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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投保方案概述。

(一)投保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责任限额:人民币2亿元

(四)保费金额:人民币145万元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可以为公司及董监高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此举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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