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1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审议通过37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1年1月11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补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 | 2021年2月19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3 | 2021年2月22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二)《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4 | 2021年4月23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关于预计2021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八)《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九)《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十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5 | 2021年4月27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关于子公司对博兴港项目出资的议案》 |
6 | 2021年6月21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子公司对济郑高铁项目出资的议案》 |
7 | 2021年7月5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六)《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七)《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8 | 2021年7月22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一)《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
9 | 2021年8月27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调整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10 | 2021年10月22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11 | 2021年11月4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2 | 2021年12月24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经营、科学决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责时,均能忠于职守,勤勉尽职,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收入稳步提升,能够执行国家各项财税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1年,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职责,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高了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经营层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有效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
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落实,强化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股东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