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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延江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4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619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525.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716.39万元后,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4,808.61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405.4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03.13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2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519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15.2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684.51万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5.12万元;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为人民币134.4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064.02万元,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

金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639.74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5,000.00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初余额1,639.74
减: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715.2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5.12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134.4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5,064.02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3,500.00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末余额1,564.0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放于专项账户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4100028629200024234活期1,564.02

2017年5月11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附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2015年修订)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承接。鉴于上述情况,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本保荐机构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021年度,在上述审议范围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实现收益为人民币134.42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过程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认为,延江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43,403.13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1,715.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40,684.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1) (万元)2021年度投入金额 (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万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2,000吨打孔无纺布项目43,403.1343,403.131,715.2540,684.5193.74%注释14,119.18注释1
合 计-43,403.1343,403.131,715.2540,684.5193.74%-4,119.1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年产22,000吨打孔无纺布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并于2019年7月30日取得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出具的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020年上半年,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试生产调试,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办理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竣工验收手续及项目投入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厂房已在2020年4月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全达产,故项目产能及项目效益未完全有效发挥。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施工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六三”)未严格遵守双方于2016年12月2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的约定,严重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拒绝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齐全完整的结算资料。因此,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承包方中六三立即提交项目竣工内业资料,并赔偿延误工期损失费、质量整改费和工程违约金等费用,以及提请仲裁委员会依法委托鉴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总价等事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仲裁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届时最终的仲裁结果办理项目竣工结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度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1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2021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过程不存在重大问题

注释1: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披露,“年产22,000吨打孔无纺布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营业收入为67,480.32万元。该年收入对应的效益为人民币9,660.93万元。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0年4月逐步进入生产状态。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未能以100%达产后的承诺预计效益评价其当期实现的效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黄仕宇 陈根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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