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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额度及期限: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为5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4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经营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2021年5月11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经营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最高余额没有超过授权额度,已到期的投资理财均按期收回本息,收益均符合预期,公司尚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余额190,000万元。

二、2022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闲置自有资金购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理财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公司选择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益凭证,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票、金融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券商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等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由公司经营财务部牵头负责办理投资活动相

关事宜。下属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按其内部决策流程办理投资活动相关事宜。

(五)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额度滚动使用。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将自身实际需求,甄选优质金融机构发行产品,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产品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投资理财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投资理财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等其它因素影响,公司投资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理财风险:

1、公司和各级子公司将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和各级子公司优先选择购买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关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投资理财业务日常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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