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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有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资料及财务数据后,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查阅公司相关的内控制度,我们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情况,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对企业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在各个流程、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

四、关于公司2022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减少公司因人民币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同时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现已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编制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公司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该额度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以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薪酬方案。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从而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上述薪酬方案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计提公司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累计担保余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
道明安防小微园项目按揭贷款客户70,000根据每个购买客户与贷款银行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日期52,439.24连带责任担保自贷款银行与购买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之日起至购买客户所购工业厂房办妥不动产抵押登记至贷款银行名下为止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额为58,524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对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2,439.24万元,其中追加了本公司承担连带责

任的担保余额为6,501.71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2%。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2、除上述担保事项外,2021年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陈连勇:

蔡 宁:

金 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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