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85,699.8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000,708.3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91,983,202.52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10,138,584.43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09,903,8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584,615.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涉及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2021年度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经审慎研究所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