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事前查阅了相关议案及材料,了解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实力较强、信誉良好,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叶代启、仇健、何红渠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