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本报告期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考虑了以下基本要素:内部环境、控制活动、风险与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审计部围绕内部控制制度中涉及的相关业务操作规范要求、风险管理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我检查和内控检查。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母公司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杭州赛利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海南普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兆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北京普利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孙公司浙江瑞利药业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 (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
(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框架评价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等。
1)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其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均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义务、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
3)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代表1名,公司监事能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运作及董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能够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记录内容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
4)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权与义务、总经理会议制度、总经理报告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董事会办公室、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投融资部、财务部、审计部、国内营销部、国际营销部、项目服务部、技术部、研发部、品质部、工程部、生产部、采购部、信息部等。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
实现。
(3)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设审计部主管1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安全状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组织推进和检查公司内部监督工作体系、风险控制机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根据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审计工作计划,通过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业务,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质量的持续提升。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向审计委员会或管理层汇报,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整改。
2021年度,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内部审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内部控制不断完善,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健康运行。
(4)财务独立
公司为规范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实施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建立了会计业务处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明确了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复核、审批的控制程序及职责分工。
(5)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人力资源部,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员工手册》,非常重视
员工素质培养,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各部门培训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组织内培等具体培训活动,使管理人员全面提升管理能力,技术人员掌握岗位所需要的新知识、新技能,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开发自己的潜能。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年终奖励的分配方法,并不断完善各岗位考核办法,使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还有针对性的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提升员工生产作业技能,持续提升生产信息化、装备自动化水平,采取多种劳动用工形式,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对人工的依赖。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能够基本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并有利于人才的培育。
(6)企业文化
本公司秉承“普惠天下,利泽健康”的核心价值观,倡导和践行“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的文化氛围,让员工切实感受到企业的凝聚力。在公司树立了“精益求精”的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7)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并积极践行各项社会责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落实现金分红,持续回报股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注重职工权益保护,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完善的绩效与薪酬管理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注重对员工的培养,每年根据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公司重合同守信用,与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公司依法经营、诚信纳税。
2、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成为一个可信任的合作者、一家受人尊敬的公司、一家可持续发展的公司的长远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初步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组成的风险控制架构,依托财务、市场、法律、组织人事等专业部门和人员,以
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3、控制活动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公司已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等。(2)授权审批控制公司已将授权审批控制区分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对于常规授权,编制了权限指引;对于特别授权,明确规范其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并严格控制特别授权。
(3)会计系统控制
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公司明确了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离不相容职务,确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流程;确定了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统一了公司的核算口径。公司财务部门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关联方的影响和控制,独立履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完全具有独立性。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流程,按照确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核算公司的各项业务数据,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了有力保证。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已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限制接触和处置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已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及时综合地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6)绩效考评控制
为确保薪酬激励体制的对外竞争性和对内公平性。公司已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
岗、辞退等的依据。
4、信息与沟通
公司重视信息的收集与沟通,把业务信息与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作为公司管理的基础。公司加强日常经营业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并确定重大事项汇报的制度,保证公司业务、财务、法律各方面的信息协调统一。
(1)信息收集渠道畅通。公司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2)信息传递程序及时。公司能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3)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公司已建立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公司已设立审计部,重要职责是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维护公司经营秩序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和改善运营状况,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收支等经济行为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组织检查监督信贷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公司审计部除了对公司内控体系进行持续性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外,还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对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和业务项目进行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和监督,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对内控体系存在的缺陷,及时进行修复和健全。
2021年度,上述内部监督机制有力的保证了公司合法、高效、规范运作。
(三)重点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评价
1、资金营运和管理
(1)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梳理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加强对营运资金的会计系统控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并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遵循现金、银行账户、票据、印鉴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日常现金管理、票据管理、银行存款、网上银行、印章管理等流程系统化、复核检查程序责任明确化,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加强内部审计,有效执行流程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2021年度,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缺陷。
(2)筹资管理
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项目开发运营计划,严格按照预算及时编制公司资金日报和公司年度、月度的资金计划,实现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控制。2021年度,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手续,未发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了采购与付款的控制程序,明确了对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做到了比质比价采购,采购决策透明,并建立了价格监督机制,尽可能堵塞了采购环节的漏洞。公司对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办理齐备后才能办理付款。财务部定期与采购部核对数据,确保了应付账款数据的准确。
2021年度,采购与付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按照以上制度规定进行业务
处理,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3、销售与收款管理
为了促进公司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公司已制定了可行的销售政策,规范业务管理流程,提升员工合规意识。根据上述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可行的销售政策,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信用条件、收款方式以及销售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规范了从接受客户订单到安排组织货源、发货、确认收入、管理应收账款等一系列工作,公司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将销售货款回收情况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保证了公司销售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货款及时安全回收。2021年度,公司在销售和收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4、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
(1)生产和质量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体系,能严格按照制药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公司在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2)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但成本费用的考核、奖惩制度等有待进一步改进。
(3)存货与仓储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公司在存货与仓储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5、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对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检查、考核责任,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的责任。规定了购置、验收、使用维护、转移、报废等相关流程,行政资产每月进行盘点,生产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
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帐实相符。2021年度,公司在资产运行和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6、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在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关联方的识别程序、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以及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等控制措施在2021年度均得到有效地执行。
7、对外担保管理
为加强企业担保管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该制度对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条件、担保责任、担保风险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对外担保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8、对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子公司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准确完整的了解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9、研发和生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研发、工艺、生产部门的项目立项、工艺研发、生产转化以及产品出入库的标准操作规程,技术服务从项目立项到最终资料移交过程中各个环节以及每个环节中各职能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职责等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质量手册(包含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档案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涉及研发和生产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了公司能够按照既定项目要求进行相应的产品生产和技术服务,保证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公司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对立项、资金支持、相关人才培养、各阶段的研究成果的申请等方面均制定了严格的控制程序。公司还制定了保密制度,与研发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以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在研发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1年度,公司各级员工均能够严格按照以上标准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研发、工艺开发和生产转化活动的控制措施和各控制环节能被有效地执行。公司各生产基地均设有EHS相关岗位,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安全、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制定了相关规定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树立各级管理层均对安全负责的安全文化,并建立应急组织、应急预案体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指挥小组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控制风险。10、合同管理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优化了合同签订、审核及审批流程,使合同的订立、审核、回签与执行形成较为健全的管理体系。按照制度规定,公司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及用章管理进行检查,法务部门加强对合同关键条款的审核,有效地防范了合同业务的风险。
11、财务管理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原则、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成本和费用管理、营业收入管理、利润和利润分配管理、外币业务管理、财务会计报告、财务分析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规范。保证了财务部门按照国家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及时准确反映企业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财务分析总结公司业务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各业务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
12、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证券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证券部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设置了联系电话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严格按照证监会相关法规执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达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021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司章程》及其内部控制制度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判断标准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5% | 营业收入总额的1.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5% | 错报<营 业收入总 额的1.5%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 资产总额的 1.5%≤错报<资产总额的 3% | 错报 < 资产 总 额 的1.5%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包括: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认定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3)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
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清醒;
(4)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
①决策程序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一般失误;
②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敏华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