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天府商品交易所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拟以货币方式出
资 1000 万元人民币对天府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
进行投资。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1 年 11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第五届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票通过了对天府商品交易所投资的议案 ,本次投资无需经过
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天府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标的简介:天府商品交易所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批准设
立,通过构建市场服务网、信息发布网、资金结算网、商品物流网,
开展以实物商品为交易标的物的现货交易,实现现货贸易、价格发现、
仓单融资功能,可以推动相关行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和贸易模式的转
变。
成立时间:2011 年 9 月 22 日
法人代表:刘昂生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宗商品合同交易的市场管理和中介服务;相关商品
交易的资金清算、商品交割市场管理服务;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
持股比例: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丰
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家发起设
立,上述6 家发起人股东各出资1000 万元,分别占交易所注册资本
的16.67%。
经营情况:天府商品交易所主要开展钢铁、化工、矿产品、有色
金属、煤炭、农产品等产品的现货交易,目前已经开展运营。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天府商品交易所第二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
意新增股本 1.2 亿元,将总股本增加到 1.8 亿元;原有股东不参与本
次增资,并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新入股股东每家出资 1000 万元,
与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出资金额: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天府
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占股权比例为 5.56%。
权利和义务:(一)本公司应按协议约定日期足额完成出资。本
公司如逾期不出资或逾期未足额出资,视作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股东
资格未获核准的,天府商品交易所及时返还出资全额。(二)本公司
成为天府商品交易所股东后承认并遵守交易所章程,承认此前所有董
事会、股东会决议,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违约责任: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时,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都有过错,根据实际情况,各自分
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生效: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
方公章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天府商品交易所对公司的促进作用,首先体现在本公司的产
品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销售,这样可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扩展贸易
渠道、增加贸易机会、降低贸易成本,同时还能扩大市场影响力;其
次是实现产品的定价权,交易所的价格发布网能够扩大公司的市场影
响力,提升公司产品品牌价值;另外,目前全国主要现货交易所运行
情况良好,现货交割交收数量较大,交易所盈利能力较好,公司可以
通过股权分享交易所收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二十二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