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公司2021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约21,524.6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 计提减值金额(万元)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1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649.29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578.38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57 | |
小计 | 19,250.38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损失 | 1,349.28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925.00 | |
小计 | 2,274.28 | |
合计 | 21,524.66 |
注: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的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13万元、3,649.29万元、15,578.38万元、18.57万元。具体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
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250.38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578.38万元,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锦”)经营的电子通信设备业务减值损失。其中汇鸿中锦预付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49,849.78万元,因其已交货物经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由此推定应交付的剩余货物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汇鸿中锦对其提起诉讼要求退货,退还全部采购款项,并对该笔款项计提减值损失11,264.7万元;汇鸿中锦预付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9,987.12万元,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汇鸿中锦要求其返还全额采购款并提起诉讼,汇鸿中锦对该笔款项计提减值损失199.74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1,349.28万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925万元,具体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对于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利润总额21,524.66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预计将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3,909.68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二)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