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农产品: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督导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对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共计5名: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任期3年,从2017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2日(鉴于董事会换届尚未完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五名独立董事仍持续履职)。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6次,通讯表决会议1次,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1次。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并对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需要表决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刘鲁鱼8800
宁 钟8530
张志勇8620
梅月欣8800
王丽娜8800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列席(次)
刘鲁鱼2
宁 钟1
张志勇3
梅月欣4
王丽娜4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或委员,利用经济、企业管理、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投资项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核,为董事会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1、报告期内,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相关会议;

2、报告期内,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

梅月欣女士、张志勇先生、王丽娜女士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

3、报告期内,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刘鲁鱼先生、王丽娜女士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

4、报告期内,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张志勇先生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

四、现场办公及实地调研的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现场办。

1、现场办公:

(1)定期报告及其他财务工作:

①2020年度报告相关工作:2021年1月15日,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2021年4月13日,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2020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形成的相关重要事项;2021年4月27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

②2021年定期报告相关工作:2021年,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并提出了专业意见。

③2021年4月27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④2021年9月1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⑤2021年10月27日,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高管考核与高管薪酬评定工作:

①2021年2月1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薪酬激励约束方案事宜。

②2021年4月27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事宜。

③2021年6月15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年度薪酬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事宜。

④2021年10月27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署事宜。

⑤2021年12月14日,独立董事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宜。

(3)战略管理工作:

2021年度,独立董事作为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资产处置、投资项目、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事宜等相

关事宜,并提出了专业意见。

(4)提名公司高管工作:

①2021年4月27日,独立董事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对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进行沟通。

②2021年8月16日,独立董事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黄伟先生和向自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及公司聘请向自力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实地调研:

报告期,2021年4月13日至4月15日,独立董事现场调研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安庆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并调研了当地其他批发市场,了解经营状况及发展计划,对其发展提出了建议。

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独立董事现场调研公司旗下控股公司莆田海吉星振兴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考察了其主导开发的莆田海吉星项目进展,并考察当地其他批发市场,了解当地经营状况以及营商环境,对莆田海吉星项目投资建设提出了建议。

五、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的情况如下:

序号发表时间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12021-02-02独立董事关于制定《公司薪酬激励约束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1-04-2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1-04-2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1-04-2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1-04-29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1-04-2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1-04-2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21-08-17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1-08-28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102021-09-02独立董事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认可
112021-09-0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22021-09-02独立董事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132021-10-29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认可
142021-10-29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152021-10-29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新柳邕公司为认购广西新柳邕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162021-12-15独立董事关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72021-12-15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凯吉星检测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认可
182021-12-15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凯吉星检测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注: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4月29日、8月17日、8月28日、9月2

日、10月29日、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策略、投资项目、薪酬激励约束方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等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对内控建设、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财务资助、担保、关联交易、提名董事候选人以及高管选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会上,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独立董事提出,公司编制薪酬激励约束方案过程中,建议以薪酬激励约束方案牵引公司战略转型,实施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公司积极听取独立董事建议,以薪酬激励约束方案落地实施为契机,激励管理层,加快实现现代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

2、独立董事提出,公司新设深圳市深农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建议分期注入注册资金,产业公司前期应深入研究明确经营模式后,再增加投资,产业公司应尽可能保持轻资产运营;建议产业公司强化公司现有资源整合。公司积极听取独立董事建议,公司成立产业公司后分期注入注册资金,以轻资产运营,整合现有资源,对业务模式、平台模式开展进一步探索。

七、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全体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情况,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和交流,敦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进行调查研究,会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谨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3、主动了解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与运作情况。

4、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参加深圳证监局、交易所相关培训,积极主动学习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及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6、报告期内,经自查,独立董事仍符合独立性的规定,董事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