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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公司关于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10Z011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内 容页码
1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1-2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3

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2]210Z0115号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2年4月22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210Z0064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实益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实益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实益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实益达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实益达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实益达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实益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210Z0115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汝彬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蕊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郝梦星

2022年4月22日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万元)具体扣除情况金额(万元)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92,136.9378,366.6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2,231.323,154.8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42%4.03%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1,387.71与主营业务无关3,154.84与主营业务无关
其中:材料销售收入1,036.79与主营业务无关2,568.60与主营业务无关
租赁及物业收入297.51与主营业务无关565.56与主营业务无关
其他收入53.41与主营业务无关20.68与主营业务无关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843.61本期处置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2,231.323,154.8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89,905.6175,211.7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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