2021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投票情况(投反对票次数) |
曹军波 | 10 | 0 | 10 | 0 | 0 | 否 | 0 |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5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2/5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4/23 | 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5/6 | 关于提高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6/30 |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非保本现金管理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8/20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延长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9/3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袁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11/16 | 关于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11/29 | 关于增补袁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补选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拟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职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谨慎审核。此外,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次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会议,在结合公司战略转型方向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回顾公司2020年度经营战略及未来战略发展、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有效建议和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任职后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战略转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日常通过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有关公司发展状况,并结合自身专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与其他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参加的每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内控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重点关注公司的内控治理情况,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监督,保障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具备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对此进行调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出科学、公允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本人还时刻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和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保持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研读了关于信息披露的新要求,加强了本人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1年11月30日,本人因任期届满,公司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在未来的日子里,希望其他独立董事们可以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bob.cao@baiducapital.com
独立董事:曹军波
2022年4月22日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Xuan Richard Gu)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在参会前本人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进行审查,积极就议案内容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勤勉义务。公司在2021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投票情况(投反对票次数) |
Xuan Richard Gu | 10 | 0 | 10 | 0 | 0 | 否 | 0 |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5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2/5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4/23 | 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5/6 | 关于提高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6/30 |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非保本现金管理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8/20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延长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9/3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袁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11/16 | 关于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11/29 | 关于增补袁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补选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3次会议,就公司拟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职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谨慎审核。
此外,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在结合公司战略转型方向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就公
司关于回顾公司2020年度经营战略及未来战略发展、关于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有效建议和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资产减值、提高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进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战略转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有关公司发展状况,并结合本人在投资方面的经验,给公司给予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与其他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参加的每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检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本人还时刻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和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保持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本人任职后主动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本人在与公司的沟通和实地考察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信息,了解、掌握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动态,发挥本人在投资等方面的专长,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提供决策参考意见。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投资情况、购买资产情况、财务运作和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切实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4、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
5、自身学习情况:在任职独立董事以来,为更好的履行职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11月30日,本人因任期届满,公司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在未来的日子里,希望其他独立董事们可以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r.gu@chengwei.com
独立董事:Xuan Richard Gu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