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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282号

(第一页,共三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关于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延江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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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282号

(第二页,共三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延江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延江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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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282号

(第三页,共三页)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延江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延江股份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邓锡麟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2022年4月25日 宋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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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4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 619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5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5,25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7,163,915.10元后,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48,086,084.9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4,054,78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031,3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2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51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152,485.8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6,845,113.37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51,150.94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898,878.29元;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为人民币1,344,171.23元,累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人民币22,555,154.5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0,640,219.29元,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净额66,397,382.96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50,000,000.00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初余额16,397,382.96
减: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7,152,485.8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51,150.94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1,344,171.2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期末余额50,640,219.29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35,000,000.00
募资资金专户期末余额15,64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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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4100028629200024234活期15,640,219.29

于2017年5月11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附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2015年修订)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承接。鉴于上述情况,为规范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又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本年度本公司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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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理财产品名称类型金额 (人民币万元)起止时间期限(天)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否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收益 (人民币元)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型5,0002020.12.8 ~2021.1.8311.5%或2.80%或2.88%2.88%122,301.37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型5,0002021.1.12 ~2021.3.15621.5%或2.85%或2.93%2.85%242,054.79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型5,0002021.3.16 ~2021.5.13581.5%或3.18%或3.33%3.18%252,657.53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型5,0002021.5.14 ~2021.6.24411.5%或3.08%或3.26%3.08%172,986.30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翔安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型5,0002021.7.2 ~2021.8.3321.05%~3.26%2.88%126,202.74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型4,0002021.8.4 ~2021.9.8351.5%或3.03%或3.22%3.03%116,219.19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型3,5002021.9.9 ~2021.10.12331.5%或3.03%或3.25%3.25%102,842.46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型3,5002021.10.13 ~2021.11.18361.5%或3.03%或3.19%3.19%110,120.55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型3,5002021.11.19 ~2021.12.23341.5%或3.03%或3.25%3.03%98,786.30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型3,5002021.12.24 ~2022.1.24311.5%或3.03%或3.24%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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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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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434,031,3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释1)17,152,485.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6,845,113.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注释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 (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释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22,000吨打孔无纺布项目434,031,300.00434,031,300.00434,031,300.0017,152,485.84406,845,113.3793.74%注释441,191,794.92注释4
合计434,031,300.00434,031,300.00434,031,300.0017,152,485.84406,845,113.3793.74%41,191,79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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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本公司“年产22,000吨打孔无纺布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并于2019年7月30日取得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出具的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于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试生产调试,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办理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竣工验收手续及项目投入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厂房已在2020年4月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全达产,故项目产能及项目效益未完全有效发挥。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施工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六三”)未严格遵守双方于2016年12月2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尚未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齐全完整的结算资料。因此,本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承包方中六三立即提交项目竣工内业资料,并赔偿延误工期损失、质量整改和工程违约金等费用,以及提请仲裁委员会依法委托鉴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总价等事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仲裁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最终的仲裁结果办理项目竣工结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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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7月1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814,498.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5月2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110号)。本公司已于2018年度全部完成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的置换。 2019年1月1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418,153.8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27日至2018年10月31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001号)。 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本公司2019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2,015,373.23元,2020年度及2021年度未发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情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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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注释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释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释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释4: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披露,“年产22,000吨打孔无纺布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7,480.32万元。该年收入对应的效益为人民币9,660.93万元。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0年4月逐步进入生产状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故尚未能以100.00%达产后的承诺预计效益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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