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
计3.22亿元,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20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258,895万元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预计额度 |
1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 | 10,000 |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预计额度 |
限公司 | 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
2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 11,000 |
3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 | 20,000 |
4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000 |
5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6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000 |
7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00 |
8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32,000 |
9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 | 中天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 |
10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17,500 |
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2,000 | ||
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 3,000 | ||
11 | 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 CELES SHIPPING PTE.LTD. | 14,000 |
12 | CELES SHIPPING PTE.LTD. | Nordic Brisbane Ltd. | 4,395 |
13 | 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 2,000 |
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2,000 | ||
14 |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2,000 |
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1,000 | ||
15 | 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4,000 |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 1,000 | ||
16 | 无锡天鹏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 | 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 | 26,000 |
无锡市真正老陆稿荐肉庄有限公司 | 5,200 | ||
无锡市天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6,500 | ||
江苏安信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300 | ||
17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4,000 |
18 | 汇鸿(香港)有限公司 | 8,000 | |
合计 | 258,895 |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的综合授信6,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8,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的综合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八)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的综合授信2,16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 陆明灿 |
注册资本 | 4,1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181号14楼 |
经营范围 | 废纸及其它再生资源的回收(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纸浆、纸、纸制品、包装材料、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化工产品、橡塑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贵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机电产品、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环保设备、机械配件、初级农产品、油渣饼、饲料、化肥、沥青及燃料油、矿产品销售;工业、农业、服务业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投资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垃圾分类服务;垃圾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07%; 黄明珠持股21.95%; 程龙运持股10.98%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截至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9,283 | 106,581 |
负债总额 | 89,917 | 87,884 |
流动负债 | 89,264 | 87,240 |
银行借款 | 37,500 | 39,800 |
净资产 | 19,366 | 18,697 |
资产负债率 | 82.28% | 82.46% |
2022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08,087 | 738,559 |
净利润 | 668 | 2,222 |
(二)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 郑骏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湖南路181号五层 |
经营范围 | 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纺织原料、农副土特产品、电气机械及器材、沥青、石脑油及燃料油、矿产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贵金属投资及销售,天然气经营(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批发;电线、电缆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药零售;农药批发;肥料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截至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609 | 16,811 |
负债总额 | 7,920 | 13,128 |
流动负债 | 7,920 | 13,128 |
银行借款 | 5,007 | 12,007 |
净资产 | 3,689 | 3,683 |
资产负债率 | 68.22% | 78.09% |
2022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56,833 | 505,782 |
净利润 | 6 | -787 |
(三)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 徐学文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白下路91号 |
经营范围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2%;江苏富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8%;徐学文持股2%;张永堂持股28%;南京汇森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截至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7,260 | 66,307 |
负债总额 | 64,202 | 54,101 |
流动负债 | 64,202 | 54,059 |
银行借款 | 36,705 | 34,208 |
净资产 | 13,059 | 12,206 |
资产负债率 | 83.10% | 81.59% |
2022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9,069 | 186,695 |
净利润 | 384 | 1,638 |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 朱浩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户部街15号 |
经营范围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实业投资,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截至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802 | 18,865 |
负债总额 | 6,438 | 11,720 |
流动负债 | 6,428 | 11,709 |
银行借款 | 908 | 1,048 |
净资产 | 7,364 | 7,146 |
资产负债率 | 46.65% | 62.13% |
2022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1,776 | 49,637 |
净利润 | 218 | 832 |
经核实,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2.5-2023.1.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二)被担保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1.17-2023.1.1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为流动资金贷款时,保证人对该等业务项下与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
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为国内信用证及项下卖方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含保贴)时,保证人对该等具体业务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部分债权(包括:(1)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陆千万元);(2)主债权本金项下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三)被担保人: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3.10-2023.3.9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被担保人: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2.5-2023.1.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五)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11.12-2022.11.1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六)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9.30-2022.9.29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七)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11.12-2022.11.1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八)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担保金额:2,16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3.31-2023.3.30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895万元,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895万元,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5.62亿元的
23.7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