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我们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场审计前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我们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阅了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了本次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小组成员的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同时,我们审查了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会计师的相关业务资格与资质后,认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的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同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审计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重点合理、明确。审计工作小组成员的构成科学、合理。
综上,在审慎查阅其他相关资料后,现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时尽职尽责,能够严格遵守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执行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履行的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玉民、曾苏、辛金国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