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887号文《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80.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1,854,157,4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44,864,470.72元,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
截止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6,940,185.26元,其中:于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2,381,621.9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84,558,563.33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12,352,768.0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3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开立了9个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久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30日,东营久日、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分别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26日,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久日)和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久源)分别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4日,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半导体)和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公司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0220300102000022801,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 7707 0078 8013 0000 1191 | 1,340,714,200.00 | 43,164,510.51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 1229 0341 7510 602 | 54,706,600.00 | 57,299,039.33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 | 4411 3010 0100 4600 03 | 200,000,000.00 | 190.54 | 活期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 | 2004 0521 3200 0438 | 126,692,211.83 | 81,528,457.69 | 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 7707 0078 8018 0000 1700 | 180,775.25 | 活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 7707 0078 8015 0000 2096 | 96,356.59 | 活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 7707 0078 8018 0000 2637 | 0.00 | 活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 7707 0078 8012 0000 2630 | 53,852,530.15 | 活期 | |
合 计 | 1,722,113,011.83 | 236,121,860.06 |
注:1.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7707 0078 8018 0000 2637)已于2022年3月8日注销。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期末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A) | 1,722,113,011.83 |
加: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上市中介机构费进项税(B) | 8,691,868.24 |
减:应转出的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中介机构费(C) | 6,563,926.79 |
减: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上市中介机构费用(D) | 14,948,000.00 |
募集资金净额(E)=(A)+(B)-(C)-(D) | 1,709,292,953.28 |
减: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F) | 496,940,185.26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G)=(E)-(F) | 1,212,352,768.02 |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236,121,860.06 |
转账手续费 | 11,959.94 |
存款利息收入 | -4,181,597.20 |
理财收益
理财收益 | -101,727,396.23 |
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 | 880,000,000.0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上市中介机构费进项税 | 8,691,868.24 |
应转出的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中介机构费 | -6,563,926.79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久日新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久日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久日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09,292,953.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4,558,563.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14,76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6,940,185.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1.82%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714,760,000.00 | 1,340,714,200.00 | 625,954,200.00 | 625,954,200.00 | 418,374.70 | 819,651.46 | -625,134,548.54 | 0.13 | 2023年12月 | 否 | 是 | |||
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248,846,678.23 | 260,771,019.23 | 771,019.23 | 100.30 | 2022年3月 | 否 | 否 | ||||
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 454,760,000.00 | 454,760,000.00 | 454,760,000.00 | 1,017,160.40 | 1,017,160.40 | -453,742,839.60 | 0.22 | 2023年12月 | 否 | 否 | ||||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 54,706,600.00 | 54,706,600.00 | 54,706,600.00 | 276,350.00 | 276,350.00 | -54,430,250.00 | 0.51 | 2022年6月 | 否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56,004.17 | 56,004.17 | 100.03 | —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95,420,800.00 | 1,595,420,800.00 | 1,595,420,800.00 | 250,558,563.33 | 462,940,185.26 | -1,132,480,614.74 | 29.02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100.00 | — | 是 | 否 | |||||
未启用的超募资金 | 79,872,153.28 | 79,872,153.28 | 79,872,153.28 | -79,872,153.28 | 0.00 | — | — | 否 | ||||||
超募资金流向小计 | 113,872,153.28 | 113,872,153.28 | 113,872,153.28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79,872,153.28 | 29.86 | — | — | — | ||||
合计 | 1,709,292,953.28 | 1,709,292,953.28 | 1,709,292,953.28 | 284,558,563.33 | 496,940,185.26 | -1,212,352,768.02 | 29.07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由于位于山东东营的“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受山东省海岸线政策(原则上不在海岸线向陆1公里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影响,第二批项目建设用地184亩尚未能如期取得,故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搁置超过一年的情形。 根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于2021年12月6日出具的《关于久日项目土地情况的说明》:“当前国家自然资源部已对海 |
岸线修测成果完成审查,修测成果已反馈至山东省自然资源部门,待省上会后将对海岸线修测成果进行公布。同时,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再次申报2022年度省重大项目,以确保用地指标要素,但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第二批次的184亩土地的获取时间尚不明确。” 由于第二批次184亩土地获取时间的不确定性,公司先期已陆续启动替代方案以减少“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延期的影响。首先,公司启动了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的“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建设,并先后于2020年12月2日、2022年1月11日分别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3,500.00万元分两次变更至“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建设,以承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计划生产的公司核心光引发剂产品TPO的部分产能,“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已于2022年3月15日开始逐步投料运行;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实施光引发剂项目扩建,注册成立了怀化久源,投资建设“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以承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中计划生产的公司核心光引发剂产品184和1173的产能,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5,476.00万元变更至“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建设。 2.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部分设备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较原约定的交付时间延迟,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当地园区的部分公用设施还尚未完全配套到位,同时考虑到内蒙古冬季温度极低,若进行小范围的投产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故内蒙古久日项目推迟至2022年3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投产。2022年3月15日起,该项目部分车间已开始逐步投料运行。 3.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近期,公司拟新建(或购置)总部办公大楼,目前正在考察阶段,公司拟在新建(或购置)总部办公大楼时,将研究中心一起进行规划、设计,规划新建一座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大型研究中心,可同时满足公司新型光引发剂、单体树脂开发、光固化应用技术、工艺研发和优化、光刻胶及其中间体开发、电子化学材料等多方向项目开发需要。选址和评估过程因需多方咨询政策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原因,进度不及预期,截至目前,暂未确定总部及研发大楼新址。 公司在此期间,已通过增加现有研发中心实验室面积及建设新实验室采购新设备等方式推进着研发工作的开展,同时,久日半导体先期进行相关研究开发,新增2,400平方米办公和研发及中试空间,待研究中心建成后将半导体相关的研发项目迁入其中。此外,公司还通过与南开大学等高校进行合作来推动新项目的研发进展。 (1)在新的研究中心方案确认之前,公司在现研发中心实验室旁新增租赁了544平方米,用于实验室扩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年。 (2)为了确保公司研发工作进度,公司还加强了和多所高校的合作,建立的“南开大学-久日新材联合研究院”助力推动公司研发项目进度。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改造及装修、研发与测试等设备的购置、预备费等。公司上市后,随着国际和产业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战略随之进行了调整,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扩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不再对原计划用地进行改建,拟新建(或购置)总部办公大楼。公司拟在新建(或购置)总部办公大楼时,将研究中心一起进行规划、设计,新建一座能够满足公司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型研究中心。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由于土地问题,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实施山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明确山东划定“两线”(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和一般控制线),“两区”(核心退缩区和一般控制区),加强海岸带管控,核心退缩区内除准入项目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截至报告披露前,“两线”“两区”仍未形成。东营久日地处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有划入退缩区的可能。根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于2021年12月6日出具的《关于久日项目土 |
地情况的说明》:“当前国家自然资源部已对海岸线修测成果完成审查,修测成果已反馈至山东省自然资源部门,待省上会后将对海岸线修测成果进行公布。同时,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再次申报2022年度省重大项目,以确保用地指标要素,但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第二批次的184亩土地的获取时间尚不明确。”因此,由于受海岸线政策影响,项目第二批建设用地未能如期取得,该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存在一定延期风险。 2.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研究中心新增电子化学材料方向的研发团队,研发方向为各种光刻胶原材料以及其他半导体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力争填补国内空白,解决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未来5年,光固化产业方向将着力开发新型复合型高效低气味、低迁移光引发剂产品、特种光固化单体、环保型油墨、环保型涂料等多层次、多方向光固化材料产品及其应用技术,不断开发并积累更多的技术储备,为客户定制适合的产品,并进一步强化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专项技术解决方案的能力,助力公司成为全球光固化材料的引领者。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改为寻找新的地址建设研发中心。备选的新地址由于政策和疫情原因,目前尚未最终签订协议,因此该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存在一定延期风险。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2022年4月21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0.00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12个月。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的基础上,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可使用额度为12.00亿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持有银行理财产品8.8亿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本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渤海银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太平洋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财信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招商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共计获得理财收益51,186,984.76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21年度,公司使用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6%。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1,595,420,800.00元,超募113,872,153.28元。扣除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剩余79,872,153.28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计划的进行使用: (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2)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3)归还银行贷款; (4)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实施“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可增强公司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增强公司光引发剂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改善研发环境,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实施“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上述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248,846,678.23 | 260,771,019.23 | 100.30 | 2022年3月 | 否 | 否 | ||
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454,760,000.00 | 454,760,000.00 | 1,017,160.40 | 1,017,160.40 | 0.22 | 2023年12月 | 否 | 否 | ||
合计 | — | 714,760,000.00 | 714,760,000.00 | 249,863,838.63 | 261,788,179.63 | 36.63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一、变更“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1.变更原因 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受山东省海岸线政策影响,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为减少“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延期的影响,公司启动替代方案,将“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000 万元变更至内蒙古久日的“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建设,以承接原募投项目计划生产的TPO等部分光引发剂产品,内蒙古久日将作为公司新的生产基地,用于生产系列光引发剂及副产品,以补充公司现有部分主要产品在单一生产地生产的现状,同时内蒙古久日将进行公司新产品和部分原材料的生产,并结合着附近就能采购到主要原材料的情形,能有效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成本,更好加强公司在产业布局上的协同。 2.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项目,已于2020年11月14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公告名称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二、变更“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年产24,000 吨光引发剂项目” 1.变更原因 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受山东省海岸线政策影响,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为减少“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延期的影响,公司启动替代方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注册成立怀化久源,实施光引 |
发剂项目扩建,投资建设“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以承接原募投项目中计划生产的光引发剂184、1173等部分其它产品,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45,476.00万元。 2.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项目,已于2021年11月5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公告名称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其他事项:
于2022年1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作为2022年度变更项目)变更“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投资金投入“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增加投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1.变更原因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产业布局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500.00万元变更为“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和增加“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久日半导体;“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原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6,000.00万元,公司根据“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的投资进度,并结合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本次拟增加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5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合计12,500.00万元。
2.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5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公告名称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