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1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81,110.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96%;实现营业利润8,436.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42%;实现利润总额为8,438.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7.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87%。
二、2021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通过的议案 |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2月8日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5、《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6、《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 7、《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授权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10、《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4月8日 |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续期<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9月30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1月8日 | 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2 月16日 | 1、《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规范组织股东大会召开,认真落实各项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有效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
案》;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通过的议案 |
1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3月1日 |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4、《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5、《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 6、《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7、《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授权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10、《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26日 | 1、《关于续期<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外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完善了公司整体薪酬结构体系,建立了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奖金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为公司业绩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就涉及公司重大战略发展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公司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联系,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五、2022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公司立足于汽车、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行业,以智能高端装备系统产品为主导,坚持自主创新、技术领先的发展战略,保持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技术在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并力争达到甚至超过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秉承“以数字化赋能中国”的战略目标,提升企业综合实力,进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巩固汽车、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行业中智能装备系统高端优质提供商、服务商的领跑者地位,从而拓展全球市场。
(一)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继续做好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阶段,审视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步伐,以保证公司健康、稳健地发展;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年度各项经营指标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和科学化决策水平,促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严格遵守,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三)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