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2021年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合其在公司历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与专业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