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监事会成员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蕾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全票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6、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7、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审议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