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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敏、独立董事王振源及董事长李裕陆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潘敏是专业会计人士,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本年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次)亲自出席 次数(次)委托出席 次数(次)缺席 次数(次)备注
潘 敏4400
王振源4400
李裕陆4400

(二)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序号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名称
12021年01月11日2021年第一次会议1、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计划;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21年04月25日2021年第二次会议1、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2021年08月17日2021年第三次会议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1年10月27日2021年第四次会议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细致、认真,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次召开专题沟通会的形式,认真听取了立信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展过程等环节的汇报,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及时沟通、协商,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其在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对其审计工作质量、执业能力及诚信状况表示认可,因此

同意续聘其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分别于2021年04月25日、2021年08月17日、2021年10月27日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报、2021年一季报、2021年半年报和2021年三季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重点关注了财务报告相关问题,经过严格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或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事项导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立信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及网络、电话

等方式充分沟通,督促立信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密切关注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坚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具体如下:

1、严格遵守相关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范,持续提升并确保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2、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情况,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督导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提升盈利能力,实现持续稳健发展;

3、积极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工作,督促外部审计机构结合行业和政策环境变化,聚焦重点科目和关键业务环节,扎实年度审计工作;

4、指导提升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审计,结合精益管理要求,强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全流程管理,严控经营及财务风险。

特此报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潘敏、王振源、李裕陆

2022年0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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