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梅月欣 王丽娜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