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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膜科技: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操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十一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李清独立董事111100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五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1年度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2021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就关于关联交易、关于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以机器设备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就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0年度核销资产、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 2020 年度消除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以应收账款及参股公司股权抵押向银行融资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为增资诚意金的使用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为使用增资诚意金提供担保、关于为向控股股东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就关于公司为使用增资诚意金提供担保、关于

为向控股股东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向控股股东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1年11月8日就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2021年公司共召开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审议情况如下:

1、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2021年公司共召开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审议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津膜科技年度报告的议案》、《2021津膜科技第一季度业绩报告的议案》、《2020津膜科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0资产核销的议案》、《2020商誉减值测试的议案》、《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六项议案。

2、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听取公司内审部汇报2021年第三季度内审有关工作情况。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操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不断深入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着严格履行独董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

层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掌握公司运营现状,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献计献策;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操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发展的同时也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同时,本人参加了深交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本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本年度,本人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本年度,本人未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八、总结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22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我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衷心希望公司在未来能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清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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