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职权,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运作情况
(一)监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12月21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监事会决定延期换届。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和义务。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2021.04.1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一《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二《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三《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四《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五《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 | ||
六《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议案》 | ||
七《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1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
八《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 | ||
九《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十《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
十一《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1.04.2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一《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
2021.05.19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一《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
二《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三《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 ||
2021.08.2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一《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1.10.29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一《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1.11.1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一《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1.11.18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一《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二《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议案》 |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科学合理地进行经营决策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履行职能,具体如下:
(一)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参加或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议案和决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与制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履行了必要的审核职能和法定监督作用。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认真审核公司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并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等事项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
编制程序、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议期间,未有泄密及违规情形发生。
(三)关注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议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1年额度预计授权事项、公司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交易公平、定价公允,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事项,并对公司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及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的事项,对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收购、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仔细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相关人员,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情
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形。
(八)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公司指定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事务,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等,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事项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在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设专人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负责对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财经媒体等的接待、采访工作,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投资者调研情况,并在指定网站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保证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新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运作,切实保障股东各项权利得到落实。2022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专业素质学习,提高监督能力
监事会将不断关注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并及时组织学习。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财务、金融、审计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拓宽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能力。
(二)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通过参加或列席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监督各项重大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治理水准。
(三)加强风险防控,维护股东权利
监事会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重点围绕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投融资风险等方面强化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