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恒逸石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恒逸石化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371.72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合计1,085.1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流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1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768,115.00股募集配套资金,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8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949,999,987.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088,768.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10,911,218.99元。
上述募集资金2,949,999,987.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32,574,999.89元后的余额2,917,424,987.11元,已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开立的393575676554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970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2022年4月25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 | 98,500.00 | 93,500.00 | 93,500.00 | 93,647.49 |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28,170.00 | 28,170.00 | 28,170.00 | 25,621.70 |
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 | 8,500.00 | 8,500.00 | 8,500.00 | 8,399.34 |
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 | 145,000.00 | 141,500.00 | 416.05 | 416.05 |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20,500.00 | 20,500.00 | 5,283.95 | 3,406.99 |
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 636,000.00 | 75,600.00 | 75,600.00 | 76,593.79 |
收购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100%股权 | 80,700.00 | 80,700.00 | 80,700.00 | 80,700.00 |
合计 | 1,017,370.00 | 448,470.00 | 292,170.00 | 288,785.36 |
注: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1、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依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加强项目的预算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和费用,不断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截至2022年4月25日,有关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能够满足目前的生产经营需求,无需继续投入资金。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5日,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拟合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91,091.12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88,785.3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4,371.72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合计1,085.1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鉴于恒逸石化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需继续投入资金,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371.72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合计1,085.1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
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恒逸石化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恒逸石化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朱 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