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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监事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2月19日1、审议《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3、《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5月6日1、审议《关于提名何慧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秦真全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一2021年5月21日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次会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8月13日1、审议《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0月15日1、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审计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豁免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2021年11月6日1、审议《关于取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一年一至九月)>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12月24日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2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2月29日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1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运作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同意其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从而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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