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王建新)
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1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7次,实际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7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材料,会上本人认真阅读和了解各项议案及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1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021年,本人出席有关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会议
姓 名
姓 名 | 本年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 数 | 委托出席 次 数 | 缺 席 次 数 |
王建新 | 7 | 7 | 0 | 0 |
2、2021年,本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二、 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的独立意见 | 意见类型 |
2021年4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6)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独立意见 (7)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内容的独立意见 (8) 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9) 关于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5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 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8月23日
2021年8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9月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11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 关于金建林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独立意见 (2)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 意见类型 |
2021年4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1年5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1年9月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 同意 |
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并且通过电话、邮件和现场沟通等多种灵活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情况。通过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进行监督
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履职如下:
?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4月12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8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1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2季度内部审计实施计划的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8月21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2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3季度内部审计实施计划的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10月25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3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4季度内部审计实施计划的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4月12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投出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11月29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投出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 培训和学习
2021年度,本人除自主学习外,积极参加了公司及保荐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规范治理提供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事项
1、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1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建新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