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腾邦 公告编号:2022-069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邮件、微信、电话和口头询问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核实,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腾邦集团持有公司的股票有出现被动减持的情况,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集团 | 集合竞价交易 | 2022-4-21 | 1.2251 | 2,152 | 0.00035% |
2022-4-22 | 1.0312 | 831 | 0.00013% | ||
2022-4-25 | 0.8800 | 260 | 0.00004% | ||
合 计 | 3,243 | 0.00053%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1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9,900.00万至-116,870.00万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市规则》10.3.10规定,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10.3.10条第(二)款“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第(三)款“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11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2年4月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2022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
书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2022-051)。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3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2022-046),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付通”)业务受公司重整的不确定性和腾付通续展中止审查的双重影响,出现业务量萎缩的情况,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根据《上市规则》第9.4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2022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上诉申请被受理的公告》(公告号:2021-166、2022-048),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提起重整上诉申请,广东高院已立案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即本次破产重整上诉申请被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广东高院将作出同意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或不予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终审裁定。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