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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独立董事程建春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建春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程建春,作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前认真研读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客观谨慎的分析和判断,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与专项说明。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投融资重大事项上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11次,亲自出席参加11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3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表: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独立意见
2021年1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2021年2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2021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事前认可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意
2021年4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同意
2021年7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2021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同意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
2021年9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
2021年11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
2021年11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1年12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2021年度专门委员会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核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七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年度决算、年度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事项,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程建春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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