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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克创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欢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志兵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2年1月1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本次培训重点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董监高股份买卖限制性规定及交易与关联交易披露相关要求等专题进行深入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不适用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未发生变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深交所没有对保荐机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向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言、黄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号)。因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中金公司整改措施如下:投资银行部对该起执业质量事件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对所有在执行IPO项目对赌协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统一业务人员及审核人员对于监管问答的理解和认识;向全体投行专业人员迅速开展了专题案例警示教育;法律合规部向投资银行部发送《关于提高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的合规提醒》等。 (2)2021年11月3日,北京证监局向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6号),因公司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以及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
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中金公司整改措施如下:针对部分资产使用成本法估值问题,中金公司通过调整估值方法并辅以适时减持的方式已完成整改 ;针对估值技术一致性问题,中金公司已统一估值方法,从市值计量角度完成整改。中金公司已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 (3)2021年12月24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晟、孙雷、赵沛霖、幸科、谢晶欣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61号),因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主要依赖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科创属性,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中金公司整改措施如下:加强中金公司党委对中金公司战略和发展等重大事项的把关定位,设立“服务国家战略委员会”和“社会与市场责任委员会”,加强内控审核力量,提升对项目风险把控能力,加强政策学习和尽调内功,关注负面舆情等。中金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整改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欢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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