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通灵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72,4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57,891,658.06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149,537.56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2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元,置换前期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0.00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资金0.0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331.14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068,455,607.16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057,891,326.92元,差异10,564,280.24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42,542.06元,尚未归还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以自有资金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5,596,821.76元,尚未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4,424,916.4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21年12月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 | 10333001040232015 | 432,232,869.83 |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 612900066410608 | 99,199,466.57 |
公司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 8110501013001854169 | 58,703,564.17 |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 474177003887 | 235,974,315.08 |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 70610188000213423 | 242,345,391.51 |
合计 | - | - | 1,068,455,607.16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通灵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66号)。
报告鉴证结论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中介机构相关专项报告,并与中介机构和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通灵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5,789.1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 | 否 | 43,191.01 | 43,191.01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9,915.21 | 9,915.21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 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5,868.00 | 5,868.00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3,974.21 | 83,974.2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确定投资方向 | 否 | 21,814.95 | 21,814.95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1,814.95 | 21,814.95 | ||||||||
合计 | 105,789.17 | 105,789.1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总额为21,814.95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