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丁建臣)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参加次数
(1)2021年度,公司全年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者通讯方式亲自参加。
(2)2021年度,以现场参会及通讯方式参加了3次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1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1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3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研究和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以及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为公司遴选和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1、2021年4月26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开展票据池业务、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202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1年6月24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3、2021年7月30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和解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7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2021年9月16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25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1月19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2月29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作为华软科技的独立董事,本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分析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等情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1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对公司财务运作、重组项目、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本人认为公司经营稳健,发展思路清晰,内部控制完整、有效。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1年度,公司共发布100份公告,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学习与培训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dingjianchen123@163.com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谨慎运用公司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丁建臣
2022年4月25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赵西卜)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职责。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及本人参加会议次数
(1)2021年度,公司全年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者通讯方式亲自参加。
(2)2021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3次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1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1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3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分析了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重大资产出售意向协议》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拟聚焦精细化工主业为重点
发展方向。
2、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时组织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审计机构选聘、公司内控制度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与内外部审计进行沟通,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考核,对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及考核激励制度给予了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1、2021年4月26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开展票据池业务、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202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1年6月24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3、2021年7月30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和解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7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2021年9月16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25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1月19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2月29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外部审计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1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对公司财务运作、重组项目、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本人认为公司经营稳健,发展思路清晰,内部控制完整、有效。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1年度,公司共发布100份公告,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学习与培训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zhaoxibo@rmbs.ruc.edu.cn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义务,谨慎运用公司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赵西卜
2022年4月25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陈德棉)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参加次数
(1)2021年度,公司全年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者通讯方式亲自参加。
(2)2021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3次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1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1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3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分析了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资产出售意向协议》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拟聚焦精细化工主业为重点发展方向。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内审情况,与外部审计进行沟通,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4、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督和考核,并对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及考核激励制度给予建设性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1、2021年4月26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开展票据池业务、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202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1年6月24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3、2021年7月30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和解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7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2021年9月16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25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1月19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2月29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1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了解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担保、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不定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学习与培训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chendm@tongji.edu.cn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尽职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谨慎运用公司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陈德棉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