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23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月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41,216,68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财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它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江苏证监局、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监会江苏证券监督管理局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东方电热、公司、本公司 | 指 |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镇江东方 | 指 | 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 |
东方瑞吉 | 指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珠海东方 | 指 | 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东方 | 指 | 合肥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
郑州东方 | 指 | 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马鞍山东方 | 指 | 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东方 | 指 | 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东方 | 指 | 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乐旭 | 指 | 重庆乐旭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期、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同比 | 指 | 与上年同期相比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江苏九天、九天光电 | 指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还原炉、多晶硅还原炉 | 指 | 多晶硅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设备 |
东方九天 | 指 | 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韵申 | 指 |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山源 | 指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永祥 | 指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通威 | 指 | 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
内蒙通威 | 指 | 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
亚州硅业 | 指 | 青海亚州硅业材料有限公司 |
华陆工程科技 | 指 |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大全 | 指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东方希望 | 指 | 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新特硅材料 | 指 | 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 |
乐山协鑫 | 指 | 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鑫元 | 指 |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青海丽豪 | 指 | 青海丽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特骏 | 指 | 浙江特骏实业有限公司 |
东方山源 | 指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东方电热 | 股票代码 | 300217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方电热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njiang Dongfang Electric Heating Technology 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谭伟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213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2132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dongfang-heater.com | ||
电子信箱 | sunhw@dongfang-heater.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孙汉武 | 吕树栋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 |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 |
电话 | 0511-88988598 | 0511-88988598 |
传真 | 0511-88988060 | 0511-88988060 |
电子信箱 | sunhw@dongfang-heater.com; dfzqb@dongfang-heater.com | dfzqb@dongfang-heater.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俊峰、张世盛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 李虎、刘广福 | 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2,787,289,591.90 | 2,397,146,557.52 | 16.28% | 2,234,087,034.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3,753,529.61 | 60,429,291.51 | 187.53% | -97,771,757.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3,355,090.60 | 73,534,531.87 | 40.55% | -111,430,626.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462,441.54 | 27,896,912.31 | -334.66% | 64,594,361.2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5 | 160.00% | -0.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5 | 160.00% | -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3% | 3.12% | 4.71% | -4.99%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5,334,420,045.97 | 3,786,788,340.38 | 40.87% | 3,570,832,513.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99,089,395.59 | 2,039,859,005.21 | 37.22% | 1,883,891,829.2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18,896,540.99 | 728,580,788.88 | 740,977,991.03 | 698,834,27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075,558.18 | 20,697,390.52 | 35,665,283.13 | 92,315,297.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519,294.45 | 32,530,159.22 | 28,278,166.43 | 20,027,470.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427,691.69 | 101,334,452.65 | -103,165,674.19 | 61,796,471.6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91,515.11 | -1,138,674.10 | -22,169.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609,254.76 | 9,021,148.74 | 6,455,654.4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331,265.54 | 10,828,261.46 | 7,136,743.8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4.00 | 20,954.3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62,563.50 | 2,801,538.02 | 2,351,631.23 | |
无需支付未决诉讼损失相关预计负债的转回 | 36,748,947.09 | -36,748,947.0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041,249.75 | -2,096,875.75 | 2,663,810.6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931.02 | -13,602.53 | -400,820.49 | |
合计 | 70,398,439.01 | -13,105,240.36 | 13,658,869.4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及在所处行业的地位
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高性能电加热器及其控制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广泛拓展电加热技术上下游应用领域,已发展成为电加热行业技术先进、规模领先、品种齐全的著名企业。目前是国内最大的空调辅助电加热器制造商,同时也是国内市场上极少数实现规模化生产多晶硅电加热系统的供应商。
1、根据产品应用领域划分的细分行业分布
2、细分行业的主要产品
3、行业地位
? 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的优势企业,目前的主导产品是多晶硅冷氢化用电加热器和多晶硅还原炉等,
得到了行业知名企业的高度认可,市场份额稳步提高? 国内规模领先的家用电器辅助电加热器系统及元器件制造商,主导产品广泛应用于空调、厨卫家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市占率行业领先? 批量生产纯电动汽车PTC电加热系统的企业之一,产能规模国内行业前三? 国内极少数拥有完整工艺流程、并采用先进的预镀镍技术自主生产制造预镀镍电池钢壳材料的企业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行业公司竞争力
1、家用电器行业
行业集中度非常高,其中:
空调行业进入存量市场状态已成为行业共识,市场需求长期相对稳定,增长空间不大。报告期内,空调行业产销较上年有所回升,同比小幅增长。厨卫、小家电行业属于成长期,增长潜力较大。
公司是行业内的著名企业,已与格力、美的、海尔等家电龙头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公司的产品市占率稳居行业前列。
2、新能源行业
(1)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
公司的主导产品用于多晶硅生产,该产业具有较明显的周期性。目前,受益于国家“双碳”政策及多晶硅供求短期失衡的影响,多晶硅产业处于高景气度投资周期,多晶硅价格保持历史高位。报告期内,多晶硅新增产能达到历史新高。
公司是国内极少数生产多晶硅还原炉、冷氢化用电加热器的企业,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多晶硅还原炉市场有相应的资质要求,而且技术壁垒相对较高,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在多晶硅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2)新能源汽车行业
属于国家重点扶持行业,行业处于成长期前期。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设定了未来1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的发展目标。根据中汽协最新数据,2021年我国完成新能源汽车销售352.1万辆,占我国当年汽车销售总量的13.4%,产销再创历史记录,同比均大幅增长。但市场渗透率距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的目标仍有巨大提升空间,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将在未来保持快速增长。
公司正加快“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募投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用PTC电加热器新生产线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新能源汽车用PTC电加热器在产量和质量稳定性方面都会实现明显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大幅提高,可以更好的满足市场客户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
(3) 锂电池材料
目前锂电池常用的外壳材料主要分为三种,分别为钢材、铝材、铝塑膜,其中钢材外壳由于其成本低、
工艺成熟的特性,被广泛应用于动力锂电池行业。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是动力锂电池的主要应用场景。近年来,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全球共识,各国推出的燃油车禁售时间表等一系列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使得新能源汽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动力锂电池行业及其上游产业也因此迎来了发展新机遇。除此之外,电动工具也是高端电池钢壳材料的主要应用领域。根据Markets&Markets和真锂研究数据,2019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约318亿美元,到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17亿美元,其中无绳电动工具渗透率已超过50%。锂电池成本占比20%-30%,以此粗略计算,至2024年,全球电动工具锂电池市场规模至少将达到300至500亿元人民币。电动工具锂电池市场的快速增长同样将会对电池外壳材料的需求起到明显的拉动作用。公司此领域的主要产品是锂电池钢壳材料,分为普通电池钢带和预镀镍电池钢带,用于电池冲壳。预镀镍电池钢带属于国内电池钢壳材料的高端产品,目前基本上用于动力锂电池钢壳材料。在预镀镍动力电池钢壳材料方面,公司主要客户有四川长虹、无锡凯悦等冲壳企业,其终端用户包括力神、长虹、南孚、中航等电池生产企业。受益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公司锂电池钢壳材料的客户需求也在持续增加。公司目前正在推进预镀镍电池钢壳材料第二条生产线建设。建成投产后,公司预镀镍电池钢壳材料产能将大幅提升,可以满足正在迅速扩大的国产替代需求。
3、光通信行业
光纤光缆行业处于成熟期,市场需求与通信技术更新换代、国家政策导向等具有很大关系,市场竞争充分,而且下游客户相对强势,对公司有较大的压力。报告期内,光通信钢(铝)复合材料市场总体处于历史价格低谷,市场需求正在逐步恢复,集采价格有所提高,随着产能的逐步出清,通信用钢(铝)复合材料生产企业有望迎来量价齐升的春天。公司是光纤光缆材料细分行业内的头部企业,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相对比较明显,也与行业下游多家著名的光纤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行业发展趋势
1、家用空调行业有望持续恢复性增长
根据产业在线统计,2021年中国家用空调行业总产量1.6亿台,同比增长7%;同比2019年增长1.4%;总销量1.5亿台,同比增长7.9%,同比2019年增长1.3%;其中:内销0.8亿台,同比增长5.5%,同比2019年下降8.1%;出口0.7亿台,同比2019年增长16.1%。剔除2020年低基数的因素,2021年家用空调内销大大低于预期,外销成为增长动力。
国务院发布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并提出完善农村电商建设,一定种度上有利于促进空调等家电用电加热器的消费;同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城市化率提升有利于增加空调等家电需求。另外,家电行业的发展与地产的发展密切相关。本次政府工作报告对地产政策边际放松信号明显,提出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并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
探索地产的新发展模式、租购并举、全面落实长效机制。房地产政策的回暖,对空调等家电销售预期会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2、厨卫家电行业短期承压,长期仍有较大成长空间
2021年,受2020年宅经济火爆促使厨卫小家电行业快速透支影响,小家电销售承压。根据奥维云网发布的2021年小家电市场总结:厨房小家电共计12个品类零售额514亿元,同比下降14.1%;零售量23744万台,同比下降13.5%。其中,线上市场零售额356.4亿元,同比下降9.7%;线下市场零售额157.2亿元,同比下降22.7%。
目前,我国小家电的家庭平均拥有量还比较低,小家电的市场渗透率还不高,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逐渐提高,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人们对新型、智能小家电的需求也日渐增长,对小家电的购买频率明显增多,轻巧、智能、健康、时尚的小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同时,中国作为全球小家电制造基地、依托国内完善的供应链,向海外提供高性价比的小家电产品。小家电行业有望受益国内国际双循环政策驱动,整体仍保持一定速度的增长。
3、新能源汽车行业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2021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汽车行业最大亮点,连续7年销量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 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高于上年8个百分点。2022年1月21日,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上述政策将将继续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4、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预计稳中有升
2021年,多晶硅产业投资持续增加,但产量增幅不及预期,且下游光伏装机需求持续增长,导致国内多晶硅供需失衡,价格持续处于高位。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的数据,2021年,中国多晶硅产量为50.5万吨,较2020年的39.2万吨同比增长28.8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副秘书长马海天认为:2022年,全球多晶硅项目产能有望达到100至120万吨,产量有望达到89万吨,短期内供需失衡的局面不会得到根本性改变,但至2022年底多晶硅价格会回落于合理水平。
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落实 2030 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文件指出: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2022
年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对包括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光伏等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光伏行业及其上游的多晶硅行业将充分受益于上述政策的出台及实施,预计两三年内仍将处于良好的景气发展周期。
5、光通信行业有望出现恢复性增长
2021年,光通信线缆市场需求没有出现明显回升,产品价格处于历史低位。2021年12月,中移动光纤招标出现价量齐升的局面。中国联通副书记王俊治表示,2022 年,中国联通将适度提升资本开支,保持资本开支增长与收入增长相匹配,占收比稳定。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 5G 网络规模建设。2022年1月2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重点提及推进光纤网络扩容提速、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等四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工程。2022年3月10日,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促进5G、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发展”,这也是政府工作报告连续第 4 年提到“数字经济”。上述政策如能有效实施,光通信线缆行业有望出现恢复性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1、主营业务
公司以电加热技术为核心,致力于多个领域的热管理系统集成研发,广泛拓展电加热技术及热管理系统的应用领域,目前是国内空调辅助电加热器系统及元器件的龙头制造企业,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重要供应商,同时也是国内市场上极少数实现规模化生产多晶硅电加热系统的供应商。目前,公司已形成家用电器(元器件)、新能源(装备制造、汽车元器件及锂电池材料)和光通信(材料)三大主要业务板块并行,以新能源行业为重点发展方向的业务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没有发生变化。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家用电器方面:
(1)空调用电加热器,民用电加热器产品中的主导产品,其销售收入占民用电加热器销售收入一直保持在70%以上,主要品种包括PTC电加热器、电加热管及组件、除霜电加热器、电加热带(线)、风道式辅助电加热器、电热丝加热器等,主要用于空调的辅助加热。
(2)厨卫家电用加热器,主要产品包括咖啡机(壶)用电加热器、洗衣机用电加热器、电烤箱用电加热器、蒸汽熨斗用电加热器、洗碗机用电加热器、热水器用电加热器等,主要用于厨卫家电的加热。
新能源装备方面:
(1)多晶硅冷氢化用电加热器,主要用于多晶硅冷氢化生产过程中的加热,属于多晶硅生产的关键设备之一。
(2)多晶硅还原炉,是多晶硅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设备,该产品于2017年正式投放市场,成功应用于国内多家主流多晶硅生产企业,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3)锂电池钢壳材料,主要用于各类锂电池的钢壳制造,拥有国内先进的预镀镍钢壳材料生产工艺。
(4)新能源汽车用电加热器,主用产品包括电动汽车用PTC电加热器、电动大巴用暖风机、集成控制水暖PTC电加热器等,用于新能源汽车的车厢加热、电池组加热、除霜除雾加热、座椅加热等。光通信方面:
主要产品为光缆专用钢(铝)塑复合材料,主要用于光缆、电缆的复合钢(铝)塑带。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所有产品均采用直销方式进行销售,其中:民用电加热器方面,公司与主要客户格力、美的、海尔、奥克斯等均签订有年度供货框架协议,各大客户定期举行订单招投标,公司中标后按客户的即时订单组织生产和供货,一般情况下客户会提前10天左右下订单;光缆专用钢(铝)塑复合材料及电池钢壳材料一般按季度招投标,然后按中标数量供货;其他产品基本上都是参与用户组织的招投标方式获得合同,按合同组织生产、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供应商目录,对主要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采用合格供应商目录管理。要进入公司的供应商目录,必须按照公司现行的各项管理体系要求进行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评审,通过后才能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公司的主要原材料至少有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按照现行的质量体系要求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流程。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采用以销定产或按照项目合同组织生产,同时对需求量大的品种会保持合理的安全库存。
4、客户服务模式
公司的客户服务模式采用“贴近市场,就近服务”的服务模式,为客户“零距离采购“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报告期内的业绩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营业收入278,728.96万元,同比增长16.28%;营业利润14,962.05万元,同比增长48.13%;利润总额18,813.20万元,同比增长184.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375.35万元,同比增长187.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35.51万元,同比增长
40.55%
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原因:
1、母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504.57万元,同比继续保持小幅增长;实现净利润 9,062.99万元,同比增长61.49%。母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空调用电加热器业务保持稳定,新能源汽车电加热器业务大幅增长;二是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冲回3,674.9万元。
2、子公司东方瑞吉和镇江东方产销同比实现大幅增长。受国家政策及市场需求双驱动影响,多晶硅行业投资保持高景气度,东方瑞吉和镇江东方订单持续增加,且在手订单陆续进入交货确认期。报告期内,东方瑞吉实现营业收入38,078.78万元,同比增长47.80%:实现净利润1,887.71万元,同比增长71.33%。
镇江东方实现营业收入12,244.77万元,同比增长45.10%;实现净利润858.26万元, 同比增长766.75%。
3、子公司江苏九天净利润大幅增加,东方九天亏损同比大幅减少。2021年,江苏九天利用行业产能出清的机会,巩固市场优势地位,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上升,销售收入同比明显增加。报告期内,江苏九天实现营业收入83,305.45万元,同比增长38.68%,实现净利润 4034.41万元,同比增加3,847.31万元;同时东方九天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质量控制,加大市场开拓,加快预镀镍技术优化改进,营业收入进一步提升,亏损持续减少。报告期内,东方九天实现营业收入19,965.35万元,同比增长23.57%,实现净利润-416.99万元,同比减亏2,393.57万元。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以电加热器业务为主营的上市公司。公司自2011年5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来,利用资本赋能,加大投入,不断巩固原有的技术、规模、服务优势,同时坚持研发创新,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发展质量,在竞争中不断壮大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确保公司始终处于行业优势地位。
(一)研发优势
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生产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战略,坚持自主创新、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与产品引进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上海研发中心成为公司引进高端研发人才、提升研发水平的桥头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江苏大学产学研合作基地,江苏省新型特殊元件设计与制造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江苏省重点企业研究中心。为提高公司自主研发及自主创新能力,公司不断加大研发项目的资金投入,研发费用逐年提升。截止到2021年底,公司共计持有授权发明专利25项,其中母公司4项,东方瑞吉5项,镇江东方5项,江苏九天9项,东方山源1项,珠海东方1项;共计持有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162项,其中东方电热母公司54项,东方瑞吉28项,镇江东方28项,江苏九天30项,东方山源5项,绍兴东方7项,武汉东方10项;共计持有软件著作权11项,其中母公司持有5项,东方山源持有6项。
另外,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晶硅还原炉已获得行业龙头企业的普遍认可,订单持续增加;预镀镍钢壳材料技术攻关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条预镀镍生产线已开始建设,建成投产后预镀镍钢带产品性能有望赶超国外同类产品,满足国内市场日益扩大的进口替代需求。
(二)产品优势
公司是行业内技术领先、种类齐全、品种最多的电加热器生产企业。公司在不同时期自主研发并规模化生产的“奥氏体不锈钢耐热防腐电加热器”、“高性能管状电加热元件”、“高性能PTC电加热器”、“裸露式电加热元件”、“天然气、石油井口及生产关键环节电加热器”、“高干密集填料工业电加热器”、“高效节能PTC电加热元件”、“高效节能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以及江苏九天自主研发并规模化生产的“通信电缆光缆专用钢基光亮带”、“动力锂电池钢壳专用冷扎带”、“高性能钢塑复合带”、“高性能精密镍复合钢带”都曾被评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主要产品中,多晶硅还原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多晶硅冷氢化用辐射式电加热器在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铲片式PTC电加热器综合性能优良,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三)客户优势
公司空调用电加热器的主要客户为格力、美的、海尔、奥克斯、约克等;新能源汽车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比亚迪、江淮、零跑等;小家电领域的主要客户为美的、海尔、苏泊尔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江苏中能、东方希望、洛阳中硅、协鑫新能源等;油气处理装备的主要客户为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光缆专用钢(铝)塑复合材料主要客户为烽火通信、亨通光电等;锂电池精密钢壳材料主要客户为四川长虹、无锡凯越等。这些主要客户基本上都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和这些客户配套合作,既保证了公司产品的稳定需求,也展现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四)服务优势
公司一直遵循“贴近市场,就近服务”的宗旨,近距离为客户提供方便、便捷、周到的服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在珠海、广州、马鞍山、合肥、武汉、重庆、青岛、郑州、石家庄、邯郸、南昌、绍兴等多地设立了分子公司或办事处,能够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信息,快速向周边客户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公司在保证优势产品销售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全流程服务,不断巩固与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同时对于一些生产规模较大、产品需求种类较多、技术要求较为复杂的客户,公司能够凭借自身的产品优势,为其提供全方位的、订制式的产品服务,有利于降低客户的综合成本。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砥砺前行的一年。2021年,受美联储量化宽松政策和疫情反复的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加大,市场竞争越发激烈,面对新压力、新挑战,公司管理层化压力为动力,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员工拧成一股绳,保持一股劲,紧紧围绕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坚持“顾客至上,诚信为本,精细管理,创新发展”的核心价值观,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效益、以诚信求发展”的结营理念,强化落实调结构、降成本、创效益,在巩固家用电器业务的同时,积极把握多晶硅、电动汽车等新能源细分行业的发展机遇,危中寻机,攻坚克难,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新客户都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87亿元,同比上升16.28%,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家用电器、新能源和光通信三大行业主营业务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家用电器业务保持稳定。
2021年,空调、厨卫家电等家用电器市场竞争激烈。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持续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持续推行精益管理,持续完善成本控制,持续推进智能化建设,凭借专业的服务、优良的产品、适中的价格,巩固并深化与格力、美的、海尔等家电龙头企业的合作关系,促进家用电器业务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家用电器领域主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95亿元,同比增长5.38%。
2、新能源业务快速增长。
公司新能源业务基本分为新能源装备业务和新能源汽车业务两个方面。
新能源装备业务:
主要应用领域为多晶硅生产领域,主要产品为多晶硅还原炉、辐射式电加热器等。2021年,为紧紧抓住多晶硅行业新增投资大幅增加的有利时机,提升供应能力,子公司东方瑞吉和镇江东方在积极招聘并培养人才的同时,大力开发绕管换热器、高压加热管等新产品,持续对多晶硅还原炉、辐射式电加热器等产品进行结构优化、工序优化,进一步调整工作班次,改善工作方式,增添相关设备,产品性能有所提升,工作效率有所提高,产能利用率大幅增加,在手订单持续按计划完成交货,新能源装备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同比增长32.4%。新能源汽车业务:
2021年,公司积极抢抓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的良好机会,大力开发新能源汽车用PTC电加热器新产品、新客户,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方面,公司加深与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的合作,加强与一汽、上汽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加大滴滴汽车等新客户的开拓;另一方面,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品牌知名度有了进一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
111.99%。
锂电池钢壳材料业务:
公司在加大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加快预镀镍材料生产工艺研发优化进程的同时,加强品质管控,加速客户验证,部分产品通过了汽车用产品体系认证,而且还形成了稳定供应。锂电池钢壳材料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50.52%。
3、光通信业务创历史最好成绩。
2021年,光通信市场总体需求继续下降,行业产能进一步出清,光纤光缆价格同比虽有所回升,但原材料价格却大幅波动,市场情况很不乐观。公司子公司江苏九天面对压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降本增效,优化生产工艺,严控产品质量,规范服务流程,深度绑定行业头部企业,持续加强与五大系之外的优秀企业密切合作,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均有了明显提升。报告期内,光通信材料实现营业收入7.17亿元,同比增长37.83%。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顺利完成定增,继续深耕主业
铲片式PTC产品是市场发展的一个趋势。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空调厂商选择铲片式PTC产品替换老的胶粘式产品,美的、海尔、海信已以铲片式PTC为主,市场需求量有望持续增加。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发新能源汽车用电加热器的企业之一,2020年开始,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大幅增长,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电加热器的市场竞争力,提高铲片式PTC电加热器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于2020年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于2021年顺利完成,募集资金净额6.04亿元,主要用于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项目、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定增事项的顺利完成,有利于公司深耕主营业务,提高发展质量,推动公司业务向纵深持续发展。
2、开展营销创新,提升品牌价值
(1)加强售中售后服务,以服务推动销售。空调行业进入成熟期,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公司加大客户服务力度,完善服务方式,与客户面对面沟通,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主动提出改进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率、改进产品结构等,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继续巩固分子公司多、服务距离短的优势,积极主动服务客户,及时送货,解决现场问题,争取订单;梳理客户投诉服务流程,以规范、专业的姿态面对客户,提高客户投诉解决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提升品牌价值。
(2)坚持团队营销,推行龙头战略。加强团队培养,打造管理梯队,培养中军领军人物;加强推进已开拓好的行业,以小组团队形式,以点带面横向扩展,加大同行业潜力客户挖掘力度;重点开发新能源行业龙头企业,作为行业标杆,地位举足轻重,客户开发难度大、周期长,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始终保持足够的耐心、信心和决心,持之以恒,在报告期内实现了龙头客户的突破,获得了大额订单。
(3)积极梳理市场,提前规划布局。2021年,光通信市场产能继续出清,公司积极梳理,深度绑定行业头部企业,与一些优秀企业进一步紧密合作,在市场的洗礼中不仅站稳脚跟,而且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市场品牌度有了明显提升;提前开展新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储能、炼钢、氢能、洗衣机等新市场、新领域,培育公司可持续发展潜力。
3、推行技术创新,提升竞争优势
2021年,继续坚持“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梯形研发策略,建立健全技术储备,持续大力推进技术、产品、工艺、材料创新,加快推广与应用,向创新要效益,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11,053.35万元,同比增长30.46%,同时母公司及江苏九天顺利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共取得59项专利授权证书,同比增长73.53%,其中:东方电热母公司实用新型专利8项;江苏九天实用新型专利8项,发明专利2项;镇江东方实用新型专利10项;东方瑞吉实用新型专利8项;东方山源实用新型专利4项;武汉东方实用新型10项;购入实用新型专利9项。
为增强生产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进一步改善生产工艺,公司对自动穿膜机、自动通电固化机等多种设备进行改造,实施工艺改进;为进一步增加小家电用电加热器产品种类,提升技术含量,公司开发了烘开机加热管、搪瓷加热管、马卡龙热水器加热管等,对钛管加热管、3D加热管进行工工艺完善,同时对很多工艺进行了改善;对辐射式电加热、还原炉结构和性能进一步优化;组织技术团队对预镀镍生产工艺进行技术研发并取得重要进展。
4、加强质量控制,提升产品品质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提质增效是公司2021年度的重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在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供应商管理、流程管理,强化质量检测,质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开好质量周会及月度质量例会,分析出现的痛点问题,采取零容忍,组织精干力量攻关,提高产品合格率;加强质量追溯,针对性成立质量检验过程控制小组,在有效提升相关产品质量的同时,为产品工艺优化、质量追溯提供了有效手段。
5、完善内部管理,促进降本增效
2021年,公司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开展管理创新,大力降本增效,取得一定成效。
(1)持续完善精益管理。2021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多部门、多渠道并进,开发
新供应商,缓解了部分压力,同时加大产品成本核算力度,对不同客户、不同产品采取多种核算方法,对重要客户的重点零部件持续跟踪,及时、准确、合理的进行报价;严控库存总量,设置原材料安全库存标准,在保证生产所需的前提下,对物料进出进行监测;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对所有仓库新增呆滞物料分类统计、梳理,分析产生原因并及时解决;加强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的管理,切实提高能源利用率,教育员工要珍惜水电资源,珍惜生产材料,爱护生产设备,做到用水节约,杜绝“跑”、“冒”、“滴”、“漏”,不开长明灯、无人扇,对生产材料,不乱丢乱放,做到精打细算、充分利用;严格操作规程,对设备不野蛮操作。
(2)加强日常巡查督查。2021年,公司对所有分子公司进行了一轮或多轮现场审计和综合检查,重点查库存物资、财务收支、内控执行;同时对会计工作加强检查,要求把会计凭证按月寄到总公司审计部,接受审核,通过审核会计凭证并对照金蝶系统财务账,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提高了会计凭证的准确性。经过多年持续的定期、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各分子公司的管理水平逐年提升。
(3)持续规范采购管理。紧扣公司采购流程,严格控制采购程序,加强成本管理;认真执行物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规范采购合同,严控合同评审,最大限度避免采购风险;注重新供应方准入,进行评审及现场考察,合格后方进入合格供方名录;多部门联合对重点供方进行现场体系审核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要求供方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把好原材料进厂关,批量物资进厂时,由检验员当场检验,一旦查出问题,立即向供方交涉,督促和落实整改。
(4)积极推进“智改数转”。2021年,公司进一步完善VMI采购供应模式,寄库销售基本全面落实;SRM供应商关系管理平台持续优化,显著提升采购效率;MRP物料需求平台持续改善,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采购价格项目上线,公司报价的及时性、准确性、合理性大幅提升;WMS仓库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全面完成,仓储管理准确性、时效性明显改善;继续推进生产智能化,PTC电加热器《智能化生产车间》项目通过验收;推行阿米巴管理及数字化经营理念,培养管理人员的数字化管理意识,提升整体经营管理能力和效率。
(5)细化成本控制考核。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广泛推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注重小事、细节管理,强化细化成本控制;定期开展收入、成本、费用专项检查,深化细化月度经济活动分析,将各项能耗、物料指标与公司下达的指标进行对比,加强非生产费用和可控费用的控制;加强整改考核,对于超标的项目,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确保落实,同时结合考核方案,实施成本考核奖罚。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787,289,591.90 | 100% | 2,397,146,557.52 | 100% | 16.28% |
分行业 |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1,392,018,685.72 | 49.94% | 1,369,951,848.94 | 57.15% | 1.61%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102,790,791.14 | 3.69% | 48,488,875.47 | 2.02% | 111.99% |
新能源装备制造 | 406,521,770.50 | 14.58% | 307,042,736.66 | 12.81% | 32.40% |
光通信材料 | 716,727,362.22 | 25.71% | 520,017,116.24 | 21.69% | 37.83% |
锂电池材料 | 114,596,069.84 | 4.11% | 76,132,219.47 | 3.18% | 50.52% |
其他业务 | 54,634,912.48 | 1.96% | 75,513,760.74 | 3.15% | -27.65% |
分产品 | |||||
家用电器用电加热器 | 1,392,018,685.72 | 49.94% | 1,369,951,848.94 | 57.15% | 1.61% |
新能源汽车用电加热器 | 102,790,791.14 | 3.69% | 48,488,875.47 | 2.02% | 111.99% |
新能源装备 | 406,521,770.50 | 14.58% | 307,042,736.66 | 12.81% | 32.40% |
光通信钢铝塑复合材料 | 716,727,362.22 | 25.71% | 520,017,116.24 | 21.69% | 37.83% |
锂电池钢壳材料 | 114,596,069.84 | 4.11% | 76,132,219.47 | 3.18% | 50.52% |
其他业务 | 54,634,912.48 | 1.96% | 75,513,760.74 | 3.15% | -27.65%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1,287,378,756.20 | 46.19% | 1,058,436,916.36 | 44.15% | 21.63% |
华中地区 | 381,696,196.92 | 13.69% | 343,381,785.83 | 14.32% | 11.16% |
华南地区 | 395,603,851.52 | 14.19% | 316,172,748.76 | 13.19% | 25.12% |
华北地区 | 164,784,467.82 | 5.91% | 215,844,802.08 | 9.00% | -23.66% |
西北地区 | 68,671,928.34 | 2.46% | 176,042,678.17 | 7.34% | -60.99% |
西南地区 | 391,608,700.94 | 14.05% | 212,962,092.38 | 8.88% | 83.89% |
国外 | 78,382,002.05 | 2.81% | 63,557,160.77 | 2.65% | 23.33% |
国内其他 | 19,163,688.11 | 0.69% | 10,748,373.17 | 0.45% | 78.2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787,289,591.90 | 100.00% | 2,397,146,557.52 | 100.00% | 16.28%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1,392,018,685.72 | 1,158,758,027.04 | 16.76% | 1.61% | 1.06% | 0.45%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102,790,791.14 | 78,226,175.04 | 23.90% | 111.99% | 112.28% | -0.10% |
新能源装备制造 | 406,521,770.50 | 315,240,787.61 | 22.45% | 32.40% | 30.61% | 1.06% |
光通信材料 | 716,727,362.22 | 643,801,627.94 | 10.17% | 37.83% | 33.63% | 2.82% |
锂电池材料 | 114,596,069.84 | 76,330,305.97 | 33.39% | 50.52% | 23.53% | 14.55% |
其他业务 | 54,634,912.48 | 27,957,709.10 | 48.83% | -27.65% | -54.52% | 30.24% |
分产品 | ||||||
家用电器用电加热器 | 1,392,018,685.72 | 1,158,758,027.04 | 16.76% | 1.61% | 1.06% | 0.45% |
新能源汽车用电加热器 | 102,790,791.14 | 78,226,175.04 | 23.90% | 111.99% | 112.28% | -0.10% |
新能源装备 | 406,521,770.50 | 315,240,787.61 | 22.45% | 32.40% | 30.61% | 1.06% |
光通信钢铝塑复合材料 | 716,727,362.22 | 643,801,627.94 | 10.17% | 37.83% | 33.63% | 2.82% |
锂电池钢壳材料 | 114,596,069.84 | 76,330,305.97 | 33.39% | 50.52% | 23.53% | 14.55% |
其他业务 | 54,634,912.48 | 27,957,709.10 | 48.83% | -27.65% | -54.52% | 30.24%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1,287,378,756.20 | 1,087,052,127.04 | 15.56% | 21.63% | 16.88% | 3.43% |
华中地区 | 381,696,196.92 | 325,973,152.98 | 14.60% | 11.16% | 9.50% | 1.29% |
华南地区 | 395,603,851.52 | 306,679,767.99 | 22.48% | 25.12% | 24.68% | 0.28% |
华北地区 | 164,784,467.82 | 141,399,650.82 | 14.19% | -23.66% | -22.47% | -1.31% |
国外 | 78,382,002.05 | 61,133,635.56 | 22.01% | 23.33% | 16.83% | 4.34% |
西南地区 | 391,608,700.94 | 313,792,073.09 | 19.87% | 83.89% | 69.96% | 6.57% |
西北地区 | 68,671,928.34 | 52,267,848.70 | 23.89% | -60.99% | -59.99% | -1.90% |
国内其他 | 19,163,688.11 | 12,016,376.52 | 37.30% | 78.29% | 96.25% | -5.7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787,289,591.90 | 2,300,314,632.70 | 17.47% | 16.28% | 13.33% | 2.1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销售量 | 件、套 | 87,144,836 | 70,202,384 | 24.13% |
生产量 | 件、套 | 83,564,921 | 72,745,681 | 14.87% | |
库存量 | 件、套 | 14,003,222 | 17,583,137 | -20.36% |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销售量 | 件、套 | 350,562 | 198,752 | 76.38% |
生产量 | 件、套 | 377,005 | 206,621 | 82.46% |
库存量 | 件、套 | 105,162 | 78,719 | 33.59% | |
新能源装备制造 | 销售量 | 吨 | 4,215 | 2,915 | 44.60% |
生产量 | 吨 | 4,095 | 2,508 | 63.28% | |
库存量 | 吨 | 436 | 556 | -21.58% | |
光通信材料 | 销售量 | 吨 | 83,872.59 | 79,502.56 | 5.50% |
生产量 | 吨 | 82,033.1 | 84,917.06 | -3.40% | |
库存量 | 吨 | 9,758.49 | 11,597.98 | -15.86% | |
锂电池材料 | 销售量 | 11,208.45 | 12,932.98 | -13.33% | |
生产量 | 11,427.32 | 12,641.57 | -9.61% | ||
库存量 | 2,642.97 | 2,424.1 | 9.0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2021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公司因此受益,订单量大幅增加,报告期内产销量、期末库存量相应大幅增加。
新能源装备:报告期内,国内多晶硅行业处于高景气度投资周期,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新签项目订单快速增加,为履约交货,公司报告期内产销量大幅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是否正常履行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还原炉 | 四川永祥 | 9,900 | 9,900 | 8,910 | 0 | 9,900.00 | 9,900.00 | 5,940 | 是 | 否 | 否 | 无 |
还原炉 | 云南通威 | 7,650 | 7,650 | 7,650 | 0 | 7,650.00 | 7,650.00 | 6,850 | 是 | 否 | 否 | 无 |
还原炉 | 内蒙通威 | 9,855 | 8,870 | 8,870 | 985 | 0.00 | 0.00 | 5,913 | 是 | 否 | 否 | 无 |
还原炉 | 亚州硅业 | 7,840 | 6,272 | 6,272 | 1,568 | 0.00 | 0.00 | 1,176 | 是 | 否 | 否 | 无 |
还原炉 | 内蒙通威 | 6,898.5 | 6,208.5 | 6,208.5 | 690 | 0.00 | 0.00 | 4,139.1 | 是 | 否 | 否 | 无 |
还原炉 | 华陆工程科技 | 4,032 | 3,629 | 3,629 | 403 | 0.00 | 0.00 | 3,628.8 | 是 | 否 | 否 | 无 |
还原炉 | 华陆工程科技 | 4,430 | 3,987 | 3,987 | 443 | 0.00 | 0.00 | 2,658 | 是 | 否 | 否 | 无 |
辐射式电加热器 | 新疆大全 | 5,000 | 5,000 | 5,000 | 0 | 5,000.00 | 5,000.00 | 4,,000 | 是 | 否 | 否 | 无 |
辐射式电加热器 | 新疆东方希望 | 5,600 | 5,040 | 5,040 | 560 | 0.00 | 0.00 | 5,040 | 是 | 否 | 否 | 无 |
辐射式电加热器 | 内蒙新特硅材料 | 5,250 | 3,675 | 3,675 | 1,575 | 0.00 | 0.00 | 3,150 | 是 | 否 | 否 | 无 |
辐射式电加热器 | 乐山协鑫 | 4,800 | 2,880 | 2,880 | 1,920 | 0.00 | 0.00 | 2,880 | 是 | 否 | 否 | 无 |
辐射式电加热器 | 内蒙鑫元 | 4,800 | 1,440 | 1,440 | 3,360 | 0.00 | 0.00 | 1,440 | 是 | 否 | 否 | 无 |
还原炉和辐射式电加热器 | 青海丽豪 | 17,396 | 10,437 | 10,437 | 6,959 | 0.00 | 0.00 | 5,221.29 | 是 | 否 | 否 | 无 |
还原炉撬块 | 青海丽豪 | 4,980 | 2,490 | 2,490 | 2,490 | 0.00 | 0.00 | 1,494 | 是 | 否 | 否 | 无 |
还原炉 | 浙江特骏 | 12,470 | 374 | 374 | 12,096 | 0.00 | 0.00 | 1,870.5 | 是 | 否 | 否 | 无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原材料 | 980,724,231.92 | 84.64% | 979,174,243.14 | 85.40% | 0.16%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人工薪酬 | 86,176,235.66 | 7.44% | 80,830,860.84 | 7.05% | 6.61%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消耗材料 | 25,461,071.95 | 2.20% | 25,055,124.45 | 2.19% | 1.62%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折旧费 | 13,189,850.05 | 1.14% | 13,406,104.51 | 1.17% | -1.61%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水电费 | 12,975,956.84 | 1.12% | 11,709,578.84 | 1.02% | 10.81%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运费 | 22,400,756.95 | 1.93% | 24,493,137.04 | 2.14% | -8.54%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原材料 | 57,312,057.38 | 73.26% | 23,633,470.54 | 64.13% | 142.50%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人工薪酬 | 7,541,188.14 | 9.64% | 4,089,006.54 | 11.10% | 84.43%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消耗材料 | 6,099,754.52 | 7.80% | 3,031,249.73 | 8.23% | 101.23%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折旧费 | 2,532,194.01 | 3.24% | 2,043,952.79 | 5.55% | 23.89%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水电费 | 577,647.04 | 0.74% | 230,649.60 | 0.63% | 150.44%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运费 | 3,440,248.00 | 4.40% | 3,515,416.51 | 9.54% | -2.14% |
新能源装备制造 | 原材料 | 262,291,725.63 | 83.20% | 195,459,480.64 | 80.98% | 34.19% |
新能源装备制造 | 人工薪酬 | 20,158,612.34 | 6.39% | 16,768,354.20 | 6.95% | 20.22% |
新能源装备制造 | 折旧费 | 8,049,369.81 | 2.55% | 12,119,019.81 | 5.02% | -33.58% |
新能源装备制造 | 水电费 | 2,762,549.28 | 0.88% | 2,767,463.08 | 1.15% | -0.18% |
新能源装备制造 | 机物料消耗 | 6,624,611.39 | 2.10% | 3,795,708.64 | 1.57% | 74.53% |
新能源装备制造 | 劳动保护费 | 549,082.64 | 0.17% | 362,003.82 | 0.15% | 51.68% |
新能源装备制造 | 运费 | 8,089,083.10 | 2.57% | 9,023,055.68 | 3.74% | -10.35% |
光通信材料 | 原材料 | 559,028,177.29 | 87.00% | 417,338,794.55 | 86.62% | 33.95% |
光通信材料 | 人工薪酬 | 20,765,231.37 | 3.00% | 17,343,001.00 | 3.60% | 19.73% |
光通信材料 | 折旧费 | 18,492,984.08 | 3.00% | 8,785,425.79 | 1.82% | 110.50% |
光通信材料 | 水电汽 | 24,410,936.14 | 4.00% | 17,077,487.72 | 3.54% | 42.94% |
光通信材料 | 机物料消耗 | 8,865,888.89 | 1.00% | 6,657,657.48 | 1.38% | 33.17% |
光通信材料 | 运费 | 12,238,410.17 | 2.00% | 12,544,911.62 | 2.60% | -2.44% |
锂电池材料 | 原材料 | 63,889,142.17 | 84.00% | 52,831,554.58 | 85.50% | 20.93% |
锂电池材料 | 人工薪酬 | 2,959,738.73 | 4.00% | 2,447,119.02 | 3.96% | 20.95% |
锂电池材料 | 折旧费 | 3,942,388.26 | 5.00% | 2,129,207.08 | 3.45% | 85.16% |
锂电池材料 | 水电汽 | 3,623,322.48 | 5.00% | 2,116,031.61 | 3.42% | 71.23% |
锂电池材料 | 机物料消耗 | 280,214.71 | 0.00% | 223,533.04 | 0.36% | 25.36% |
锂电池材料 | 运费 | 1,635,499.62 | 2.00% | 1,343,123.37 | 2.17% | 21.77%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422,652,587.9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1.0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522,602,135.13 | 18.63% |
2 | 客户二 | 359,205,241.76 | 12.80% |
3 | 客户三 | 238,104,898.09 | 8.49% |
4 | 客户四 | 171,058,152.18 | 6.10% |
5 | 客户五 | 131,682,160.78 | 4.69% |
合计 | -- | 1,422,652,587.94 | 51.0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25,415,956.3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5.6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329,599,538.32 | 13.53% |
2 | 供应商二 | 115,504,990.59 | 4.74% |
3 | 供应商三 | 86,154,563.95 | 3.54% |
4 | 供应商四 | 49,345,432.87 | 2.03% |
5 | 供应商五 | 44,811,430.61 | 1.84% |
合计 | -- | 625,415,956.34 | 25.6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5,450,751.77 | 34,505,073.42 | 31.72% | 职工薪酬、质量扣款、使用权资产折旧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143,257,041.32 | 104,899,053.59 | 36.57% | 咨询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0,947,978.47 | 21,469,493.47 | -2.43% | |
研发费用 | 110,533,484.25 | 84,725,832.99 | 30.46% | 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大巴防水型电加热器 | 大巴防水加热器是今后新能源汽车的主流方向,然而目前市场上大巴顶置空调加热器和大巴暖风机加热器和司机位加热器都存在些待解决的防水型技术问题,因此开发一项全新的新能源汽车大巴防水型热技术已经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 项目技术小结;项目专利申报;项目市场推广。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电热管式水暖加热器 | 水暖加热器是今后新能源汽车的主流方向,然而目前市场上PTC水暖加热器和厚膜加热器或多或少都存在些待解决的技术问题,因此开发一项全新的新能源汽车水加热技术(即电热管式水暖加热器技术)已经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 项目技术小结;项目专利申报;项目市场试推广。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热泵空调辅助电加热器 | 热泵技术作为重要的减排技术,市场前景十分广阔。越来越多的国家及政府企业意识到热泵可以带来节能及环保效益,市场数据也说明了 | 项目技术小结;项目专利申报;项目市场试推广。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未来发展趋势良好。 | ||||
基于纳米涂层的耐高湿特种电加热器的研发与产业化 | 本项目通过研究开发全新的加热管纳米表面涂层技术、加热管换热结构技术、电加热系统的仿真优化技术,开发高效节能、稳定可靠、高寿命的高湿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电加热器,从根本上解决传统电加热器的缺陷,突破国外厂商限制,实现产品规模量产。 | 系统仿真优化设计;相关专利申报、标准制定、项目产品鉴定;继续优化生产线自动控制水平,提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高性能烤箱加热管 | 相对于常规烤箱加热管,高端烤箱加热管需求的技术水平较高,竞争力也较少,相对利润高,且其市场规模足够大,是很好的发展方向。 | 产品设计、试制、试验;工艺流程设计、质量控制计划设计、工艺过程卡设计;按标准验证产品的各项性能;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洗衣机加热管 | 与常规加热管不同,洗衣机加热管内置熔断器,制造难度大,特别是其中的双熔断器洗衣机加热管,能成熟掌握的更少,相对于常规加热管,洗衣机加热管的竞争较少,相对利润较高,且其市场规模足够大,是很好的发展方向 | 工艺流程设计、质量控制计划设计、工艺过程卡设计;按标准验证产品的各项性能;工艺验证;试制总结;市场顾客试用,实际装机试用,修改设计。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浸入式PTC水暖加热器 | 浸入式PTC水暖加热器比传统电热管加热器成本低,加热效率高,而且已经在家电行业广泛运用,更容易被市场认同,也符合国内车厂现有的降本方案,研发在经济个实用性上具有重大意义 | 设计方案改进;样机试制与试验。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新型结构防水水暖加热器 | 本项目的研究具有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在该项目中,多流道的设计降低了加热器的流阻,仅增加宽度增加单根发热芯体的数量,保证加热器做到大功率8~10kw,能够满足客户的大功率高性能需求。 | 样机试制与试验;技术方案完善;工艺方案完善;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PTC发热陶瓷基座防水结构 | 在一些北方或高寒地区,由于冬天室外温度过低,使得汽车空调制热功率要求较高,而在一定的空间结构限制下,提高单片PTC陶瓷片发挥的功率且要达到防水防尘的一直是难点。本公司作为目前国内PTC加热器行业最大的企业,必须要时刻走在行业的前沿,只有开发出更多领域使用、更为先进的PTC加热器产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在国内乃至国外同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 样品试制;相关工艺参数调整。与现有客户沟通联系送样检测 | 提高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地铁车辆用电加热器 | 地铁大部分都是在地下运行,为保证舒适性,车辆内部都要用到空调机组,而每台空调机组中都用到辅助电加热器。毫无疑问,国内与国际范围轨道交通的发展,一定会带动相关配套行业的快速增长,本公司一定可以在这一建设大潮中获得成长机会。 | 研究学习铁道相关标准、本国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规范;市场调研、技术方案确定、制定开发计划;相关工装夹具的制造,关键部位的设计,相关供应商和外协单位的联系和筛选;产品设计、样品试制。 | 提高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高镍基合金电加热元件 | 提高空调的能效比,研发高效节能的空调器的配件就是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课题,高效节能电加热器的研发完全符合我们国家创建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巨大的市场前景,卓越的社会效益,使得研发高效节能电加热器有着非常重大的社会现实意义 | 高镍基合金发热材料的研究,制定制造工艺;试生产新型发热材料,设计高效节能电加热器;检测样品性能,制定完善工艺,添置设备。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均温电加热板 | 本项目研发的均温电加热板,将运用在高端制造业,如半导体材料制造业。该行业所用的电加热板,对产品的长期耐温稳定性、温度均匀性以及承重能力有特殊的要求。目前该行业所用的高端电加热板,都为国外进口,我公司攻克了相关的技术难题之后,产品可替代进口,为国内产业提升作出贡献,也可创造相应的经济效益。 | 项目开发人员到位,数据与资料收集,设计初稿;设备与检测装置配置到位,寻找合适供应商,制样材料选择与采购。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一种注胶式PTC电加热模块 | 注胶式PTC加热模块,能够为新能源汽车驾驶室提供热量并达到安全除霜除雾的标准,同时给车辆其他需要温度调节的机构(如电池等)提供热量,我们公司自从2015年起就开始研究并生产新能源汽车PTC加热器,目前已经供货给国内大部分主机厂,从客户的反馈来看,提高PTC加热模块的加热效率是今后新能源汽车的主流方向。然而目前市场上电热管水暖加热器和厚膜水暖加热器或多或少都存在些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因此在PTC开发应用基础上,怎么提高其产品效率和安全性能是今后一个研究发展的方向。 | 项目开发人员到位,数据与资料收集,设计初稿;设备与检测装置到位, 合适的供应商。 | 提升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一种高功率PTC模块加热器总成 | 在一些北方或高寒地区,由于冬天室外温度低,而在一定的空间、结构及电压等的限制,使得汽车空调在冬季热量供应不足,且生产成本高。针对这些问题本方案提供一种冬季热量供应充足和生产成本低的高功率PTC模块加 | 市场调研、技术方案确定,制定开发计划;设备采购和相关工装夹具的制造。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热器总成。 | ||||
一种陶瓷楔形模块PTC加热器结构 | PTC作为一种正温度系数半导体材料,当温度达到PTC元件的居里温度附近时,其电阻率会迅速增大。PTC加热器具有启动速度快、热效率高、温度控制性好、安全无明火、工作可靠性理想、节能和使用寿命长等特点,PTC作为安全的电热产品已得到大量的应用,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电加热材料。 | 市场调研、技术方案确定,制定开发计划;设备采购和相关工装夹具的制造。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高性能双胆热水器加热管 | 双胆热水器在国内属于高端热水器,目前能够生产的厂商不多。普通双胆热水器加热管只简单集成了进出水管,结构简单,热水器的热效率不高。本项目加热管采用了许多新型技术,不及解决了双胆热水器的热水效率问题,还兼顾了加热管与内胆之间的安全绝缘问题。 | 项目开发人员到位,数据与资料收集,设计初稿;设备与检测装置配置到位。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双熔断器水暖毯加热管 | 带熔断器的电热管结构小巧,占用空间很小,加热效率高。但是制作难度高,特别是带双熔断器的加热管,国内能够制作的很少。开发双熔断器水暖毯加热管,不管是迅速占领相应市场,还是提升技术实力,都有很大意义。 | 项目开发人员到位,数据与资料收集,设计初稿;设备与检测装置配置到位。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土壤异位热脱附用电加热器 | 据有关技术统计资料,国内外土壤修复案例中,约8%采用的是热脱附技术,而土壤热脱附技术运用中,约49%采用的是电阻加热。在土壤电阻加热热脱附中,原位脱附法用到一种专用的单端电热管,异位脱附法用到一种专用的回转窑电加热器。目前我国国内的这两类电加热器件,主要是依赖进口,相关设备投资成本过高、运行费用昂贵等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 | 项目开发人员到位,数据与资料收集,与南京土壤研究所洽谈技术合作,设计初稿;试制设备采购到位,设备改装完成,工况模拟试验装置制造完成,检测装置配置到位。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土壤原位热脱附用电加热元件 | 据有关技术统计资料,国内外土壤修复案例中,约8%采用的是热脱附技术,而土壤热脱附技术运用中,约49%采用的是电阻加热。在土壤电阻加热热脱附中,原位脱附法用到一种专用的单端电热管,异位脱附法用到一种专用的回转窑电加热器。目前我国国内的这两类电加热器件,主要是依赖进口,相关设备投资成本过高、运行费用昂贵等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 | 项目开发人员到位,数据与资料收集,与南京土壤研究所洽谈技术合作,设计初稿;试制设备采购到位,设备改装完成,工况模拟试验装置制造完成,检测装置配置到位。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耐温250℃电加热带 | 硅橡胶的原材料主要是聚硅氧烷分子,聚硅氧烷分子主链由硅原子和氧原子交替组成(Si-O-Si),侧链是与硅原子相连接的有机基团,这些基团可以是甲基、不饱和乙烯基或其它有机基团,它兼有无机和有机材料的性质。 | 市场调研、技术方案确定,制定开发计划;设备采购和相关工装夹具的制造。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与普通橡胶相比,硅橡胶的耐温性是最突出的优良性能之一,故多用于高温场合。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国防和尖端技术的发展,对硅橡胶的耐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般硅橡胶长期耐温为200℃,耐温时间为7500小时。 | ||||
单端式加热器开发及应用项目 | 研发一种结构简单紧凑,加热效率高,耐温高,空间占用小,综合成本低、安全可靠的单端式电加热器 | 产品批量生产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氮化硼加热管研发及应用项目 | 研发出一种结构类似,换热效率高,耐温能达到1000℃左右,综合成本低、安全可靠的新型BN电加热管 | 产品批量生产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储能加热器研发及应用项目 | 研发一种结构简单紧凑,加热效率高,耐压高,空间占用小,综合成本低、安全可靠的储能加热器。 | 产品批量生产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换热管与管板特殊连接结构开发及应用项目 | 研发一种换热管与管板的特殊连接结构,对于高腐蚀介质,采用换热管与管板的特殊铆焊结构,再对焊缝加以特殊涂层处理,能够有效的防止腐蚀介质对于母材及焊缝的腐蚀、同时能够极大程度降低材料的费用,提高换热器的使用寿命。 | 产品批量生产 | 提升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吸附柱的开发及应用项目 | 研发一种多晶硅项目的吸附柱,研发出一种体积更小、结构紧凑、吸附效果更好以及安全可靠的吸附装置。解决目前传统吸附柱体积大、吸附效果差的技术问题。 | 产品批量生产 | 提升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节能型型多晶硅反应器开发及应用项目 | 研发一种40对棒紧凑型多晶硅还原炉,以求实现能量的高效利用,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 | 产品批量生产 | 提升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高通量换热器研发及应用项目 | 研发一种高效换热器,能够应用于各种具有相变的换热过程,其传热温差小,总传热系数高,抗污防结垢能力强。使用表面多孔管替代传统光管,可以消除换热瓶颈,满足大负荷换热的需求,显著提高运行负荷。 | 产品批量生产 | 提升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绕管式换热器研发及应用项目 | 研发一种高效换热器,具有传热效率高、可同时进行多种介质的传热、结构紧凑、 单位容积具有较大的传热面积、 无热膨胀问题且在小温差大负荷工况下具有良好的传热性能的特殊结构的绕管式换热器。 | 样机性能测试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氮化硼烧结炉研发及应用项目 | 研发一种能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占用空间小、节约成本且能提高效率的高效氮化硼烧结炉。 | 产品小批量试制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碳化硅高效换热器研发及应用项目 | 研发一种高耐热性、高导热系数、低热膨胀系数、抗热震性、良好的耐腐蚀性、低的摩擦系 | 产品小批量试制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数的高效换热器。 | ||||
高端锂离子电池用精密深冲电池钢的研制 | 本项目主要是研发高端锂离子电池,尤其是动力锂离子电池所用的电池钢壳材料。该材料目前主要依赖进口,具有高纯净度、超低杂质含量、良好的综合力学性能、良好的各向异性、优异的耐深冲性能等特点。项目研发过程中对该材料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和创新,可以实现材料高精度、低成本的批量稳定生产 | 已完成,产品批量生产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TFS板(镀铬板)生产的节能方法的研发 | 本项目研究开发的TFS板(镀铬钢板)生产的节能方法,既降低了铬的消耗量,又减少了废水的处理量,有利于降低环境负载,其镀层薄而均匀,成本较低。与进口产品形成竞争态势 | 已完成,产品批量生产 | 改善生产工艺 | 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 |
高精度纺织钩针用优特钢钢带的研发 | 本项目的研发为我国纺织行业中钩针制造企业提供了一种高精度高耐磨纺织钩针用钢带产品,提高了我国纺织钩针用钢带材料的制造水平。产品可以媲美同行业内进口产品水平,并且有效降低制造成本,促进了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 已完成。产品批量生产 | 增加产品种类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预镀镍钢带添加剂的工艺的研发 | 本项目研发后生产的预镀镍钢带成品可达到镀层表面结晶更细腻,延展性质量更好,力学性能稳定,厚度公差精度高,深冲性能优异,电池内阻小,产品性能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性能稳定,产品品质优良,能与进口产品形成竞争态势,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 已完成。编制技术文件,确定工艺流程,定制作业指导书。 | 提升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陶瓷PTC电加热器避免击穿异常的设计研发 | 正常常规的家用空调内的加热器头部是没有做到密封的,尾部密封。导致空调在制冷过程中冷凝水会逐步进去到加热器内部后不能排出,导致冷凝水长期存在发热管内部会对内部产生腐蚀,在冬季来临启动发热器时,腐蚀的物质会造成短路或者将加热器击穿。故目前将尾部设计凸出,冷凝水进去后可从尾部流出。减少冷水水长期腐蚀问题。降低启动加热器短路或者击穿。 | 已完成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技术小结 | 提升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电加热器组装自动螺钉紧固工艺的研发 | 螺丝机紧固更简易方便 | 已完成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技术小结 | 改善生产工艺 | 有利于提升生产效率 |
分体式空调器PTC电加热器的设计研发 | 分体式空调器PTC电加热器铲片安装结构 | 已完成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技术小结 | 改善产品机构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高安全性电加热器的设计研发 | 采用铜片代替导线连接,更便于装配及后期的检修维护,连接位置整洁美观,安全性更高 | 已完成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技术小结 | 提升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高稳定性陶瓷PTC加热器的设计研发 | 底座上形成有容置腔;发热管,发热管插入在容置腔内、能有效缓冲热保护器所受的振动,使热保护器固定稳固、不易移位,同时可有效 | 已完成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技术小结 | 提升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保护热保护器内部的电路结构,使热保护器起到稳定的热保护作用,降低安全隐患,另外加工装配方便,便于拆装。 | ||||
高效率、防腐片形发热器的研发 | 片形发热器:快速散热,效率高片状2.0mm厚,风阻系数小,减少风噪。云母加热丝有效绝缘,外部不锈钢材料焊接防护,有效防腐 | 已完成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技术小结 | 提升产品性能 | 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20 | 331 | -3.3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9.57% | 10.17% | -0.60%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91 | 81 | 12.35% |
硕士 | 2 | 2 | 0.00% |
本科以下 | 227 | 248 | -8.47%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84 | 61 | 37.70% |
30 ~40岁 | 136 | 156 | -12.82% |
40岁以上 | 100 | 114 | -12.28%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10,533,484.25 | 84,725,832.99 | 81,878,567.0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97% | 3.53% | 3.66%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13,595,436.10 | 1,135,022,869.43 | 86.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79,057,877.64 | 1,107,125,957.12 | 96.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62,441.54 | 27,896,912.31 | -334.6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7,683,044.46 | 1,294,437,890.00 | 7.9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89,614,317.77 | 1,349,735,847.83 | 25.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931,273.31 | -55,297,957.83 | 427.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1,088,947.58 | 430,849,228.43 | 118.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9,754,755.78 | 387,244,367.28 | 16.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334,191.80 | 43,604,861.15 | 1,026.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230,114.32 | 14,839,006.90 | 797.8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335.94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票据及贴现收款增加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订单增加备货增加、支付的职工薪酬、费用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3,663.33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收购镇江东方山源51%股权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4,772.93万元,主要系定向增发完成、定增资金进入公司账户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6,546.24万元,本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6,801.97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新能源装备:1)光伏行业的订单大幅度增加,造成前期投入大幅度增加。2)支付各类保函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增加。
2、光通信材料:1)本年材料价格连续上涨,收款有账期而造成应收款项增加。2)受限资金(银票保证金)增加。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34,286,579.09 | 18.22%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990,120.88 | 0.53% | 理财产品 | 否 |
资产减值 | -44,624,678.55 | -23.72% | 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 是 |
营业外收入 | 39,426,732.13 | 20.96% | 转回的预计负债、供应商质量扣款、其他等 | 否 |
营业外支出 | 915,221.54 | 0.49%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罚款等 | 否 |
其他收益 | 13,609,254.76 | 7.23% | 政府补助、个税返还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1,991,515.11 | -1.06%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57,845,586.57 | 8.58% | 291,075,253.66 | 7.68% | 0.90% | |
应收账款 | 597,498,504.20 | 11.20% | 529,314,809.08 | 13.97% | -2.77%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存货 | 1,139,002,371.03 | 21.35% | 617,597,044.19 | 16.30% | 5.05% | 订单增加,备货增加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698,527.88 | 0.67% | 95,556,412.79 | 2.52% | -1.85% | |
固定资产 | 829,945,778.31 | 15.56% | 780,875,306.51 | 20.60% | -5.04% | 固定资产金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但由于实施定向增发、收到拆迁补偿款、业务大幅度增长等因素影响,总资产增长幅度远大于固定资产增长幅度,导致占比下降。 |
在建工程 | 10,543,387.62 | 0.20% | 326,953.50 | 0.01% | 0.19% | |
使用权资产 | 4,164,215.42 | 0.08% | 3,345,666.67 | 0.09% | -0.01% | |
短期借款 | 220,266,603.71 | 4.13% | 204,927,800.24 | 5.41% | -1.28% | |
合同负债 | 553,581,991.78 | 10.38% | 180,109,105.88 | 4.75% | 5.63% | 新能源装备业务预收货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80,000,000.00 | 1.50% | 100,000,000.00 | 2.64% | -1.14% | |
租赁负债 | 2,562,969.51 | 0.05% | 1,773,645.82 | 0.05% | 0.00%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56,570,445.74 | 1,117,577.55 | 1,517,840,000.00 | 1,073,810,000.00 | 701,718,023.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96,473,495.02 | 1,112,028,910.80 | 1,131,975,173.34 | 76,527,232.48 | ||||
上述合计 | 353,043,940.76 | 1,117,577.55 | 2,629,868,910.80 | 2,205,785,173.34 | 778,245,255.77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 122,638,956.0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 139,217,426.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60,399,254.77 | 借款抵押物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 42,015,830.17 | 借款抵押物 |
合计
合计 | 464,271,466.97 |
其他说明:
项目 | 明细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8号 | 19,131,596.80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4号 | 7,794,089.19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654号 | 88,996,397.74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655号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浙(2020)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41809号 | 44,477,171.04 | 借款抵押 |
小计
小计 | 160,399,254.77 | ||
无形资产 | 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8号 | 9,746,549.62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 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4号 | 4,156,597.27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 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12号 | 28,112,683.28 | 借款抵押 |
小计 | 42,015,830.17 |
合计 | 202,415,084.94 |
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不动产登记号为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8号的自有房产、土地及以其全资子公司泰兴市友邦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号为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4号的房产、土地为抵押自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借款共计3,84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不动产登记号分别为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12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654号及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655号的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取得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借款5,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不动产登记号浙(2020)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41809号的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取得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的短期借款4,300.00万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和电加热器项目 | 自建 | 是 | 家电元器件 | 12,689,811.00 | 12,689,811.00 | 珠海东方自有资金 | 7.05% | 98,471,900.00 | 0.00 | 无 | ||
合计 | -- | -- | -- | 12,689,811.00 | 12,689,811.00 | -- | -- | 98,471,900.00 | 0.00 | -- | --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256,570,445.74 | 1,117,577.55 | 1,517,840,000.00 | 1,073,810,000.00 | 701,718,023.29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其他 | 96,473,495.02 | 1,112,028,910.80 | 1,131,975,173.34 | 76,527,232.48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53,043,940.76 | 1,117,577.55 | 0.00 | 2,629,868,910.80 | 2,205,785,173.34 | 0.00 | 778,245,255.77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 | 非公开发行 | 60,618.14 | 23,465.51 | 23,465.51 | 0 | 0 | 0.00% | 37,152.63 | 主要用于现金管理 | 0 |
合计 | -- | 60,618.14 | 23,465.51 | 23,465.51 | 0 | 0 | 0.00% | 37,152.6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934.7 | 17,934.7 | 17,934.65 | 17,934.65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 | 否 | 6,300 | 6,300 | 4,410 | 4,410 | 7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 | 否 | 26,370.54 | 26,370.54 | 0 | 0 | 0.00% | 2023年06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项目 | 否 | 10,012.9 | 10,012.9 | 1,120.86 | 1,120.86 | 11.19% | 2023年06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0,618.14 | 60,618.14 | 23,465.51 | 23,465.51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合计 | -- | 60,618.14 | 60,618.14 | 23,465.51 | 23,465.51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实施地点由镇江新区东方路99号变更至镇江新区银河路53号(正申请改为镇江新区银河路368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镇江新区银河路53号已于2021年11月12日变更为镇江新区银河路368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70.4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和“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项目”中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1959号《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部分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部分用于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深圳山源 | 深圳山源回购9,124,088股股份,占回购前股本总额的10.6349% | 2021年05月31日 | 2,500 | 611.99 | 出售损益为-96.88万元 | 协议定价 | 是 | 关联法人 | 是 | 是 | 2020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石油、天然气、冶金、电站及各类化工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油、气、水分离工艺技术及成套装置的设计、制造;天然气开采及加工处理工艺技术及成套装置的设计、制造;重型海洋及陆地油气工程装备及系统功能模块装置的设计、制造;各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凭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经营);特种材料设备、各类工业加热及换热设备的设计、制造;工业污水处理及海水淡化技术开发及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海洋及陆地油气工程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及相关配套服务;上述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0000万 | 1,332,371,968.62 | 598,834,939.61 | 380,787,838.46 | 21,212,725.72 | 18,877,051.28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电产品、电池钢壳及其钢基带、电池零部件、通信光缆钢(铝)塑复合带及其钢基带、LED精密钢带、精冲钢带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万 | 861,438,375.57 | 420,883,052.07 | 833,054,455.40 | 44,160,014.67 | 40,344,075.3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22日以6,300.00万元货币资金,获取51.00%股权 | 合并后实现净利润 12,561,789.37 元 |
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8日取得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191MA7DQNQF48的营业执照 | 影响不太 |
镇江东方电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0日取得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码91321191MA27DGYD49的营业执照 | 影响不太 |
崇州九天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崇州)登记内简注核字[2021]第6794号准予简易注销的鞥及通知书,经崇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注销。 | 影响不太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2022年经营计划
1、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
总体发展目标:经过五年的奋斗,力争到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突破50亿元,再上新台阶。主要措施如下:
(1)挖潜降耗,助力主业新发展。公司将持续深耕电加热主业,挖掘产线潜力,强化成本控制,做大规模,做精产品,提升市占率,提高盈利能力。
(2)技术迭代,激发产业新优势。加快现有产品的技术更新和升级迭代,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装备产业链,开发出更多的优势产品或和核心设备,积极助力国家“双碳”计划,进一步提升在电加热技术领域的先发优势。
(3)资本赋能,增强发展新动力。充分发挥和利用资本市场功能,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完成生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连续化升级改造,实现电加热产品的升级换代,提升规模化效应,增强市场竞争新动能。
(4)研发创新,引领行业新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人才引进,加强合作开发,重点围绕新能源装备行业核心设备的技术更新、新能源汽车电池壳材料的国产替代以及新一代热储能技术的产业化突破三大领域,追求新技术、新产品的行业引领。
(5)储备潜力,加快产业新延伸。加快电加热技术在新领域如半导体、芯片、环保处理等领域的应用研发,加快新术、新材料、新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实现电加热技术在新领域的高效延伸。
(6)培养人才,构建团队新动能。科技兴企,以人为本。坚持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机制,以事业引人,以待遇留人,以真情待人。大力培养管理和技术岗位核心人才,着力建设和完善“高层、中层、基层”三级人才梯队;持续开展内部轮岗,加大内部良性竞争,培养复合型人才团队,增强团队整体效能。
2、2022年经营计划
2022年是公司成立三十周年。公司全体员工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饱满的热情,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最优的状态,最好的业绩,迎接建厂三十周年。公司将秉承“开源节流、精益生产、质量优先、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明确“深耕电加热器产业,做强新能源行业”的战略目标,持续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坚持“一体两翼、多点突破”,以民用电加热器为基础,以新能源汽车元器件、新能源核心装备为两翼,突出加快以募投项目为核心的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提高新能源汽车用电加热器、多晶硅还原炉、辐射式电加热器以及预镀镍电池钢壳材料的生产能力;践行低碳绿色发展,积极提高发展质量;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构建和谐社企关系,展现东方新形象。
(二)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1、外部环境风险
一是新冠疫情风险。目前国内的新冠疫情总体受控,但局部、多点发生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虽然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已经对物流运输、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生一定影响。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和国内相关产业的影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进一步的不利影响。
二是产业政策变化风险。按照行业分类,公司的主要产品分属于家用电器行业、多晶硅行业、光通信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等细分行业。各细分行业的景气度与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紧密相关,目前的光伏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均受益于产业政策的支持,处于良好的景气周期,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如未来相关产业政策发生较大或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影响公司订单减少甚至在手订单无法完全执行,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1)在积极配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做好防疫的同时,加强供应链上下游相关配套行业的协调和配合,做好安全稳定生产,努力加快项目建设,尽量降低疫情造成的影响。(2)加强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趋势研究,提前开展行业发展前景及发展阶段分析,研究相关行业政策变化,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降低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3)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技术创新,以关键技术突破行业瓶颈,以高端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铝、铜等金属材料以及塑料、硅胶等非金属材料。最近两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总体上呈上涨趋势,局部阶段价格波动较大,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亦相应波动较大。公司主要产品的直接材料占总成本的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未来如果上述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产生一定影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加大开源节流,降低该项风险。(1)稳固并持续拓宽供应链渠道,继续加强与主力供应商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增加合格供应商数量,提高采购议价能力,分散采购风险;加强和提升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的预判能力,增强大宗原材料采购的计划性和稳定性;(2)加强生产过程控制,持续完善和优化工艺流程,提升产品合格率,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消耗,降低生产成本;(3)加强销售管理,建立并完善主要产品的价格传导机制,及时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的价格联动调整,同时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产品议价能力;(4)持续加强创新,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努力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地位。
3、主要客户依赖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民用电加热器、工业用电加热器、多晶硅还原炉、光通信钢(铝)塑复合材料等产品。这些产品的主要客户分别处于空调行业、多晶硅制造业、光缆制造行业。这些行业的客户集中度相当高,存在一定的大客户依赖风险。
应对措施:为降低客户依赖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的开发力度,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同时积极引进新产品、新技术,进一步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分散产品销售市场。
4、业务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近年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分、子公司不断增加,新业务、新领域不断扩张,尤其是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建成达产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放大,同时还将面临资源整合、市场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新压力、新挑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管理和人才风险。
应对措施:持续完善和优化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规划,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提高经营管理的全局性、前瞻性和合理性,强化制度约束力;抓实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抓好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内部风险防控,规避、降低管理风险;持续加强人才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满足经营管理需求,推行绩效考核,吸引并留住人才。
5、应收账款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销售额持续增加,应收账款余额也不断增加。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单位基本上都是行业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与公司保持多年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回款记录,且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未来如果公司客户所处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出现突然变化,公司有可能发生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将持续做好应收款账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应收账款,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另一方面,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优质客户占比,从而降低应用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已聘请有关专业机构多方进行充分论证,做好预测分析和风险评估,董事会也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但是,将来有可能受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技术更新换代、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而出现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实施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尽早达产;另一方面,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快技术开发应用,从而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实施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04月30日 | 东方电热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 其他 | 其他 | 所有投资者 | 年度业绩说明会 | 东方电热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等20210506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217&orgId=9900019147 |
2021年07月21日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北证券 ;上海钦沐资产 ;上海泉汐投资 |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发展前景; 公司主要产品相关情况 | 东方电热调研活动信息20210723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217&orgId=9900019147 |
2021年07月25日 | 网络电话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招商证券 | 公司2020年度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电池 钢壳业务介绍;合同负债较多的原因 | 东方电热调研活动信息20210727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217&orgId=9900019147 |
2021年07月30日 | 网络电话 | 电话沟通 | 机构 | 韶夏资本;东源投资;浙江龙隐资本;上海乘舟资本;上海般胜;中军金投;成都立华;盛泉恒元;湖南轻盐;深圳嘉石大岩;江苏苏纺投资集团;国信证券投资部 ;上海弦方;中信证券(资管);中道资本;长江证券;山东高速 ;德汇集团 ;天风证券 | 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前景;预镀镍和后镀镍的区别;新能源汽车PTC相关情况;铲片式PTC相关情况 | 东方电热调研活动信息20210803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217&orgId=9900019147 |
2021年09月06日 | 网络电话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东北证券;德邦证券;亘曦资产;恒越基金;鸿道投资;交银施罗德基金;平安;平安基金;泉汐投资 ;望正投资 | 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公司各要产品相关情况;募投项目介绍 | 东方电热调研活动信息20210908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217&orgId=9900019147 |
2021年09月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信达证券 | 公司主营业务及发 | 东方电热调研活动信息 |
27日 | 展前景;预镀镍与后镀镍的区别;热泵空调会取代PTC电加热器吗;多晶硅还原炉和新能源汽车电加热器技术优势 | 20210930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217&orgId=9900019147 | ||||
2021年11月19日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长城证券 ;国泰君安;上海还懿私募基金;上海瑾谷资产 | 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前景;铲片式PTC与胶粘式PTC的区别及前景;多晶硅还原炉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PTC相关情况; | 东方电热调研活动信息20211123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217&orgId=9900019147 |
2021年11月25日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 ;沣京资本(北京);深圳丰岭资本 |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现状及前景;新产品或新业务有哪些布局;多晶硅还原炉相关情况;热泵空调或取代PTC电加热器吗; | 东方电热调研活动信息20211129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217&orgId=9900019147 |
2021年12月10日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宝盈基金 ;中泰证券 |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现状及前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空调用电加热器相关情况;多晶硅还原炉技术水平;热泵空调或取代PTC电加热器吗;预镀镍钢壳材料业务发展预期。 | 东方电热调研活动信息20211213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217&orgId=9900019147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公司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且均采用了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互结合的方式召开,进一步为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表达自身诉求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进行现场见证,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侵害公司权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控股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及承担相应义务,未发生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和决策的情形。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第五届董事会均有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工作细则》、《上市公司》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设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担任,除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谭克担任主任委员外,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独立董事人数占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比例均达到三分之二,为董事会的有效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15次会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第五届监事会均有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并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公平地获得公司的相关信息,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7、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职工和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研发系统,具备自主生产经营能力。
(一)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二)人员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等,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等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本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
(三)资产方面:公司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车辆、办公设施等有形资产及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供产销系统,资产结构独立完整,产权界定清晰明了。
(四)机构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制定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
(五)财务方面: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了充足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9.47%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05月22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89% | 2021年02月24日 | 2021年02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6.20% | 2021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谭克先生、谭伟先生、张庆忠先生、朱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谭克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47 | 2021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154,836,640 | 0 | 0 | 9,641,873 | 164,478,513 | 非公开发行 |
谭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9 | 2021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154,836,640 | 0 | 0 | 9,641,873 | 164,478,513 | 非公开发行 |
张庆忠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4 | 2019年09月21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朱晓龙 | 董事 | 现任 | 男 | 34 | 2021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赵海林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9 | 2012年09月10日 | 2024年11月18日 | 84,000 | 0 | 0 | 84,000 | ||
王勇 | 监事 | 现任 | 男 | 44 | 2009年08月29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殷斌 | 监事 | 现任 | 男 | 52 | 2012年09月10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解钟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4 | 2009年08月29日 | 2024年11月18日 | 2,766,900 | 0 | 0 | 0 | 2,766,900 | |
解娟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47 | 2009年08月29日 | 2024年11月18日 | 2,512,490 | 0 | 0 | 0 | 2,512,490 | |
韦秀萍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45 | 2009年08月29日 | 2024年11月18日 | 380,155 | 0 | 0 | 0 | 380,155 | |
孙汉武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9 | 2012年09月10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罗月芬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56 | 2011年11月30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孔玉生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20年12月2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万洪亮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12月2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许良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20年12月2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谭荣生 | 董事长 | 离任 | 男 | 78 | 2009年08月29日 | 2021年11月18日 | 186,895,486 | 0 | 0 | 0 | 186,895,486 | |
合计 | -- | -- | -- | -- | -- | -- | 502,312,311 | 0 | 0 | 19,283,746 | 521,596,057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谭荣生 | 董事长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11月18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朱晓龙 | 董事 | 被选举 | 2021年11月18日 | 被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谭克先生,1975年7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员,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镇江市第六届至第八届人大代表,2021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06年领导创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至今。2013年5月起任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至今。2020年3月起任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谭伟先生,1973年3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北京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中共镇江市第五届、第七届、第八届党代会代表,2021年11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张庆忠先生,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17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此前5年就职于法罗力暖通温控技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朱晓龙先生,198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21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2010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上海森松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任机械维修工程师;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就职于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任大客户经理;2020年4月起就职于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
孔玉生先生,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教授、会计学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近年来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十余项,是江苏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2020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现兼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良虎先生,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苏大学副教授。2001年6月至2006年6月任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2006年6月至2014年6月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主任,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江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教育中心执行副主任兼中心办公室主任;2020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现兼任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69)独立董事,江苏省价格协会理事。
万洪亮先生,男,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江苏三法(镇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司法部第三批援藏律师,中共镇江市京口区第八次党代表、镇江市第八届政协委员,首届镇江市十佳青年法学名家;2020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监事:
赵海林先生,1973年7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自2009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公司成本办经理,2012年9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至今。
王勇先生,1978年2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09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至今。
殷斌先生,1970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技术总监,2012年9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至今。
高级管理人员:
解钟先生,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自2009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至今。
解娟女士,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自2009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至今。
韦秀萍女士,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人,2009年8月29日起至2012年9月9日止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至今。
孙汉武先生,1973年7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12年9月10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至今;
罗月芬女士,1967年1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自2011年11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至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谭伟 | 江苏奥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07月08日 | 否 | |
谭伟 | 江苏东方汇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01月23日 | 否 | |
孔玉生 |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 教授 | 1986年07月01日 | 是 | |
孔玉生 |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10日 | 是 | |
孔玉生 | 江苏华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05日 | 是 | |
许良虎 |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 副教授 | 1986年07月01日 | 是 | |
许良虎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1月04日 | 是 | |
万洪亮 | 江苏三法(镇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 律师 | 2021年11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本表中填写的在其他单位任职,是指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任职的情形。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其中董事、监事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上年度董事、监事、高管的酬谢进行考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根据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级、工作分工及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
372.41万元(含税)。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谭荣生 | 原董事长 | 男 | 78 | 离任 | 50.86 | 否 |
谭克 | 董事长 | 男 | 47 | 现任 | 84 | 否 |
谭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64.92 | 否 |
张庆忠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4 | 现任 | 24.53 | 否 |
朱晓龙 | 董事 | 男 | 34 | 现任 | 7.36 | 否 |
赵海林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9 | 现任 | 8.79 | 否 |
王勇 | 监事 | 男 | 44 | 现任 | 36.09 | 否 |
殷斌 | 监事 | 男 | 52 | 现任 | 5.45 | 否 |
解钟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现任 | 17.79 | 否 |
解娟 | 副总经理 | 女 | 47 | 现任 | 12.79 | 否 |
韦秀萍 | 副总经理 | 女 | 45 | 现任 | 11.79 | 否 |
孙汉武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现任 | 18.29 | 否 |
罗月芬 | 财务总监 | 女 | 56 | 现任 | 14.75 | 否 |
孔玉生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5 | 否 |
万洪亮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现任 | 5 | 否 |
许良虎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5 | 否 |
合计 | -- | -- | -- | -- | 372.41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四届二十二次 | 2021年01月20日 | 2021年01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议案》。 |
四届二十三次 | 2021年01月25日 | 2021年01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四届二十四次 | 2021年02月08日 | 2021年02月0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
四届二十五次 | 2021年03月19日 | 2021年03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
四届二十六次 | 2021年04月19日 | 2021年04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四届二十七次 | 2021年04月22日 | 2021年04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超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部分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四届二十八次 | 2021年04月27日 | 2021年04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四届二十九次 | 2021年05月14日 | 2021年05月17日 |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千盛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
四届三十次 | 2021年05月28日 | 2021年05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子公司从原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
四届三十一次 | 2021年08月24日 | 2021年08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四届三十二次 | 2021年10月12日 | 2021年10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授权使用东方电热字号的议案》。 |
四届三十三次 | 2021年10月25日 | 2021年10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四届三十四次 | 2021年10月29日 | 2021年11月02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五届一次 | 2021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谭荣生先生为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五届二次 | 2021年12月13日 | 2021年12月13日 | 审议通《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谭荣生 | 13 | 13 | 0 | 0 | 0 | 否 | 3 |
谭克 | 15 | 13 | 2 | 0 | 0 | 否 | 3 |
谭伟 | 15 | 15 | 0 | 0 | 0 | 否 | 3 |
张庆忠 | 15 | 12 | 3 | 0 | 0 | 否 | 3 |
朱晓龙 | 2 | 1 | 1 | 0 | 0 | 否 | 1 |
孔玉生 | 15 | 12 | 3 | 0 | 0 | 否 | 3 |
万洪亮 | 15 | 12 | 2 | 1 | 0 | 否 | 3 |
许良虎 | 15 | 12 | 3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1、独立董事孔玉生、许良虎、万洪亮在审议为控股子公司绍兴东方进行担保的事项时,要求公司加强对绍兴东方日常经营管理控制,促进其尽快扭亏为盈。公司听取了相关董事的意见,已更换了绍兴东方的总经理。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孔玉生、万洪亮、许良虎 | 4 | 2021年04月2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及《关于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听取并审阅公司审计部2021年度审计计划 | 无 | 与审议机构对2020年度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 无 |
2021年04月27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听取公司审计部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及4月-12月工作计划。 | 无 | 无 | 无 | |||
2021年08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内部控制小结的议案》;听取并审阅《公司2021年上半年内部审计报告》;听取并审阅公司内审部2021年上半年工作汇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 无 | 无 | 无 |
2021年10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听取公司内审部2021年1-9月份工作汇报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 无 | 无 | 无 |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许良虎、万洪亮、谭荣生 | 1 | 2021年10月12日 | 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万洪亮、许良虎、谭克 | 1 | 2021年04月2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谭荣生、谭伟、孔玉生 | 1 | 2021年04月2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5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988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34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34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607 |
销售人员 | 76 |
技术人员 | 303 |
财务人员 | 48 |
行政人员 | 310 |
合计 | 3,34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高中及以下 | 2,722 |
专科 | 439 |
本科 | 178 |
硕士及以上 | 5 |
合计 | 3,344 |
2、薪酬政策
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公司根据企业实际设计了多种薪酬分配方式,主要有年薪制、计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对各事业部实行绩效考核。
3、培训计划
无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163,83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40,030,856.14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
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1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9,102,405.59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在本次分红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分红总金额保持不变为原则。2021年5月21日,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2021年6月17日,公司完成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不超过2个月。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441,216,681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8,824,333.62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8,824,333.62 |
可分配利润(元) | 663,720,666.7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8,824,333.6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在本次分红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分红总金额保持不变为原则。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案是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董事会工作细则》、《监事会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系统投入及数字化管理的力度,将内部控制各环节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手段加以落实,提升了源头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内控制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持续完善,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在公司经营的采购、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内部控制作用,达到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1、变更东方山源组织机构、修订东方山源公司章程。2、根据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相关人员。3、财务进入公司金蝶系统。4、除少数原控股股东委派的高层管理人员外,中高层管理人员基本不变,核心技术人员要签订长年限劳务合同。 | 1、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修订了东方山源公司章程,变更了东方山源组织机构。根据股东决定,任命谭伟为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解钟为总经理;解娟、赵海林为副经理。上述人员均为公司管理层人员。2、根据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及东方山源自身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3、东方山源财务系统进入公司金蝶系统。4、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长制限劳务合同。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26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重要缺陷认定标准:①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②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目标;③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一般缺陷认定标准: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①公司因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以上;②公司因重要决策失误导致财产损失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以上; ③关键岗位主要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流失较多且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④公司重要技术机密、重大内幕信息未进行有效防控,致使机密或内幕信息泄漏,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⑥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⑧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重要缺陷认定标准:①公司出现决策程序一般性失误,导致决策执行不力,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负面影响;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一般缺陷认定标准: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 | 重大缺陷: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上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重要缺陷:上 |
5%。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营业收入总额的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3%。 |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上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一般缺陷: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上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公司章程中没有把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列为征集投票权的主体之一,也没有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进行修订和完善。整改: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列为征集投票权的主体之一,同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进行了完善。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东方九天 | 硫酸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粉尘,铬酸雾,油雾,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悬浮物,氨氮(NH3-N),六价铬,总铬,石油类,总镍 | 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水达标排放 | 水2个,气7个。(一期) | 废气排放口厂区内,生产废水达标排放何韩中沟,生活污水接黄桥污水处理。 | 达标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COD2.6099吨、SS 0.5846吨、氨氮0.0084吨、总磷0.0094吨、总氮0.0063吨、LAS0.0052吨,石油类0.0052吨、总镍0.0011吨、总铬0.0044吨、六价铬0.0004吨、烟粉尘1.20吨、硫酸0.21吨、铬酸0.0081吨、二氧化硫1.20、氮氧化物2.10吨、非甲烷总烃0.0320吨。 | COD 11.592吨、SS 8.127吨、氨氮 0.094吨、总磷0.0094吨、总氮0.094吨、LAS0.0742吨,石油类0.209吨、总镍0.016吨、总铬0.08吨、六价铬0.016吨、烟粉尘2.952吨、硫酸0.5832吨、铬酸0.0101吨、二氧化硫2.228、氮氧化物6.681吨、非甲烷总烃0.6728吨。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正常运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按环评要求建设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号:321283-2019-002-M。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已在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总量办备案。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1、响应政府环保的要求,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2021年累计安排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约340万元,用于购买环保设备、对原有危废、固废储存场地进行了升级改造等。
2、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员工们按照《节约能源规定》去做:尽量减少资源、能源的浪费。
3、公司均利用总面积35923平方米厂房平顶,与有关新能源公司合作,利用太阳能电池板发电,发展清洁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收到良好的节能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受检单位 | 检测机构 | 检测类别 | 样别类别 | 报告编号 | 报告出具时间 |
东方电热 | 苏州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委托检测 | 废气 | (2021)英柏检测(环检)字第(1028)号 | 2021年11月10日 |
东方电热 | 江苏博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委托采样检测 | 废气 | (2021)检(1129006-2)号 | 2021年12月31日 |
东方电热 | 江苏博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委托采样检测 | 废水 | (2021)检(1203003)号 | 2021年12月10日 |
东方电热 | 江苏博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委托采样检测 | 废水 | (2021)检(1022008)号 | 2021年12月1日 |
东方电热 | 江苏博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委托采样检测 | 废水、废气、噪声 | (2021)检(1115001-1)号 | 2021年12月28日 |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节能减排
2021年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强社会责任意识,以绿色工厂为理念,管理与治理并举,各项环保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1、公司经常与顾客、检测机构沟通,充分了解国内外关于有害物质含量的最新指标,对有害物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收集,根据客户对有害物质的含量指标性要求的不同,及时更新《电加热器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作业指导书。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有25批219种物质被列入公司形成的《SVHC候选清单》,公司已经将该文件传递到供应商处,要求其严格执行。
2、在设计产品时特别注意、充分了解该产品的使用场所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指标要求,本着对顾客和自身高度负责,综合考虑原材料资源、能源节约,尽可能选用经济实用并符合环境和HSF要求的原材料,达到产品质量控制和环保要求。
3、响应政府环保的要求,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2021年累计安排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约340万元,用于购买环保设备、对原有危废、固废储存场地进行了升级改造等。
4、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员工们按照《节约能源规定》去做:尽量减少资源、能源的浪费。
5、公司均利用总面积35923平方米厂房平顶,与有关新能源公司合作,利用太阳能电池板发电,发展清洁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收到良好的节能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努力建设和谐企业,坚持用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职工,弘扬“忠诚、敬业、和谐、进取”的企业精神,大力宣传社会正能量,合理调节职工的劳动报酬分配,提高职工福利,善待和厚待职工,让全体职工共同享受企业发展的成果。
1、建立员工沟通渠道,给予生活方面的关心及帮助,努力办好每月一期《东方电热》内部刊物,加强企业文化的宣贯和渗透, 努力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提升员工的敬业度。
2与新区防疫部门联系,让疫苗流动接种车两次开进企业,给职工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3、根据政府出台的相关人才政策,给入职公司的应届毕业生申报租房补贴
4、对员工食堂就餐区进行改造,安装15台立式空调,炎炎夏日里,职工可在清凉、舒适的环境就餐休息,深刻感受公司关爱。
5、公司依法认真处理好每起工伤和非工伤,真正做到了准确、及时、规范、高效。
(三)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
1、公司是多年的镇江新区慈善总会的副会长单位,多次荣获镇江新区慈善总会颁发的“慈善捐赠先进单位”奖牌,2020年10月与镇江新区慈善总会续签协议,自2021年开始今后10年,每年捐款10万元,支持家乡慈善事业的发展。
2、2021年,公司协调、组织了多次慈善活动,累计赠款捐物合141222元,其中给镇江新区慈善总会捐款100000元。
3、心系一线抗疫工作者 驰援全国抗疫行动。2021年9月公司给炎炎夏日奋战在抗疫前线的医护人员赠送价值5000元的空调、矿泉水等物资;年底陕西省西安市疫情告急时,公司为西安交通大学捐赠一次性医用口罩2万只。
4、2021年,公司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吸收一批残疾职工就业,特别聘请两位手语老师专门负责联络
沟通以解决残疾职工的工作、生活难点。
5、增强国防观念,承担社会责任,响应镇江军分区倡议,公司与2021入伍的十名镇江籍新兵签订《带编入伍协议》,入伍即就业,解决了新兵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扶持周边的退役军人创业致富,已有5家成为本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谭荣生、谭伟、谭克 |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 自东方电热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其持有的东方电热股份,也不由东方电热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1年05月09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谭荣生、谭伟、谭克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 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东方电热所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东方电热不构成同业竞争;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方电热所经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东方电热构成同业竞争;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给东方电热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全额赔偿东方电热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 2010年02月01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谭荣生、谭伟、谭克 |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2010年2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谭克先生承诺: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需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愿在毋须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的金钱赔付责任。 | 2010年02月01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谭荣生、谭伟、谭克 | 关于社会保险费的承诺 | 2010年5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谭克先生承诺:若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或因社会保险费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的合法权利要求,谭荣生、谭伟、谭克三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和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 2010年05月11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谭荣生、谭伟、谭克 | 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 2010年3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谭伟和谭克出具了《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规定,不以占用公司资金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并确保关联方不以占用公司资金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一旦获悉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将主动停止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者协助公司确保其他关联方停止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承担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 | 2010年03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谭荣生、谭伟、谭克 | 关于切实保证股份公司分红能力的承诺 | 2010年5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和谭克先生出具了《关于切实保证股份公司分红能力的承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了保证公司上市以后的持续分红能力,承诺:在作为公司和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对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的现行公司章程中的分红条款进行修改。 | 2010年05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谭伟、谭克 | 限售承诺 | 谭伟、谭克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谭伟、谭克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 2021年04月20日 | 2011年11月1日 | 正在履行 |
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至2023年5月1日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编制,不追溯调整上市同期比较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俊峰 张世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份,聘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2021年度支付保荐费10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起诉案件 | 655.11 | 否 | 部分案件已判决。 | 129.78万元已收回。 | 485.11万元已判决,正在执行。 | ||
应诉案件 | 5,868 | 否 | 部分案件已终审;部分案件已调解。 | 无锡国威诉我司专利侵权案已终审,判决无锡国威败诉,公司冲回已计提的3,688.16万元预计负债。 | 赔付2.2万元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上海韵升 | 关联法人 | 关联销售 | 销售商品 | 协议定价 | 协议价 | 242.78 | 21.83% | 332 | 否 | 按产品不定期 | 无 | 2021年1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
上海韵升 | 关联法人 | 提供劳务 | 提供劳务 | 协议定价 | 协议价 | 26.45 | 100.00% | 25 | 是 | 按产品不定期 | 无 | 2021年1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
上海韵升 | 关联法人 | 关联采购 | 购买商品 | 协议定价 | 协议价 | 0 | 0.00% | 0 | 否 | 按产品不定期 | 无 | 2021年1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
上海韵升 | 关联法人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协议定价 | 协议价 | 147.36 | 100.00% | 374 | 否 | 按产品不定期 | 无 | 2021年1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
东方山源 | 关联法人 | 关联采购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2,745.93 | 100.00% | 2,500 | 是 | 按月或按季结算 | 无 | 2021年01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1-007) | |||||||||||||
东方山源 | 关联法人 | 关联销售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152.67 | 13.73% | 500 | 否 | 按月或按季结算 | 无 | 2021年01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
东方山源 | 关联法人 | 关联租赁 | 厂房、办公房租赁 | 协议价 | 协议价 | 0 | 100.00% | 30 | 否 | 按月或按季结算 | 有 | 2021年01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
东方山源 | 关联法人 | 代收代付水电费 | 代收水电费 | 政府定价 | 政府定价 | 46.53 | 100.00% | 70 | 否 | 按月或按季结算 | 有 | 2021年01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
深圳山源 | 关联法人 | 关联销售 | 销售商品 | 协议定价 | 协议价 | 716.63 | 64.44% | 0 | 是 | 按月或按季结算 | 无 | ||
合计 | -- | -- | 4,078.35 | -- | 3,831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1、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21年与东方山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100万元(不含税)。报告期内,公司与东方山源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45.13万元,没有超过预计金额。 2、2021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21年与上海韵申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31万元(不含税)。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韵申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16.59万元,没有超过预计金额。 3、2021年3月,东方山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山源与深圳山源的交易成为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8月,深圳山源进行了工商变更,公司副总经理解钟不再兼任深圳山源董事,2021年9月起,东方山源与深圳山源发生的交易不再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2021年3月至8月,东方山源与深圳山源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16.63万元,没有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04亿元的0.5%;且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只超过审批总额度247.35万元,没有超过30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无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如适用)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深圳山源 | 关联法人 | 资产收购 | 购买13项无形资产专利 | 根据评估报告协商定价 | 0 | 2,542 | 2,500 | 按合同约定支付 | 0 | 2020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购买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
深圳山源 | 关联法人 | 股权收购 | 购买深圳山源持有的东方山源51%股权 | 根据评估报告协商定价 | 3,812.3 | 6,405.6 | 6,300 | 按合同约定支付 | 0 | 2020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收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51%股权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
深圳山源 | 关联法人 | 股权出售 | 公司向深圳山源出售持有的深圳山源9,124,088股股份 | 协商定价 | 2,596.98 | 0 | 2,500 | 按合同约定支付 | -96.98 | 2020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无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无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无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拟分别认购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本数),但两者合计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020年12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2021年10月,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完成,谭伟及谭克分别认购9,641,873股股份,两者合计认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34%。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0年12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租赁企业 | 被租赁企业 | 租赁面积(m2) | 租赁时间 | 租赁费用(元/月) |
南昌分公司 | 南昌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 813 | 2021年3月1日-2022年2月28日 | 10,731.6 |
石家庄分公司 | 石家庄鹏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34.85 | 2021年3月1日-2022年2月28日 | 49,164.57 |
广州分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耀旺非食用动物油脂店 | 1,975 | 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 39,922 |
东方电热 | 河北捷克普瑞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812 | 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 39,638 |
东方电热 | 绵阳市经开区积家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 1,082 | 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 11,902 |
重庆乐旭 | 重庆正博仪器工业有限公司 | 1,000 | 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4日 | 16,000 |
镇江昊然工具有限公司 | 东方电热 | 552 | 2020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 | 6,072 |
江苏宜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宜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东方电热 | 337.6(2022年3月1日前);500(2022年3月1日后) | 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5,401.6(2022年3月1日前) 9,000(2022年3月1日起) |
无锡盛亚信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镇江东方 | 1,000 | 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12,000 |
江苏十月中宸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十月中宸科技有限公司 | 东方瑞吉 |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中邦蠡湖商务园41号、42号住宅 | 2018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 | 29,166.67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东方九天 | 2019年03月18日 | 10,000 | 2019年02月01日 | 1,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2.1-2021.12.31 | 是 | 否 | ||
绍兴东方 | 2019年01月18日 | 2,000 | 2019年06月04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6.4-2021.3.15 | 是 | 否 | ||
江苏九天 | 2019年03月18日 | 5,000 | 2019年01月3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1.30-2021.1.29 | 是 | 否 | ||
江苏九天 | 2019年04月26日 | 3,300 | 2019年04月29日 | 3,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4.29-2022.4.23 | 是 | 否 | ||
绍兴东方 | 2019年09月26日 | 3,000 | 2019年10月0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绍兴东方的另外六名股东与公司签署反担保承诺函,为公司同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2019.10.9-2021.9.24 | 否 | 否 | ||||||||
镇江东方 | 2019年09月26日 | 1,000 | 2019年11月0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9.25-2021.8.6 | 是 | 否 | ||
东方瑞吉 | 2019年09月26日 | 2,000 | 2019年11月0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9.25-2021.8.6 | 是 | 否 | ||
东方瑞吉 | 2020年03月17日 | 5,000 | 2020年12月18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12.18-2023.12.18 | 否 | 否 | ||
东方瑞吉 | 2020年03月17日 | 1,800 | ||||||||
绍兴东方 | 2020年03月17日 | 3,000 | 2019年12月04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12.4-2020.12.3 | 是 | 否 | ||
东方山源 | 2020年04月29日 | 1,000 | 2020年05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5.22-2022.5.22 | 否 | 否 | ||
东方山源 | 2020年04月29日 | 1,000 | 2020年05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5.25-2021.4.27 | 是 | 否 |
东方山源 | 2020年04月29日 | 1,000 | ||||||||
江苏九天 | 2020年06月30日 | 6,750 | 2020年10月30日 | 6,7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10.30-2025.10.26 | 否 | 否 | ||
江苏九天 | 2020年06月30日 | 1,100 | 2020年08月27日 | 1,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8.27-2021.8.27 | 是 | 否 | ||
江苏九天 | 2020年06月30日 | 6,150 | ||||||||
深圳山源 | 2020年06月30日 | 2,000 | ||||||||
绍兴东方 | 2021年01月26日 | 2,000 | 2021年07月2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绍兴东方的另外六名股东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为公司同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 2021.7.21-2023.3.15 | 否 | 否 | |
镇江东方 | 2021年03月20日 | 1,000 | 2021年03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3.23-2023.3.1 | 否 | 否 | ||
东方瑞吉 | 2021年03月20日 | 1,000 | 2021年03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3.23-2023.3.1 | 否 | 否 | ||
东方山源 | 2021年03月20日 | 1,000 | 2021年03月2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3.29-2023.3.1 | 否 | 否 | ||
镇江东方 | 2021年03月20日 | 1,000 | 2021年03月20日 | 1,000 | ||||||
东方瑞吉 | 2021年03月20日 | 1,000 | 2021年05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5.25-2022.5.24 | 否 | 否 | ||
江苏九天 | 2021年03月20日 | 5,000 | 2021年01月2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1.29-2023.1.28 | 否 | 否 | ||
镇江东方 | 2021年04月24日 | 3,000 | 2021年08月27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8.27-2022.6.30 | 否 | 否 | ||
东方瑞吉 | 2021年04月24日 | 2,000 | 2021年08月2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8.27-2022.6.30 | 否 | 否 | ||
东方瑞吉 | 2021年04月24日 | 2,000 | 2021年09月1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9.16-2022.4.20 | 否 | 否 | ||
东方瑞吉 | 2021年04月24日 | 5,000 | ||||||||
绍兴东方 | 2021年04月24日 | 3,000 | ||||||||
江苏九天 | 2021年04月24日 | 10,000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6.8-2022.6.3 | 否 | 否 | ||
东方九天 | 2021年04月24日 | 10,000 | ||||||||
江苏九天 | 2021年04月24日 | 5,000 | 2021年09月24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9.24-2022.9.24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 52,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 27,000 |
度合计(B1) | 发生额合计(B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87,1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2,560.46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江苏九天 | 5,094.73 | 2020年03月05日 | 1,840 | 抵押 | 泰兴友邦不动产 | 2020.3.5-2023.6.19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84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84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2,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8,84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7,1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4,400.46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2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4,041.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4,041.7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 | 无 |
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2019年10月9日,公司为绍兴东方向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的贷款与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签订了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4日、最高额为3000万元担保合同。2020年10月10日,绍兴东方为增加贷款额度,与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签署了最高债权限额为6440万元,业务发生期间为2020年9月29日至2030年9月29日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4,100 | 11,85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3,000 | 23,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6,000 | 36,000 | 0 | 0 |
合计 | 73,100 | 70,85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中金财富 | 证券 | 固定收益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10月23日 | 2021年03月03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40% | 24.47 | 24.47 | 24.47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华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收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12月10日 | 2021年03月09日 |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50% | 38.22 | 38.22 | 38.22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 |
益凭证 | 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华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12月11日 | 2021年03月09日 |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50% | 42.67 | 42.67 | 42.67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中信证券 | 证券 | 低风险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12月14日 | 2021年01月18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60% | 17.26 | 17.26 | 17.26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工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1月11日 | 2021年06月29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2.94% | 13.69 | 13.69 | 13.69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工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5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1月11日 | 2021年04月01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2.66% | 8.86 | 8.86 | 8.86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中信证券 | 证券 | 低风险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1月20日 | 2021年01月27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2.45% | 2.35 | 2.35 | 2.35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华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3月12日 | 2021年06月09日 |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50% | 17.26 | 17.26 | 17.26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华泰证券 | 证券 | 低风险 | 2,5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3月12日 | 2021年06月28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2.27% | 17.17 | 17.17 | 17.17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
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农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3月18日 | 2021年04月16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20% | 7.63 | 7.63 | 7.63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建设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4月23日 | 2021年07月22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80% | 93.7 | 93.7 | 93.7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农业银行 | 银行 | 低风险 | 1,5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4月22日 | 2021年04月29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1.50% | 0.45 | 0.45 | 0.45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华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7,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6月11日 | 2021年09月15日 |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50% | 65.11 | 65.11 | 65.11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建设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7,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7月29日 | 2021年10月29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80% | 67.05 | 67.05 | 67.05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华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4,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9月09日 | 2021年12月14日 |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30% | 31.89 | 31.89 | 31.89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华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收 | 7,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0月15日 | 2022年02月09日 |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30% | 44.88 | 44.88 | 44.88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
益凭证 | 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工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1月09日 | 2022年03月31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60% | 26.14 | 26.14 | 26.14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华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21日 | 2022年05月23日 |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30% | 4.97 | 4.97 | 4.97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工行镇江新区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8,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12月01日 | 2022年04月14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70% | 25.14 | 25.14 | 25.14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91)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2,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03月11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53% | 25.53 | 25.53 | 25.53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91)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12月13日 | 9999年12月31日 | 同业存单 | 年化收益率 | 3.55% | 5.54 | 5.54 | 5.54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91) | |
中金财富 | 证券 | 固定收益 | 15,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2月10日 | 2021年09月08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30% | 284.79 | 284.79 | 284.79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中金财富 | 证券 | 固定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2月18日 | 2021年04月06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00% | 11.59 | 11.59 | 11.59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中金财富 | 证券 | 固定收 | 4,784 | 自有 | 2021年03 | 2021年10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30% | 99.48 | 99.48 | 99.48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 |
益 | 资金 | 月02日 | 月18日 | 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中信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浮动收益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08日 | 2022年03月09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4.50% | 2.96 | 2.96 | 2.96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中信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浮动收益 | 4,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07日 | 2022年09月06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5.42% | 14.85 | 14.85 | 14.85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海通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01日 | 2022年03月02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50% | 5.95 | 5.95 | 5.95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华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 | 4,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02日 | 2022年03月16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30% | 10.85 | 10.85 | 10.85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华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17日 | 2022年05月18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30% | 4.07 | 4.07 | 4.07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中金财富 | 证券 | 固定收益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15日 | 2022年02月08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2.80% | 1.3 | 1.3 | 1.3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中金财富 | 证券 | 固定收 | 5,000 | 自有 | 2021年12 | 2022年06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10% | 7.22 | 7.22 | 7.22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 |
益 | 资金 | 月15日 | 月08日 | 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中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03日 | 2022年05月30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6.05% | 9.61 | 9.61 | 9.61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中泰证券 | 证券 | 本金保障型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03日 | 2022年05月30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5.15% | 8.18 | 8.18 | 8.18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5)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6,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12月23日 | 2021年03月23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05% | 51.04 | 51.04 | 51.04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4月26日 | 2021年07月30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40% | 39.04 | 39.04 | 39.04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工行镇江新区支行 | 银行 | 固定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6月24日 | 2021年06月30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2.35% | 0.45 | 0.45 | 0.45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8月05日 | 2021年11月05日 | 同业存单 | 年化收益率 | 3.65% | 40.96 | 40.96 | 40.96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 | 3,000 | 自有 | 2021年11 | 2022年02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25% | 13.89 | 13.89 | 13.89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 |
动收益、封闭式 | 资金 | 月09日 | 月09日 |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中信证券 | 证券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14日 | 2021年12月28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2.25% | 0.86 | 0.86 | 0.86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低风险 | 1,5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11月16日 | 2021年02月14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40% | 13.13 | 13.13 | 13.13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 |
工商银行 | 银行 | 非保本、低风险、浮动收益 | 8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20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2.71% | 1 | 1 | 1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1月01日 | 2021年03月31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45% | 14.87 | 14.87 | 14.87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 |
工行镇江新区支行 | 银行 | 非保本、低风险、浮动收益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1月04日 | 2021年04月01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50% | 12.75 | 12.75 | 12.75 | 是 | 是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低风险 | 5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4月16日 | 2021年10月27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83% | 9.56 | 9.56 | 9.56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江苏银行 | 银行 | 固定收 | 1,000 | 自有 | 2021年04 | 2021年07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85% | 9.96 | 9.96 | 9.96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 |
镇江大港支行 | 益 | 资金 | 月28日 | 月28日 |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工行镇江新区支行 | 银行 | 固定收益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6月24日 | 2021年07月20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2.50% | 3.7 | 3.7 | 3.7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江苏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银行 | 固定收益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8月11日 | 2021年11月10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80% | 9.47 | 9.47 | 9.47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低风险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8月05日 | 2021年11月05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94% | 9.92 | 9.92 | 9.92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工行镇江新区支行 | 银行 | 保本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1月05日 | 2022年03月31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年化收益率 | 3.60% | 11.24 | 11.24 | 11.24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低风险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1月08日 | 2022年02月08日 | 债权类资产 | 年化收益率 | 3.83% | 5.6 | 5.6 | 5.6 | 是 | 是 | 巨潮资讯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
合计 | 184,084 | -- | -- | -- | -- | -- | -- | 1,288.27 | 1,288.27 | --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2021年11月,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结束,共募集资金总额6.08亿元。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51%股权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2021年2月20日,公司收到了股权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东方山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3月份开始,东方山源进入公司合并报表。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山源回购股份款2500万元;2021年2月,深圳山源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手续。深圳山源股份回购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持有深圳山源10,242,986股股份,占深圳山源总股份的13.3598%。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购买的13项专利均完成转让手续。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千盛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6,060万元(含税)收购千盛电气位于镇江新区银河路53号的土地和厂房及其附属物。2021年7月5日。公司与千盛电气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过户手续,并收到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第一幢厂房和第三幢厂房的交接,因疫情原因,第二幢厂房还有部分没有交接。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议案》:同意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东方名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洪湾工业区香工路 12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证载土地面积为
51,840.3平方米,补偿款及奖励金额合计331,580,937.12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珠海东方已收到收储土地补偿款265,264,749.7元,即收储土地补偿总金额的8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土地补偿款在扣除对应资产账面价值和必要的处置费用后将按规定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此外,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珠海东方的厂房正在建设,预计2022年年底完成厂房建设,2023年上半年完成搬迁。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九天第二条预镀镍生产线建设正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中,厂房基建正在进行,设备合同已签订,供应商设计图纸已提交公司审查。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4,335,459 | 30.96% | 167,722,975 | 29,122,645 | 196,845,620 | 591,181,079 | 41.0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94,335,459 | 30.96% | 167,722,975 | 29,122,645 | 196,845,620 | 591,181,079 | 41.0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81,497,084 | 81,497,084 | 81,497,084 | 11.6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94,335,459 | 30.96% | 86,225,891 | 29,122,645 | 115,348,536 | 509,683,995 | 29.3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9,158,247 | 69.04% | -29,122,645 | -29,122,645 | 850,035,602 | 58.9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79,158,247 | 69.04% | -29,122,645 | -29,122,645 | 850,035,602 | 58.9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73,493,706 | 100.00% | 167,722,975 | 0 | 167,722,975 | 1,441,216,681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1年11月1日上市,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167,722,975股。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谭荣生于2021年11月18日届满离职,其所持股份从离职时锁定,锁定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
3、部分高管锁定股解锁。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1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2021年10月20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67,722,975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总股本增加发生在2021年度,对2020年度财务指标没有影响,对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有所摊薄。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谭荣生 | 156,358,116 | 46,723,872 | 16,186,502 | 186,895,486 | 届满离任 | 2022年5月18日 |
谭伟 | 116,127,480 | 9,641,873 | 0 | 125,769,353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高管锁定 | 2023年5月1日 |
谭克 | 116,127,480 | 9,641,873 | 0 | 125,769,353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高管锁定 | 2023年5月1日 |
耿悦 | 0 | 16,528,925 | 0 | 16,528,925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2年5月1日 |
张祥凤 | 0 | 16,528,925 | 0 | 16,528,925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2年5月1日 |
王瑾 | 0 | 13,774,104 | 0 | 13,774,104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2年5月1日 |
陈传兴 | 0 | 9,917,355 | 0 | 9,917,355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2年5月1日 |
南京祥运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祥运和聚利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9,917,355 | 0 | 9,917,355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2年5月1日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2号私募 | 0 | 9,366,391 | 0 | 9,366,391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2年5月1日 |
证券投资基金 | ||||||
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伯珠和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6,887,052 | 0 | 6,887,052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2年5月1日 |
其他 | 5,722,383 | 65,519,122 | 1,414,725 | 69,826,780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高管锁定 | 2022年5月1日、2023年1月4日 |
合计 | 394,335,459 | 214,446,847 | 17,601,227 | 591,181,079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非公开发行 | 2021年09月22日 | 3.63 | 167,722,975 | 2021年11月01日 | 167,722,975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021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1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2021年10月20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67,722,975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11月1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67,722,975股股份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由1,273,493,706股增加至1,441,216,681股。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公司总股本将由1,273,493,706股增加至1,441,216,681股,注册资本变更至1,441,216,681元,《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后,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167,722,975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36,517,260.12元。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6,15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35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谭荣生 | 境内自然人 | 12.97% | 186,895,486 | 186,895,486 | 0 | 质押 | 80,000,000 | |||
谭伟 | 境内自然人 | 11.41% | 164,478,513 | 9,641,873 | 125,769,353 | 38,709,160 | 质押 | 38,000,000 | ||
谭克 | 境内自然人 | 11.41% | 164,478,513 | 9,641,873 | 125,769,353 | 38,709,160 | 质押 | 16,8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4% | 17,938,942 | 17,938,942 | 0 | 17,938,94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均衡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7% | 16,797,900 | 16,797,900 | 0 | 16,797,900 | ||||
耿悦 | 境内自然人 | 1.15% | 16,528,925 | 16,528,925 | 16,528,925 | 0 | ||||
张祥凤 | 境内自然人 | 1.15% | 16,528,925 | 16,528,925 | 16,528,925 | 0 | ||||
王瑾 | 境内自然人 | 0.99% | 14,274,104 | 14,274,104 | 13,774,104 | 5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启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2% | 11,750,395 | 11,750,395 | 0 | 11,750,395 | ||||
陈传兴 | 境内自然人 | 0.69% | 9,917,355 | 9,917,355 | 9,917,355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谭荣生与谭伟、谭克为父子关系,谭伟、谭克为兄弟关系,三人属于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不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谭伟 | 38,709,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709,160 |
谭克 | 38,709,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709,16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938,9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38,94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均衡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79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97,9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启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750,3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50,39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0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09,800 |
郑新盈 | 6,09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91,700 |
杭州新亚电感器件有限公司 | 4,95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58,100 |
李红 | 4,44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7,4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谭荣生与谭伟、谭克为父子关系,谭伟、谭克为兄弟关系,三人属于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不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无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谭荣生 | 中国 | 否 |
谭伟 | 中国 | 否 |
谭克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谭荣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2021年11月18日届满离任。 谭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江苏九天董事,东方山源法人代表;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谭克:与谭伟并列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镇江东方董事长,东方瑞吉董事长,江苏九天董事长、东方九天法人代表;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至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谭荣生与谭伟、谭克是父子关系,谭伟、谭克是兄弟关系,截止本报告期末,父子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5,852,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9 %,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谭荣生 | 本人 | 中国 | 否 |
谭伟 | 本人 | 中国 | 否 |
谭克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谭荣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2021年11月18日届满离任。 谭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江苏九天董事,东方山源法人代表;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谭克:与谭伟并列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镇江东方董事长,东方瑞吉董事长,江苏九天董事长、东方九天法人代表;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至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谭荣生与谭伟、谭克是父子关系,谭伟、谭克是兄弟关系,截止本报告期末,父子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5,852,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9 %,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22】00885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俊峰,张世盛 |
审计报告正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电热)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电热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电热,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3.商誉减值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之“注释.4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东方电热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7,329.09万元,坏账准备为7,579.24万元,账面价值较高。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与对管理层的访谈,对比同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的判断及考虑的因素,分析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依据、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2)我们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以及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对于管理层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评价其恰当性和充分性;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并结合对期后回款的检查,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我们选取样本检查管理层编制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我们还抽样检查应收账款坏账评估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和准确性,对重要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并执行独立函证程序。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二)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之“注释.8存货”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东方电热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余额为120,398.3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6,498.13万元,账面价值较高。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取决于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要求管理层对存货的未来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金额进行估计。由于存货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且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复杂,以及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假设和估计,为此我们确定存货跌价准备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存货跌价准备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评价了管理层计算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判断、假设和估计,同时,我们查阅了管
理层确定存货未来销售价格和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事项的依据;
(2)我们执行了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特别是对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我们根据相关数据进行了重新计算;
(3)我们通过对存货库龄情况进行分析性复核,以确定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我们对存货进行了函证及监盘,在监盘过程中,我们除了关注存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外,还重点关注了存货的使用状况,是否存在呆滞、残次等状况的存货,以评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三)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之“注释.15商誉”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东方电热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余额为19,849.24万元,减值准备为14,793.81万元,账面价值为5,055.43万元。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测试的商誉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测试过程较为复杂,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以及将商誉分配至各资产组是否恰当;
(2)了解各资产组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以及宏观经济和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
(3)通过将关键参数,包括预测收入、平均增长率、利润率与相关资产组的历史业绩及行业水平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假设和关键判断;
(4)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其估值专家的工作,包括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5)将东方电热管理层在以往年度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预测的未来收入及现金流量等,与本年度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本年经营业绩等作对比,以评估管理层预测过程的可靠性和历史准确性,并向管理层询问显著差异的原因;
(6)测试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7)评估管理层对于2021年12月31日对商誉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商誉减值事项中采用的假设和方法是可接受的、相关
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东方电热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方电热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东方电热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电热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电热、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电热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
电热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电热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方电热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张俊峰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世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57,845,586.57 | 291,075,253.6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1,718,023.29 | 256,570,445.7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61,300,487.43 | 777,600,708.82 |
应收账款 | 597,498,504.20 | 529,314,809.08 |
应收款项融资 | 76,527,232.48 | 96,473,495.02 |
预付款项 | 143,420,456.65 | 84,712,922.8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8,855,199.42 | 9,959,705.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139,002,371.03 | 617,597,044.1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054,200.48 | 33,073,268.71 |
流动资产合计 | 4,134,222,061.55 | 2,696,377,653.6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698,527.88 | 95,556,412.7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29,945,778.31 | 780,875,306.51 |
在建工程 | 10,543,387.62 | 326,953.5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64,215.42 | |
无形资产 | 210,357,229.31 | 164,238,669.8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50,554,296.99 | 9,964,565.66 |
长期待摊费用 | 5,247,448.80 | 2,441,115.2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96,428.72 | 28,618,016.9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490,671.37 | 8,389,646.2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00,197,984.42 | 1,090,410,686.74 |
资产总计 | 5,334,420,045.97 | 3,786,788,340.3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0,266,603.71 | 204,927,800.2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70,172,311.43 | 296,092,455.38 |
应付账款 | 345,680,255.98 | 283,093,301.3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53,581,991.78 | 180,109,105.8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537,714.33 | 34,462,179.86 |
应交税费 | 24,734,073.48 | 14,351,561.00 |
其他应付款 | 290,423,201.33 | 95,475,436.1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06,376.08 | 171,780.82 |
其他流动负债 | 434,053,860.81 | 425,028,414.12 |
流动负债合计 | 2,382,156,388.93 | 1,533,712,034.7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562,969.5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881,597.09 | |
递延收益 | 49,635,247.08 | 53,113,348.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903,911.18 | 8,416,414.2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4,102,127.77 | 198,411,360.18 |
负债合计 | 2,526,258,516.70 | 1,732,123,394.9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41,216,681.00 | 1,273,493,70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74,943,432.78 | 138,426,172.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48,265.73 | 609,235.36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97,253,416.42 | 88,190,423.6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84,727,599.66 | 539,139,467.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99,089,395.59 | 2,039,859,005.21 |
少数股东权益 | 9,072,133.68 | 14,805,940.2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08,161,529.27 | 2,054,664,945.4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334,420,045.97 | 3,786,788,340.38 |
法定代表人: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月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2,486,411.94 | 154,454,314.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1,015,138.89 | 170,386,493.1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08,810,627.96 | 558,729,501.99 |
应收账款 | 233,396,537.71 | 272,049,218.84 |
应收款项融资 | 38,028,342.18 | 61,945,869.37 |
预付款项 | 9,980,881.57 | 11,716,841.50 |
其他应收款 | 34,697,218.64 | 4,136,319.4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39,486,757.28 | 291,406,500.4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51,073.95 | 6,300,814.32 |
流动资产合计 | 1,804,352,990.12 | 1,531,125,873.6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95,084,621.19 | 1,151,659,025.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6,503,822.91 | 177,662,204.87 |
在建工程 | 5,734,513.22 | 51,724.1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368,923.70 | |
无形资产 | 76,001,383.49 | 37,277,245.0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926,387.06 | 11,925,469.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570,094.67 | 5,213,521.4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24,189,746.24 | 1,383,789,189.85 |
资产总计 | 3,428,542,736.36 | 2,914,915,063.4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2,000,000.00 | 71,3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6,997,174.25 | 213,631,277.28 |
应付账款 | 225,228,115.79 | 240,633,880.8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661,665.07 | 3,120,558.43 |
应付职工薪酬 | 25,648,850.19 | 23,003,800.60 |
应交税费 | 6,248,093.28 | 3,722,611.97 |
其他应付款 | 20,257,410.74 | 33,078,557.4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13,649.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6,380,470.52 | 284,227,324.82 |
流动负债合计 | 748,335,429.18 | 872,718,011.39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60,749.2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881,597.09 | |
递延收益 | 4,245,247.62 | 5,230,431.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73,548.37 | 2,325,020.4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679,545.24 | 44,437,048.58 |
负债合计 | 755,014,974.42 | 917,155,059.9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41,216,681.00 | 1,273,493,70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71,336,997.80 | 34,819,737.6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7,253,416.42 | 88,190,423.62 |
未分配利润 | 663,720,666.72 | 601,256,136.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73,527,761.94 | 1,997,760,003.5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28,542,736.36 | 2,914,915,063.4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787,289,591.90 | 2,397,146,557.52 |
其中:营业收入 | 2,787,289,591.90 | 2,397,146,557.5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39,938,840.83 | 2,292,354,029.14 |
其中:营业成本 | 2,300,314,632.70 | 2,029,826,772.0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9,434,952.32 | 16,927,803.61 |
销售费用 | 45,450,751.77 | 34,505,073.42 |
管理费用 | 143,257,041.32 | 104,899,053.59 |
研发费用 | 110,533,484.25 | 84,725,832.99 |
财务费用 | 20,947,978.47 | 21,469,493.47 |
其中:利息费用 | 16,555,851.24 | 16,301,819.21 |
利息收入 | 2,580,345.74 | 2,556,163.04 |
加:其他收益 | 13,609,254.76 | 8,917,060.3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286,579.09 | 27,907,637.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45,434.43 | 16,030,717.8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90,120.88 | -1,048,658.1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050,208.48 | -14,058,751.5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574,470.07 | -24,367,774.6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91,515.11 | -1,138,674.1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9,620,512.14 | 101,003,367.75 |
加:营业外收入 | 39,426,732.13 | 2,596,152.69 |
减:营业外支出 | 915,221.54 | 37,543,561.7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8,132,022.73 | 66,055,958.68 |
减:所得税费用 | 20,112,299.65 | 8,754,403.8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8,019,723.08 | 57,301,554.8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8,019,723.08 | 57,301,554.8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3,753,529.61 | 60,429,291.51 |
2.少数股东损益 | -5,733,806.53 | -3,127,736.6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8,019,723.08 | 57,301,554.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3,753,529.61 | 60,429,291.5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733,806.53 | -3,127,736.63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3 | 0.0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3 | 0.05 |
法定代表人: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月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勇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475,045,711.26 | 1,418,776,635.89 |
减:营业成本 | 1,249,389,837.30 | 1,214,738,159.18 |
税金及附加 | 5,951,401.02 | 7,010,886.37 |
销售费用 | 27,032,714.03 | 23,626,023.92 |
管理费用 | 60,180,011.99 | 39,168,642.14 |
研发费用 | 48,909,733.07 | 47,338,054.40 |
财务费用 | 4,905,058.56 | 2,890,213.35 |
其中:利息费用 | 2,588,899.57 | 774,631.08 |
利息收入 | 2,304,127.70 | 1,892,597.48 |
加:其他收益 | 3,006,409.88 | 4,191,557.9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07,089.39 | 21,299,688.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45,434.43 | 16,030,717.8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8,645.74 | -589,273.9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882,334.72 | -1,946,212.4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976,843.29 | -12,547,187.1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47.66 | 24,590.65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655,074.63 | 94,437,819.99 |
加:营业外收入 | 39,179,023.22 | 2,545,426.68 |
减:营业外支出 | 365,468.36 | 36,768,381.8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0,468,629.49 | 60,214,864.78 |
减:所得税费用 | 9,838,701.45 | 4,093,836.2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629,928.04 | 56,121,028.5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629,928.04 | 56,121,028.5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0,629,928.04 | 56,121,028.5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93,547,679.63 | 1,108,074,418.1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11,306.84 | 7,379,323.6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536,449.63 | 19,569,127.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13,595,436.10 | 1,135,022,869.4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35,221,612.37 | 673,369,948.8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9,004,762.00 | 233,608,742.8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720,405.73 | 82,270,867.3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7,111,097.54 | 117,876,398.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79,057,877.64 | 1,107,125,957.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62,441.54 | 27,896,912.3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18,761,682.69 | 1,264,86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136,586.08 | 15,306,919.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55,652.29 | 14,270,970.4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029,123.4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7,683,044.46 | 1,294,437,89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8,938,075.32 | 30,356,208.6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97,791,682.69 | 1,316,33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2,884,559.76 | 3,049,639.18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89,614,317.77 | 1,349,735,847.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931,273.31 | -55,297,957.8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6,181,392.8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1,528,456.22 | 409,439,940.5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79,098.51 | 21,409,287.8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1,088,947.58 | 430,849,228.4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6,311,000.00 | 347,9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104,239.07 | 32,151,040.8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339,516.71 | 7,193,326.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9,754,755.78 | 387,244,367.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334,191.80 | 43,604,861.1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10,362.63 | -1,364,808.7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230,114.32 | 14,839,006.9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1,976,516.22 | 187,137,509.3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5,206,630.54 | 201,976,516.2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87,836,190.19 | 765,906,794.9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88,038.86 | 101,987.3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65,193.25 | 6,577,635.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1,689,422.30 | 772,586,418.1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87,059,439.37 | 498,601,401.7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7,455,319.58 | 104,171,292.5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189,523.02 | 50,229,294.4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976,816.90 | 65,583,954.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6,681,098.87 | 718,585,943.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08,323.43 | 54,000,475.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0,000,000.00 | 462,6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481,225.44 | 10,759,100.6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4,958.00 | 437,598.4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994,871.24 | 3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5,561,054.68 | 509,796,699.0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4,294,220.56 | 9,846,765.1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53,550,000.00 | 502,6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049,639.1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3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7,844,220.56 | 550,496,404.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283,165.88 | -40,699,705.2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6,181,392.8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2,000,000.00 | 123,08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79,098.5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1,560,491.36 | 123,08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1,300,000.00 | 69,8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641,779.16 | 16,550,782.8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28,713.77 | 4,721,745.4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470,492.93 | 91,072,528.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1,089,998.43 | 32,007,471.7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1,534.84 | -112,504.4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693,621.14 | 45,195,737.0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111,259.99 | 76,915,522.9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5,804,881.13 | 122,111,259.9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73,493,706.00 | 138,426,172.66 | 609,235.36 | 88,190,423.62 | 539,139,467.57 | 2,039,859,005.21 | 14,805,940.21 | 2,054,664,945.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73,493,706.00 | 138,426,172.66 | 609,235.36 | 88,190,423.62 | 539,139,467.57 | 2,039,859,005.21 | 14,805,940.21 | 2,054,664,945.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7,722,975.00 | 436,517,260.12 | 339,030.37 | 9,062,992.80 | 145,588,132.09 | 759,230,390.38 | -5,733,806.53 | 753,496,583.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9,030.37 | 173,753,529.61 | 174,092,559.98 | -5,733,806.53 | 168,358,753.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7,722,975.00 | 436,517,260.12 | 604,240,235.12 | 604,240,235.1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7,722,975.00 | 436,517,260.12 | 604,240,235.12 | 604,240,235.1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062,992.80 | -28,165,397.52 | -19,102,404.72 | -19,102,404.7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062,992.80 | -9,062,992.8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102,404.72 | -19,102,404.72 | -19,102,404.7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1,216,681.00 | 574,943,432.78 | 948,265.73 | 97,253,416.42 | 684,727,599.66 | 2,799,089,395.59 | 9,072,133.68 | 2,808,161,529.2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73,493,706.00 | 39,330,614.59 | -453,349.24 | 82,185,619.73 | 489,335,238.21 | 1,883,891,829.29 | 207,532,059.82 | 2,091,423,889.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92,701.03 | 7,721,977.77 | 8,114,678.80 | 8,114,678.8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73,493,706.00 | 39,330,614.59 | -453,349.24 | 82,578,320.76 | 497,057,215.98 | 1,892,006,508.09 | 207,532,059.82 | 2,099,538,567.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095,558.07 | 1,062,584.60 | 5,612,102.86 | 42,082,251.59 | 147,852,497.12 | -192,726,119.61 | -44,873,622.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2,584.60 | 60,429,291.51 | 61,491,876.11 | -3,127,736.63 | 58,364,139.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612,102.86 | -18,347,039.92 | -12,734,937.06 | -12,734,937.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612,102.86 | -5,612,102.8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734,937.06 | -12,734,937.06 | -12,734,937.0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99,095,558.07 | 99,095,558.07 | -189,598,382.98 | -90,502,824.9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73,493,706.00 | 138,426,172.66 | 609,235.36 | 88,190,423.62 | 539,139,467.57 | 2,039,859,005.21 | 14,805,940.21 | 2,054,664,945.4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73,493,706.00 | 34,819,737.68 | 88,190,423.62 | 601,256,136.20 | 1,997,760,003.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73,493,706.00 | 34,819,737.68 | 88,190,423.62 | 601,256,136.20 | 1,997,760,003.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7,722,975.00 | 436,517,260.12 | 9,062,992.80 | 62,464,530.52 | 675,767,758.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0,629,928.04 | 90,629,928.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7,722,975.00 | 436,517,260.12 | 604,240,235.1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7,722,975.00 | 436,517,260.12 | 604,240,235.12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062,992.80 | -28,165,397.52 | -19,102,404.7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062,992.80 | -9,062,992.8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102,404.72 | -19,102,404.7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1,216,681.00 | 471,336,997.80 | 97,253,416.42 | 663,720,666.72 | 2,673,527,761.9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73,493,706.00 | 34,819,737.68 | 82,185,619.73 | 559,947,838.25 | 1,950,446,901.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92,701.03 | 3,534,309.31 | 3,927,010.3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73,493,706.00 | 34,819,737.68 | 82,578,320.76 | 563,482,147.56 | 1,954,373,912.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12,102.86 | 37,773,988.64 | 43,386,091.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121,028.56 | 56,121,028.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612,102.86 | -18,347,039.92 | -12,734,937.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612,102.86 | -5,612,102.8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734,937.06 | -12,734,937.0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73,493,706.00 | 34,819,737.68 | 88,190,423.62 | 601,256,136.20 | 1,997,760,003.5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9年6月由镇江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股份总数为6,688.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24号《关于核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5月首次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88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880,000.00元。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00217,股票简称:东方电热。2012年5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4,680,500.00股。
根据公司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及2012年5月21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89,88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经本次转增股本后,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7,856,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7,736,000.00元,经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136,838,9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0,897,100.00股。
2012年7月13日,2012年8月30日以及2012年9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谭荣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分别增持本公司股份150,000.00股、150,000.00股、120,194.00股,合计增持420,194.00股,其中315,146.00股转为有限售条件股。
根据公司2012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赵海林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15,000.00股转为有限售条件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137,169,046.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0,566,954.00股。
2013年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17,261,459.00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119,907,58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7,828,413.00股。
根据公司201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以及2014年9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总股份197,736,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转增股本。经本次转增股本后,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7,736,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5,472,000.00元。
2014年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29,658,002.00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180,499,17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14,972,830.00股。
根据公司201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以及2014年9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07号文《关于核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东方电热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4.718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11元。经此发行,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4,819,181.00元。
2015年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552,534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179,946,636.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74,872,545.00股。
根据公司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454,819,181.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73,493,706.00股。
2016年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100,578,360.00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403,272,22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70,221,486.00股。
2017年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21,829,187.00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381,443,033.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92,050,673.00股。
2018年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因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新增有限售条件股13,246,604.00股。本期公司无有限售条件股流通上市。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394,689,63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78,804,069.00股。
2019年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354,178.00股。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及转增股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73,493,706.00股,其中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394,335,459.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79,158,247.00股。
2020年度,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及转增股本,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73,493,706.00股,其中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394,335,459.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79,158,247.00股。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以及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并于2021年7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的核准,东方电热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722,97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63元。经此发行,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1,216,681.00元。
2021年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17,601,227.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441,216,681.00股,其中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为591,181,079.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50,035,602.00股。
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新区大港镇五峰山路18号。
(二)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电加热元件、电加热管(器)、PTC电加热器、铝箔加热器、化霜加热器、防爆加热器、电加热带(线)、电伴热带及电加热材料、电热电器、电加热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和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系电加热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电加热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五)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1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合肥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重庆乐旭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重庆乐旭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无锡爱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75.00 | 75.00 |
DONGFANGINTERNATIONALPTE.LTD.
DONGFANGINTERNATIONALPTE.LTD.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泰兴市友邦科技有限公司
泰兴市友邦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泰兴格兰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泰兴格兰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8.14 | 58.14 |
江苏东方恒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崇州九天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崇州九天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90.00 | 90.00 |
青岛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70.00 | 70.00 |
镇江东方电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减少1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详见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存货的计价方法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详见附注五/15.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详见附注五/21.固定资产和附注五/25.无形资产、收入的确认时点(详见附注五/32.
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5.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5.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5.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5.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6.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6.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
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7.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7.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
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9.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10.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
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0.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10.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
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
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机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预期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机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5、存货
15.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15.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15.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7、合同成本
17.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17.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7.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7.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8.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18.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20、长期股权投资
20.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
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0.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20.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21.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1.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1.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3-5 | 33.33-20.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2、在建工程
22.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2.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借款费用
23.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3.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23.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23.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5、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
25.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5.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 出让合同约定 | 土地权证规定的可使用年限 |
软件 | 5-10年 | 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
专利权
专利权 | 5-10年 | 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25.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6、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8、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2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30、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
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31.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1.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32.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
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2.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东方电热主要业务有:民用电加热器,工业装备制造,光通信材料及动力锂电池材料等。依据该公司自身的经营模式,各类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1)民用电加热器、光通信材料及动力锂电池材料业务
公司民用电加热器、光通信材料及动力锂电池材料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工业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工业装备制造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验收、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3、政府补助
33.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33.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3.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公司目前均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
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34.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4.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5、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35.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5.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5.3本公司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之注释24、使用权资产和30、租赁负债。
35.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6、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法定变更 | |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 董事会审议 | |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董事会审议 |
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1,075,253.66 | 291,075,253.6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6,570,445.74 | 256,570,445.7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77,600,708.82 | 777,600,708.82 | |
应收账款 | 529,314,809.08 | 529,314,809.08 | |
应收款项融资 | 96,473,495.02 | 96,473,495.02 | |
预付款项 | 84,712,922.80 | 84,667,208.51 | -45,714.2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959,705.62 | 9,959,705.6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17,597,044.19 | 617,597,044.1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073,268.71 | 33,073,268.7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96,377,653.64 | 2,696,331,939.35 | -45,714.29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5,556,412.79 | 95,556,412.7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80,875,306.51 | 780,875,306.51 | |
在建工程 | 326,953.50 | 326,953.5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345,666.67 | 3,345,666.67 | |
无形资产 | 164,238,669.80 | 164,238,669.8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9,964,565.66 | 9,964,565.66 | |
长期待摊费用 | 2,441,115.28 | 2,441,115.2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618,016.99 | 28,618,016.9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389,646.21 | 8,389,646.2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0,410,686.74 | 1,093,756,353.41 | 3,345,666.67 |
资产总计 | 3,786,788,340.38 | 3,790,088,292.76 | 3,299,952.3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4,927,800.24 | 204,927,800.2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96,092,455.38 | 296,092,455.38 | |
应付账款 | 283,093,301.30 | 283,093,301.3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0,109,105.88 | 180,109,105.8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462,179.86 | 34,462,179.86 | |
应交税费 | 14,351,561.00 | 14,351,561.00 | |
其他应付款 | 95,475,436.18 | 95,475,436.1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1,780.82 | 1,698,087.38 | 1,526,306.56 |
其他流动负债 | 425,028,414.12 | 425,028,414.1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3,712,034.78 | 1,535,238,341.34 | 1,526,306.5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773,645.82 | 1,773,645.8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881,597.09 | 36,881,597.09 | |
递延收益 | 53,113,348.83 | 53,113,348.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416,414.26 | 8,416,414.2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8,411,360.18 | 200,185,006.00 | 1,773,645.82 |
负债合计 | 1,732,123,394.96 | 1,735,423,347.34 | 3,299,952.3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73,493,706.00 | 1,273,493,70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8,426,172.66 | 138,426,172.66 |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609,235.36 | 609,235.36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8,190,423.62 | 88,190,423.6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39,139,467.57 | 539,139,467.5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39,859,005.21 | 2,039,859,005.2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805,940.21 | 14,805,940.2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54,664,945.42 | 2,054,664,945.4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786,788,340.38 | 3,790,088,292.76 | 3,299,952.38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4,454,314.57 | 154,454,314.5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0,386,493.15 | 170,386,493.1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58,729,501.99 | 558,729,501.99 | |
应收账款 | 272,049,218.84 | 272,049,218.84 | |
应收款项融资 | 61,945,869.37 | 61,945,869.37 | |
预付款项 | 11,716,841.50 | 11,716,841.50 | |
其他应收款 | 4,136,319.41 | 4,136,319.4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91,406,500.47 | 291,406,500.4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300,814.32 | 6,300,814.3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31,125,873.62 | 1,531,125,873.6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1,151,659,025.32 | 1,151,659,025.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7,662,204.87 | 177,662,204.87 | |
在建工程 | 51,724.14 | 51,724.1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823,471.21 | 2,823,471.21 | |
无形资产 | 37,277,245.09 | 37,277,245.0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25,469.01 | 11,925,469.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13,521.42 | 5,213,521.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83,789,189.85 | 1,386,612,661.06 | 2,823,471.21 |
资产总计 | 2,914,915,063.47 | 2,917,738,534.68 | 2,823,471.2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1,300,000.00 | 71,3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13,631,277.28 | 213,631,277.28 | |
应付账款 | 240,633,880.82 | 240,633,880.8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120,558.43 | 3,120,558.4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003,800.60 | 23,003,800.60 | |
应交税费 | 3,722,611.97 | 3,722,611.97 | |
其他应付款 | 33,078,557.47 | 33,078,557.4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5,773.68 | 1,405,773.68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4,227,324.82 | 284,227,324.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872,718,011.39 | 874,123,785.07 | 1,405,773.6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17,697.53 | 1,417,697.5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881,597.09 | 36,881,597.09 | |
递延收益 | 5,230,431.06 | 5,230,431.0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25,020.43 | 2,325,020.4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437,048.58 | 45,854,746.11 | 1,417,697.53 |
负债合计 | 917,155,059.97 | 919,978,531.18 | 2,823,471.2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73,493,706.00 | 1,273,493,70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819,737.68 | 34,819,737.6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8,190,423.62 | 88,190,423.62 | |
未分配利润 | 601,256,136.20 | 601,256,136.2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97,760,003.50 | 1,997,760,003.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14,915,063.47 | 2,917,738,534.68 | 2,823,471.21 |
调整情况说明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注1) | 2021年1月1日 |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 | 84,712,922.80 | -45,714.29 | 84,667,208.51 |
使用权资产 | 3,345,666.67 | 3,345,666.67 |
资产合计 | 3,786,788,340.38 | 3,299,952.38 | 3,790,088,292.7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1,780.82 | 1,526,306.56 | 1,698,087.38 |
租赁负债 | 1,773,645.82 | 1,773,645.82 |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 1,732,123,394.96 | 3,299,952.38 | 1,735,423,347.34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38、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 | 15.00 |
DONGFANG INTERNATIONA LPTE. LTD | 17.00 |
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合肥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 20.00 |
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重庆乐旭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 20.00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15.00 |
无锡爱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00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泰兴市友邦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泰兴格兰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江苏东方恒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崇州九天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20.00 |
青岛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15.00 |
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镇江东方电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00 |
2、税收优惠
(1)东方电热于2021年11月3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1662),认证有效期3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可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缴企业所得税。
(2)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2599),认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可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缴企业所得税。
(3)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6788),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可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缴企业所得税。
(4)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10616),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可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缴企业所得税。
(5)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12988),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可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缴企业所得税。
(6)根据财税[2021]8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合肥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乐旭空调配件有限公司、无锡爱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泰兴市友邦科技有限公司、泰兴格兰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东方恒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崇州九天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青岛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镇江东方电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按该政策执行。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26,949.65 | 3,834,195.77 |
银行存款 | 312,358,362.95 | 238,142,320.45 |
其他货币资金 | 144,360,273.97 | 49,098,737.44 |
合计 | 457,845,586.57 | 291,075,253.66 |
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七、注释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3,978,076.57 | 48,034,837.44 |
保函保证金 | 36,099,995.97 | 1,063,900.00 |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 2,560,883.49 | |
合计 | 122,638,956.03 | 49,098,737.44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1,718,023.29 | 256,570,445.74 |
其中: | ||
理财 产品 | 701,718,023.29 | 256,570,445.74 |
其中: | ||
合计 | 701,718,023.29 | 256,570,445.74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59,350,425.20 | 404,372,632.69 |
商业承兑票据 | 401,950,062.23 | 373,228,076.13 |
合计 | 961,300,487.43 | 777,600,708.82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969,503,549.91 | 100.00% | 8,203,062.48 | 0.85% | 961,300,487.43 | 777,600,708.82 | 100.00% | 777,600,708.82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59,350,425.20 | 57.69% | 559,350,425.20 | 404,372,632.69 | 0.52% | 404,372,632.69 | ||||
商业承兑汇票 | 410,153,124.71 | 42.31% | 8,203,062.48 | 2.00% | 401,950,062.23 | 373,228,076.13 | 0.48% | 373,228,076.13 | ||
合计 | 969,503,549.91 | 100.00% | 8,203,062.48 | 961,300,487.43 | 777,600,708.82 | 1.00% | 777,600,708.8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8,031,371.90 | 171,690.58 | 8,203,062.48 | |||
合计 | 8,031,371.90 | 171,690.58 | 8,203,062.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9,217,426.00 |
合计 | 139,217,426.00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57,412,720.33 | |
商业承兑票据 | 160,036,608.72 | |
合计 | 417,449,329.05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0,188,712.04 |
合计 | 10,188,712.04 |
其他说明
截至报告日,上述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中9,670,169.25元已履约承兑。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089,571.32 | 4.77% | 32,089,571.32 | 100.00% | 32,328,728.75 | 5.44% | 32,328,728.7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41,201,342.40 | 95.23% | 43,702,838.20 | 6.82% | 597,498,504.20 | 562,416,773.61 | 94.56% | 33,101,964.53 | 5.89% | 529,314,809.08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641,201,342.40 | 95.23% | 43,702,838.20 | 6.82% | 597,498,504.20 | 562,416,773.61 | 94.56% | 33,101,964.53 | 5.89% | 529,314,809.08 |
合计 | 673,290,913.72 | 100.00% | 75,792,409.52 | 597,498,504.20 | 594,745,502.36 | 100.00% | 65,430,693.28 | 529,314,809.0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9,200,710.43 | 9,200,710.4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4,716,932.00 | 4,716,932.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4,398,641.65 | 4,398,641.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4,156,237.44 | 4,156,237.4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5 | 3,091,576.93 | 3,091,576.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6 | 2,005,619.76 | 2,005,619.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7 | 1,680,000.00 | 1,6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8 | 1,584,000.00 | 1,58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零星客户汇总 | 1,255,853.11 | 1,255,853.1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2,089,571.32 | 32,089,571.32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84,569,008.89 | 15,441,037.58 | 2.64% |
其中:1-6月 | 537,698,291.68 | 10,753,965.86 | 2.00% |
7-12个月 | 46,870,717.21 | 4,687,071.72 | 10.00% |
1-2年 | 37,339,092.83 | 11,201,727.84 | 30.00% |
2-3年 | 4,466,335.84 | 2,233,167.94 | 50.00% |
3年以上 | 14,826,904.84 | 14,826,904.84 | 100.00% |
合计 | 641,201,342.40 | 43,702,838.20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84,569,008.89 |
其中:1-6月 | 537,698,291.68 |
7-12个月 | 46,870,717.21 |
1至2年 | 38,591,797.88 |
2至3年 | 14,459,745.20 |
3年以上 | 35,670,361.75 |
3至4年 | 11,812,168.11 |
4至5年 | 2,170,648.21 |
5年以上 | 21,687,545.43 |
合计 | 673,290,913.7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2,328,728.75 | -102,934.17 | -136,223.26 | 32,089,571.32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3,101,964.53 | 10,703,914.11 | 104.00 | -1,098,926.50 | 995,782.06 | 43,702,838.20 |
合计 | 65,430,693.28 | 10,600,979.94 | 104.00 | -1,098,926.50 | 859,558.80 | 75,792,409.52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98,926.5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1名 | 68,123,114.15 | 10.12% | 1,362,462.28 |
第2名 | 35,868,106.20 | 5.33% | 717,362.12 |
第3名 | 29,388,409.64 | 4.36% | 587,768.19 |
第4名 | 28,981,427.78 | 4.30% | 1,043,628.56 |
第5名 | 21,220,483.10 | 3.15% | 424,409.66 |
合计 | 183,581,540.87 | 27.26% |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6,527,232.48 | 96,473,495.02 |
合计 | 76,527,232.48 | 96,473,495.0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 446,485,554.61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1,484,229.91 | 98.65% | 81,674,250.00 | 96.46% |
1至2年 | 744,310.80 | 0.52% | 1,081,254.24 | 1.28% |
2至3年 | 358,740.42 | 0.25% | 784,172.08 | 0.93% |
3年以上 | 833,175.52 | 0.58% | 1,127,532.19 | 1.33% |
合计 | 143,420,456.65 | -- | 84,667,208.51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第1名 | 44,554,731.35 | 31.07 | 1年以内 | 预付采购款,尚未到货 |
第2名
第2名 | 16,860,000.00 | 11.76 | 1年以内 | 预付采购款,尚未到货 |
第3名 | 16,592,775.60 | 11.57 | 1年以内 | 预付采购款,尚未到货 |
第4名
第4名 | 11,207,192.24 | 7.81 | 1年以内 | 预付采购款,尚未到货 |
第5名
第5名 | 3,627,595.19 | 2.53 | 1年以内 | 预付采购款,尚未到货 |
合计 | 92,842,294.38 | 64.74 |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8,855,199.42 | 9,959,705.62 |
合计 | 18,855,199.42 | 9,959,705.62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7,483,282.76 | 9,589,514.84 |
代垫款项 | 2,149,832.12 | 1,878,053.19 |
解约应收回预付款项 | 1,133,600.00 | 1,234,600.00 |
员工借款 | 1,284,770.19 | 65,655.53 |
其他 | 1,091,579.93 | 1,053,934.68 |
合计 | 23,143,065.00 | 13,821,758.24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626,834.62 | 1,235,218.00 | 3,862,052.6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17,856.64 | 417,856.64 | ||
其他变动 | 7,956.32 | 7,956.32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052,647.58 | 1,235,218.00 | 4,287,865.5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8,642,502.73 |
其中:1-6月 | 13,093,847.91 |
7-12月 | 5,548,654.82 |
1至2年 | 579,431.67 |
2至3年 | 223,476.00 |
3年以上 | 3,697,654.60 |
3至4年 | 1,251,110.00 |
4至5年 | 2,446,544.60 |
合计 | 23,143,065.0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组合计提 | 2,626,834.62 | 417,856.64 | 7,956.32 | 3,052,647.58 | ||
单项计提 | 1,235,218.00 | 1,235,218.00 | ||||
合计 | 3,862,052.62 | 417,856.64 | 7,956.32 | 4,287,865.58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1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0 | 1-6个月 | 8.64% | |
第2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530,630.00 | 1-6个月 | 6.61% | |
第3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600,000.00 | 7-12个月 | 6.91% | 160,000.00 |
第4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0 | 1-6个月 | 4.32% | |
第5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0 | 1-6个月 | 4.32% | 100,000.00 |
合计 | -- | 7,130,630.00 | -- | 30.80% | 260,000.00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9,360,794.21 | 11,581,866.88 | 177,778,927.33 | 122,326,553.66 | 14,751,172.57 | 107,575,381.09 |
在产品 | 274,410,806.30 | 17,422,917.38 | 256,987,888.92 | 66,991,815.14 | 16,525,852.74 | 50,465,962.40 |
库存商品 | 190,302,894.92 | 16,620,646.66 | 173,682,248.26 | 165,681,649.64 | 9,849,912.83 | 155,831,736.81 |
发出商品 | 509,897,094.90 | 17,210,968.99 | 492,686,125.91 | 283,402,810.91 | 18,450,259.68 | 264,952,551.23 |
低值易耗品 | 864,257.97 | 864,257.97 | 2,841,266.54 | 2,841,266.54 | ||
委托加工物资 | 3,949,294.55 | 3,949,294.55 | 2,066,149.15 | 2,066,149.15 | ||
自制半成品 | 28,545,507.03 | 2,144,872.50 | 26,400,634.53 | 29,864,686.99 | 1,349,959.88 | 28,514,727.11 |
合同履约成本 | 6,652,993.56 | 6,652,993.56 | 5,349,269.86 | 5,349,269.86 | ||
合计 | 1,203,983,643.44 | 64,981,272.41 | 1,139,002,371.03 | 678,524,201.89 | 60,927,157.70 | 617,597,044.19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751,172.57 | 3,405,207.75 | 6,574,513.44 | 11,581,866.88 | ||
在产品 | 16,525,852.74 | 1,411,435.00 | 514,370.36 | 17,422,917.38 | ||
库存商品 | 9,849,912.83 | 12,191,132.11 | 5,420,398.28 | 16,620,646.66 | ||
发出商品 | 18,450,259.68 | 7,522,532.65 | 8,761,823.34 | 17,210,968.99 | ||
自制半成品 | 1,349,959.88 | 1,044,162.56 | 249,249.94 | 2,144,872.50 | ||
合计 | 60,927,157.70 | 25,574,470.07 | 21,520,355.36 | 64,981,272.41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五/15、存货”,2021年度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系存货出售。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33,679,891.95 | 30,046,660.95 |
预交税金 | 4,374,308.53 | 3,026,607.76 |
合计 | 38,054,200.48 | 33,073,268.71 |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注1) | 38,053,680.39 | 85,680,583.20 | 809,736.41 | -124,544,0000 |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2) | 57,502,732.40 | 25,969,838.56 | 4,165,634.04 | 35,698,527.88 | |||||||
小计 | 95,556,412.79 | 85,680,583.20 | 25,969,838.56 | 4,975,370.45 | -124,544,000.00 | 35,698,527.88 | |||||
合计 | 95,556,412.79 | 85,680,583.20 | 25,969,838.56 | 4,975,370.45 | -124,544,000.00 | 35,698,527.88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原持有东方山源49.00%股份,2021年度收购原联营企业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剩余51%股份,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于2021年度变为公司非同一控制合并形成的全资子公司,与该项非同一控制合并事项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八/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注2:公司原持有深圳山源22.57%股份,2021年度处置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处置后持有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3.36%股份。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29,945,778.31 | 780,875,306.51 |
合计 | 829,945,778.31 | 780,875,306.51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4,882,018.02 | 418,858,650.90 | 25,469,805.68 | 22,147,241.86 | 9,244,638.24 | 14,314,939.84 | 1,214,917,294.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445,855.51 | 81,002,103.73 | 6,741,042.33 | 2,215,938.77 | 1,255,164.22 | 3,256,333.26 | 148,916,437.82 |
(1)购置 | 49,050,171.75 | 44,681,262.73 | 6,170,278.16 | 1,861,958.46 | 1,216,573.02 | 501,750.00 | 103,481,994.12 |
(2)在建工程转入 | 5,395,683.76 | 51,724.14 | 2,754,583.26 | 8,201,991.1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6,269,116.86 | 570,764.17 | 362,304.06 | 52,466.41 | 37,254,651.50 | ||
外币报表折算 | -8,323.75 | -13,875.21 | -22,198.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84,897.09 | 1,919,226.63 | 12,504,123.72 | ||||
(1)处置或报废 | 10,584,897.09 | 1,919,226.63 | 12,504,123.72 | ||||
4.期末余额 | 779,327,873.53 | 489,275,857.54 | 30,291,621.38 | 24,363,180.63 | 10,499,802.46 | 17,571,273.10 | 1,351,329,608.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5,586,482.40 | 178,068,809.64 | 16,869,436.05 | 17,145,817.97 | 7,571,509.60 | 8,799,932.37 | 434,041,988.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036,738.30 | 48,256,046.53 | 3,523,340.99 | 1,777,992.51 | 898,534.56 | 1,078,170.91 | 93,570,823.80 |
(1)计提 | 38,036,738.30 | 40,899,349.65 | 3,213,621.81 | 1,526,141.08 | 895,974.80 | 1,078,170.91 | 85,649,996.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356,696.88 | 309,719.18 | 260,175.18 | 16,434.97 | 7,943,026.21 | ||
外币报表折算 | -8,323.75 | -13,875.21 | -22,198.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26,313.19 | 1,437,387.61 | 365,280.70 | 6,228,981.50 | |||
(1)处置或报废 | 4,426,313.19 | 1,437,387.61 | 365,280.70 | 6,228,981.50 | |||
4.期末余额 | 243,623,220.70 | 221,898,542.98 | 18,955,389.43 | 18,558,529.78 | 8,470,044.16 | 9,878,103.28 | 521,383,830.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5,704,652.83 | 267,377,314.56 | 11,336,231.95 | 5,804,650.85 | 2,029,758.30 | 7,693,169.82 | 829,945,778.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9,295,535.62 | 240,789,841.26 | 8,600,369.63 | 5,001,423.89 | 1,673,128.64 | 5,515,007.47 | 780,875,306.51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 10,405,276.21 | 尚未办理竣工验收 |
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 9,200,756.62 | 尚未办理竣工验收 |
合计 | 19,606,032.83 |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543,387.62 | 326,953.50 |
合计 | 10,543,387.62 | 326,953.50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5万套新能源汽车空调加热器、500万套空调辅助加热器、1000万个小家电加热元件生产基地 | 275,229.36 | 275,229.36 | ||||
珠海新厂房建设 | 4,595,782.57 | 4,595,782.57 | ||||
新能源水热PTC智能检测装配系统 | 5,734,513.22 | 5,734,513.22 | ||||
其他 | 213,091.83 | 213,091.83 | 51,724.14 | 51,724.14 | ||
合计 | 10,543,387.62 | 10,543,387.62 | 326,953.50 | 326,953.5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5万套新能源汽车空调加热器、500万套空调辅助加热器、1000万个小家电加热元件生产基地 | 350,000.00 | 275,229.36 | 76,879.39 | 352,108.75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珠海新厂房建设 | 7,000,000.00 | 4,595,782.57 | 4,595,782.57 | 66.00% | 66.00% | 其他 | ||||||
新能源水热PTC智能检测装配系统 | 16,200,000.00 | 5,734,513.22 | 5,734,513.22 | 35.00% | 35.00% | 其他 | ||||||
仓库、宿舍等建造装修 | 7,150,000.00 | 7,172,748.02 | 7,172,748.02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其他 | 913,800.00 | 51,724.14 | 838,502.08 | 677,134.39 | 213,091.83 | 91.76% | 91.76% | 其他 | ||||
合计 | 31,613,800.00 | 326,953.50 | 18,418,425.28 | 8,201,991.16 | 10,543,387.62 | -- | -- | -- |
13、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45,666.67 | 3,345,666.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16,883.41 | 3,016,883.41 |
租赁 | 3,016,883.41 | 3,016,883.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租赁到期 | ||
4.期末余额 | 6,362,550.08 | 6,362,550.0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98,334.66 | 2,198,334.66 |
(1)计提 | 2,198,334.66 | 2,198,334.6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98,334.66 | 2,198,334.6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64,215.42 | 4,164,215.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45,666.67 | 3,345,666.67 |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4,290,605.48 | 26,512,315.00 | 7,560,248.44 | 218,363,168.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961,769.51 | 39,812,917.30 | 1,453,144.62 | 64,227,831.43 | |
(1)购置 | 22,961,769.51 | 21,829,182.84 | 1,471,384.94 | 46,262,337.2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7,983,734.46 | 17,983,734.46 | |||
外币报表折算 | -18,240.32 | -18,240.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7,252,374.99 | 66,325,232.30 | 9,013,393.06 | 282,591,000.3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789,144.68 | 22,791,288.17 | 4,544,066.27 | 54,124,499.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77,902.83 | 13,382,459.63 | 648,909.46 | 18,109,271.92 | |
(1)计提 | 4,077,902.83 | 7,020,954.37 | 667,149.78 | 11,766,006.98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361,505.26 | 6,361,505.26 | |||
外币报表折算 | -18,240.32 | -18,240.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0,867,047.51 | 36,173,747.80 | 5,192,975.73 | 72,233,771.0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6,385,327.48 | 30,151,484.50 | 3,820,417.33 | 210,357,229.3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7,501,460.80 | 3,721,026.83 | 3,016,182.17 | 164,238,669.8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抵押的无形资产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七、注释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5、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21,635,198.39 | 21,635,198.39 |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36,267,471.62 | 136,267,471.62 |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40,589,731.33 | 40,589,731.33 | ||||
合计 | 157,902,670.01 | 40,589,731.33 | 198,492,401.34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21,635,198.39 | 21,635,198.39 |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6,302,905.96 | 126,302,905.96 |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
合计 | 147,938,104.35 | 147,938,104.35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已在2016年对非同一控制合并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21,635,198.39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公司并购江苏九天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评估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含年初营运资本、溢余资金、非经营资产及有息负债)。公司已在2019年对非同一控制合并江苏九天形成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26,302,905.96元。该资产组2021年末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参考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第908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资产组账面价值 | 10,273.01 |
加:商誉账面余额
加:商誉账面余额 | 13,626.75 |
加:未确认归属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部分 | 13,092.36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A1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A1 | 36,992.12 |
减:截至期初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含归属少数股东部分)
减:截至期初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含归属少数股东部分) | 24,765.28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净额A2 | 12,226.86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B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B | 12,605.63 |
归属当期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A2-B
归属当期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A2-B |
(3)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公司并购东方山源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评估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含年初营运资本、溢余资金、非经营资产及有息负债)。该资产组2021年末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参考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第998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资产组账面价值
资产组账面价值 | 3,901.86 |
加:商誉账面余额
加:商誉账面余额 | 4,058.97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A1 | 7,960.83 |
减:截至期初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减:截至期初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净额A2 | 7,960.83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B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B | 11,764.86 |
归属当期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A2-B
归属当期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A2-B |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重要假设及依据
1)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并在经营范围、销售模式和渠道、管理层等影响到生产和经营的关键方面与目前情况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较大的变化,国家及公司所在的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3)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在保持一惯性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能随着经营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和创新;
4)假设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各种产品能适应市场需求,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施,并取得预期效益;
5)假设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在国家规定的正常范围内无重大变化等。
(2)商誉减值测试所用的折现率
项目 | 折现率(%) | 依据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30 | 根据资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12.30 | 根据资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 |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重要假设及依据
1)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并在经营范围、销售模式和渠道、管理层等影响到生产和经营的关键方面与目前情况无重大变化;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较大的变化,国家及公司所在的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3)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在保持一惯性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能随着经营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和创新;
4)假设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各种产品能适应市场需求,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施,并取得预期效益;
5)假设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在国家规定的正常范围内无重大变化等。
(2)商誉减值测试所用的折现率
项目 | 折现率(%) | 依据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30 | 根据资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12.30 | 根据资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 |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费 | 2,252,133.65 | 4,083,990.91 | 1,204,503.23 | 5,131,621.33 | |
其他 | 188,981.63 | 73,154.16 | 115,827.47 | ||
合计 | 2,441,115.28 | 4,083,990.91 | 1,277,657.39 | 5,247,448.80 |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9,762,740.17 | 20,937,662.45 | 117,990,463.47 | 17,653,450.3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0,172,544.58 | 4,525,881.69 | 22,893,471.92 | 3,434,020.79 |
可抵扣亏损 | 1,917,826.24 | 354,660.90 | 2,354,718.55 | 242,515.10 |
未到票费用 | 9,471,536.57 | 1,420,730.49 |
预计负债 | 36,881,597.09 | 5,532,239.56 | ||
其他 | 14,659,255.08 | 1,957,493.19 | 13,024,037.67 | 1,755,791.18 |
合计 | 195,983,902.64 | 29,196,428.72 | 193,144,288.70 | 28,618,016.9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9,051,908.65 | 9,708,473.30 | 34,326,092.17 | 6,059,300.94 |
税法加速折旧 | 12,808,516.92 | 1,921,277.54 | 15,113,643.05 | 2,267,046.46 |
公允价值变动 | 1,590,566.62 | 274,160.34 | 600,445.74 | 90,066.86 |
合计 | 73,450,992.19 | 11,903,911.18 | 50,040,180.96 | 8,416,414.2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96,428.72 | 28,618,016.9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903,911.18 | 8,416,414.2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643,502.22 | 6,233,978.80 |
可抵扣亏损 | 97,966,816.09 | 77,910,022.77 |
递延收益 | 23,224,769.22 | 23,737,626.50 |
合计 | 128,835,087.53 | 107,881,628.0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367,487.72 | ||
2022年 | 2,201,034.81 | 2,201,572.67 |
2023年 | 20,582,597.71 | 20,582,597.71 | |
2024年 | 14,256,657.42 | 14,349,263.91 | |
2025年 | 39,258,184.49 | 40,409,100.76 | |
2026年 | 21,668,341.66 | ||
合计 | 97,966,816.09 | 77,910,022.77 | --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2,814,320.93 | 2,814,320.93 | 682,118.13 | 682,118.13 | ||
预付设备款 | 20,900,150.44 | 20,900,150.44 | 7,707,528.08 | 7,707,528.08 | ||
预付软件款 | 776,200.00 | 776,200.00 | ||||
合计 | 24,490,671.37 | 24,490,671.37 | 8,389,646.21 | 8,389,646.21 |
1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81,400,000.00 | 131,000,000.00 |
保证借款 | 57,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72,000,000.00 | 71,300,000.00 |
票据贴现 | 9,737,509.52 | 2,486,216.69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29,094.19 | 141,583.55 |
合计 | 220,266,603.71 | 204,927,800.2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说明:
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取得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短期借款2,0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泰兴市友邦科技有限公司自有房产、土地作为抵押物取得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短期借款1,84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其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自宁波银行绍兴分行取得短期借款4,300.00万元。保证借款说明:
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由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分别自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取得短期借款3,200.00万元、1,00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由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自中国银行镇江市大港支行取得短期借款1,000.00万元;
控股子公司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由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自绍兴银行袍江支行取得短期借款500.00万元。2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470,172,311.43 | 296,091,455.38 |
合计 | 470,172,311.43 | 296,092,455.38 |
2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291,540,082.05 | 247,632,081.04 |
应付工程款 | 10,123,594.56 | 11,417,092.46 |
应付设备款 | 19,747,263.22 | 7,772,087.32 |
应付运输费 | 13,485,656.09 | 12,757,048.70 |
其他 | 10,783,660.06 | 3,514,991.78 |
合计 | 345,680,255.98 | 283,093,301.30 |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53,581,991.78 | 180,109,105.88 |
合计 | 553,581,991.78 | 180,109,105.88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4,462,179.86 | 240,615,921.88 | 233,598,548.82 | 41,479,552.9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715,623.34 | 15,657,461.93 | 58,161.41 | |
合计 | 34,462,179.86 | 256,331,545.22 | 249,256,010.75 | 41,537,714.33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241,695.85 | 209,776,103.27 | 204,943,939.28 | 24,073,859.84 |
2、职工福利费 | 11,346,386.72 | 11,338,041.40 | 8,345.32 | |
3、社会保险费 | 49,214.48 | 9,195,322.62 | 9,204,512.95 | 40,024.1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9,214.48 | 8,084,843.94 | 8,096,741.76 | 37,316.66 |
工伤保险费 | 771,277.21 | 768,569.72 | 2,707.49 | |
生育保险费 | 331,407.13 | 331,407.13 | ||
补充医疗保险 | 7,794.34 | 7,794.34 | ||
4、住房公积金 | 2,884,936.76 | 2,884,936.76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171,269.53 | 3,176,340.69 | 990,286.61 | 17,357,323.61 |
其他短期薪酬 | 4,236,831.82 | 4,236,831.82 | ||
合计 | 34,462,179.86 | 240,615,921.88 | 233,598,548.82 | 41,479,552.9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245,225.88 | 15,189,070.48 | 56,155.40 | |
2、失业保险费 | 470,397.46 | 468,391.45 | 2,006.01 | |
合计 | 15,715,623.34 | 15,657,461.93 | 58,161.41 |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057,170.17 | 5,088,874.82 |
企业所得税 | 8,780,838.77 | 6,262,379.99 |
个人所得税 | 538,471.45 | 200,224.4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10,385.52 | 362,000.48 |
房产税 | 1,902,414.96 | 1,491,511.57 |
教育费附加 | 662,129.29 | 279,429.43 |
土地使用税 | 767,856.97 | 609,163.70 |
其他 | 114,806.35 | 57,976.55 |
合计 | 24,734,073.48 | 14,351,561.00 |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90,423,201.33 | 95,475,436.18 |
合计 | 290,423,201.33 | 95,475,436.18 |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50,071,917.81 | |
珠海厂房动迁款 | 265,264,749.70 |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18,900,000.00 | 40,0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2,601,778.66 | 2,415,604.66 |
预提费用 | 100,302.80 | 554,270.38 |
其他 | 3,556,370.17 | 2,433,643.33 |
合计 | 290,423,201.33 | 95,475,436.18 |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20,485.67 | 1,526,306.56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85,890.41 | 171,780.82 |
合计 | 1,706,376.08 | 1,698,087.38 |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未到期已背书承兑汇票 | 407,467,150.25 | 414,743,493.16 |
预收增值税 | 26,586,710.56 | 10,284,920.96 |
合计 | 434,053,860.81 | 425,028,414.12 |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0,000,000.00 | 81,000,000.00 |
保证借款 | 30,000,000.00 | 19,000,000.00 |
合计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抵押借款的说明:
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其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取得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5,000.00万元;用于借款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设备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七/注释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保证借款的说明:
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由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自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取得借款1,00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由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自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取得借款1,00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由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自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取得借款1,000.00万元。
29、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现值小计 | 4,183,455.18 | 3,299,952.3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20,485.67 | -1,526,306.56 |
合计 | 2,562,969.51 | 1,773,645.82 |
3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36,881,597.09 | ||
合计 | 36,881,597.09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期初相关未决诉讼本期进展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十四/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3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3,113,348.83 | 3,478,101.75 | 49,635,247.08 | 详见表1. | |
合计 | 53,113,348.83 | 3,478,101.75 | 49,635,247.0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投资建设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海洋油气高效分离处理装置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注1) | 5,097,600.15 | 341,650.44 | 4,755,949.71 | 与资产相关 | ||||
海洋工程装备及油气处理系统设备、设备拼装设备和3万吨级码头项目土地出让补贴(注2) | 3,106,935.01 | 71,015.64 | 3,035,919.37 | 与资产相关 | ||||
海洋油气高效分离装备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发展专项资金(注3) | 8,861,816.95 | 1,277,274.96 | 7,584,541.99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注4) | 161,836.50 | 126,467.59 | 35,368.91 | 与资产相关 | ||||
拆迁补偿款(注5) | 5,230,431.06 | 985,183.44 | 4,245,247.62 | 与资产相关 | ||||
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配套费补贴(注6) | 1,978,144.66 | 46,984.08 | 1,931,160.58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九天土地补偿款(注7) | 6,922,291.34 | 166,668.32 | 6,755,623.02 | 与资产相关 | ||||
东方九天土地补偿款(注8) | 21,754,293.16 | 462,857.28 | 21,291,435.8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3,113,348.83 | 3,478,101.75 | 49,635,247.08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注1:系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2014年度取得的投资建设海洋油气高效分离处理装置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补贴款,本期减少金额系按照资产摊销的金额转入其他收益;
注2:系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2015年度取得的海洋工程装备及油气处理系统设备、设备拼装设备和3万吨级码头项目土地出让补贴款,本期减少金额系按照资产摊销的金额转入其他收益;
注3:系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于2015年度取得的海洋油气高效分离装备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补贴款及2017年度取得该项目验收后的余款,本期减少金额系按照资产摊销的金额转入其他收益;
注4:系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于2009年度取得由江苏省镇江新区财政局下拨的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本期减少金额系按照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金额转入其他收益;
注5:系公司于2010年度取得老厂房拆迁款,公司决定使用相关补偿款进行产能扩张,投资于《扩建年产1410万件电加热器配件建设项目》,本期减少金额系按照资产计提折旧的金额转入其他收益;
注6:系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度取得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拨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补贴款,本期减少金额系按照资产摊销的金额转入其他收益;
注7:系公司非同一控制合并江苏九天光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取得的土地优惠补偿款,本期减少金额系按照资产摊销的金额转入其他收益;
注8:系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土地优惠补偿款,本期减少金额系按照资产摊销的金额转入其他收益。
3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73,493,706.00 | 167,722,975.00 | 167,722,975.00 | 1,441,216,681.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以及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并于2021年7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的核准,东方电热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722,97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834,399.2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94,164.13元(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0,235.1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167,722,975.00元,增加资木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36,517,260.12元。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7,296,643.36 | 436,517,260.12 | 573,813,903.4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29,529.30 | 1,129,529.30 | ||
合计 | 138,426,172.66 | 436,517,260.12 | 574,943,432.7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变动原因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七/注释32、股本。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09,235.36 | 339,030.37 | 339,030.37 | 948,265.73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09,235.36 | 339,030.37 | 339,030.37 | 948,265.7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09,235.36 | 339,030.37 | 339,030.37 | 948,265.73 |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8,190,423.62 | 9,062,992.80 | 97,253,416.42 | |
合计 | 88,190,423.62 | 9,062,992.80 | 97,253,416.4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度盈余公积增加系根据2021年度净利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9,139,467.5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39,139,467.57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3,753,529.61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062,992.8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102,404.72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84,727,599.66 |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32,654,679.42 | 2,272,811,052.05 | 2,321,632,796.78 | 1,968,351,995.14 |
其他业务 | 54,634,912.48 | 27,503,580.65 | 75,513,760.74 | 61,474,776.92 |
合计 | 2,787,289,591.90 | 2,300,314,632.70 | 2,397,146,557.52 | 2,029,826,772.0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2,787,289,591.90 | 2,787,289,591.90 | ||
其中: |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1,392,018,685.72 | 1,392,018,685.72 |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102,790,791.14 | 102,790,791.14 | ||
新能源装备 | 406,521,770.50 | 406,521,770.50 | ||
光通信材料 | 716,727,362.22 | 716,727,362.22 | ||
锂电池材料 | 114,596,069.84 | 114,596,069.84 | ||
其他业务 | 54,634,912.48 | 54,634,912.4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787,289,591.90 | 2,787,289,591.90 | ||
其中: | ||||
境内 | 2,708,907,589.85 | 2,708,907,589.85 | ||
境外 | 78,382,002.05 | 78,382,002.05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787,289,591.90 | 2,787,289,591.90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2,781,095,326.23 | 2,781,095,326.23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6,194,265.67 | 6,194,265.67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59,852.50 | 4,095,754.07 |
教育费附加 | 3,778,908.34 | 3,014,411.65 |
房产税 | 6,898,843.55 | 6,480,694.82 |
土地使用税 | 2,559,372.01 | 2,446,569.54 |
其他 | 1,137,975.92 | 890,373.53 |
合计 | 19,434,952.32 | 16,927,803.61 |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包装材料 | 10,548,212.28 | 9,993,074.74 |
职工薪酬 | 8,954,995.53 | 5,688,230.95 |
质量扣款 | 8,527,743.09 | 5,275,993.79 |
折旧费 | 3,116,058.52 | 669,155.39 |
差旅费 | 2,859,732.71 | 3,315,614.55 |
仓储费 | 2,405,676.47 | 2,026,498.08 |
其他费用 | 9,038,333.17 | 7,536,505.92 |
合计 | 45,450,751.77 | 34,505,073.42 |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6,944,121.04 | 52,352,904.33 |
咨询费 | 21,759,372.16 | 5,669,950.55 |
无形资产摊销 | 11,792,828.73 | 10,719,649.97 |
折旧费 | 10,674,259.29 | 9,313,709.28 |
业务招待费 | 8,383,822.90 | 5,638,159.75 |
办公费 | 4,552,397.62 | 2,904,821.49 |
差旅费 | 1,241,307.94 | 915,756.23 |
费用性税金 | 602,143.63 | 528,571.04 |
其他费用 | 17,306,788.01 | 16,855,530.95 |
合计 | 143,257,041.32 | 104,899,053.59 |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支出 | 70,075,799.63 | 53,651,403.14 |
职工薪酬 | 25,430,217.87 | 18,684,326.98 |
燃料动力 | 6,604,100.83 | 6,154,133.74 |
折旧摊销 | 6,277,801.46 | 4,686,224.09 |
其他 | 2,145,564.46 | 1,549,745.04 |
合计 | 110,533,484.25 | 84,725,832.99 |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6,555,851.24 | 16,301,819.21 |
减:利息收入 | 2,580,345.74 | 2,556,163.04 |
汇兑损益 | 1,546,355.99 | 3,377,185.54 |
银行手续费 | 969,367.14 | 620,163.21 |
贴现息 | 4,456,749.84 | 3,726,488.55 |
合计 | 20,947,978.47 | 21,469,493.47 |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3,568,235.98 | 8,880,987.67 |
个税返还 | 41,018.78 | 36,072.67 |
合计 | 13,609,254.76 | 8,917,060.34 |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45,434.43 | 16,030,717.8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710,744.64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0,630,400.02 | 11,876,919.60 |
合计 | 34,286,579.09 | 27,907,637.46 |
4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990,120.88 | -1,048,658.14 |
合计 | 990,120.88 | -1,048,658.14 |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9,050,208.48 | -14,058,751.50 |
合计 | -19,050,208.48 | -14,058,751.50 |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5,574,470.07 | -24,367,774.69 |
合计 | -25,574,470.07 | -24,367,774.69 |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991,515.11 | -1,138,674.10 |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质量扣款 | 2,427,490.86 | 2,545,159.36 | 2,427,490.86 |
转回的预计负债(注) | 36,748,947.09 | 36,748,947.09 | |
其他 | 250,294.18 | 50,993.33 | 250,294.18 |
合计 | 39,426,732.13 | 2,596,152.69 | 39,426,732.1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转入(详见附注七/注释31) | 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等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3,478,101.75 | 3,621,033.25 | 与资产相关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 | 镇江市税务局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是 | 否 | 3,310,822.56 | 与收益相关 | |
海洋油气高效分离处理装置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补贴 |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是 | 否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第二批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江苏省财政厅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是 | 否 | 900,000.00 | 1,0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科技企业培育资助 | 镇江新区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局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是 | 否 | 738,500.00 | 与收益相关 |
镇江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镇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是 | 否 | 426,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补助 | 是 | 否 | 359,451.90 | 878,909.25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资金(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经费 | 补助 | 是 | 否 | 3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鼓励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泰兴市黄桥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62,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镇江市2021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 | 补助 | 是 | 否 | 1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泰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计划资助 | 泰兴市黄桥镇财政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高企培育奖补 | 泰兴市科学技术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08,060.00 | 与收益相关 | |
泰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泰兴市商务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89,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资助 | 补助 | 是 | 35,695.00 | 149,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是 | 否 | 328,804.77 | 3,181,945.17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3,568,235.98 | 8,880,987.67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注:未决诉讼形成期初预计负债当期转回相关本期进展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十四/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41,200.58 | 204,308.16 | 141,200.58 |
未决诉讼预计损失 | 36,748,947.09 | ||
滞纳金 | 123,884.17 | 285,510.52 | 123,884.17 |
违约金 | 1,147.49 | 2,147.46 | 1,147.49 |
罚款 | 342,500.00 | 15,230.00 | 342,500.00 |
其他 | 306,489.30 | 287,418.53 | 306,489.30 |
合计 | 915,221.54 | 37,543,561.76 | 915,221.54 |
5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045,119.34 | 15,020,212.4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67,180.31 | -6,265,808.68 |
合计 | 20,112,299.65 | 8,754,403.8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8,132,022.7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8,219,803.4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96,865.1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4,440.3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91,815.1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77,637.7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577,682.66 |
研发加计扣除 | -14,488,584.14 |
所得税费用 | 20,112,299.65 |
52、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往来款 | 741,000.00 | 209,000.00 |
补贴收入 | 6,486,023.43 | 5,250,256.21 |
利息收入 | 2,580,345.74 | 2,450,594.67 |
收到的保证金 | 4,881,090.00 | 9,904,679.00 |
其他 | 847,990.46 | 1,754,597.75 |
合计 | 15,536,449.63 | 19,569,127.63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销售费用 | 25,046,428.92 | 22,185,134.31 |
支付的管理费用 | 40,916,838.34 | 29,223,866.60 |
支付的研发费用 | 76,613,302.79 | 61,370,161.92 |
支付的财务费用 | 969,367.14 | 620,163.21 |
支付的保证金 | 50,618,279.46 | 2,687,400.00 |
其他 | 2,946,880.89 | 1,789,672.00 |
合计 | 197,111,097.54 | 117,876,398.04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珠海拆迁款 | 265,029,123.40 | |
合计 | 265,029,123.40 |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保证金 | 3,379,098.51 | 21,409,287.88 |
合计 | 3,379,098.51 | 21,409,287.88 |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 | 40,000,000.00 | |
支付的保证金 | 30,108,562.94 | 7,193,326.40 |
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咨询费 | 5,863,015.14 | |
支付使用权资产租金 | 2,367,938.63 | |
合计 | 78,339,516.71 | 7,193,326.40 |
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68,019,723.08 | 57,301,554.8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4,624,678.55 | 38,426,526.1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5,649,472.80 | 75,272,987.6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198,334.66 | |
无形资产摊销 | 11,766,006.98 | 10,592,282.5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77,657.39 | 1,015,749.7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91,515.11 | 1,138,674.1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8,619.21 | 204,308.1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0,120.88 | 1,048,658.1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577,147.96 | 20,640,751.6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286,579.09 | -27,907,637.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5,149.47 | -3,216,818.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92,329.78 | -3,048,990.5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0,758,429.70 | 57,799,947.3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9,497,917.42 | -415,385,769.5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62,760,269.50 | 214,014,687.6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62,441.54 | 27,896,912.3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5,206,630.54 | 201,976,516.2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1,976,516.22 | 187,137,509.3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230,114.32 | 14,839,006.9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4,100,000.00 |
其中: | -- |
其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44,1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215,440.24 |
其中: | -- |
其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1,215,440.24 |
其中: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2,884,559.76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35,206,630.54 | 201,976,516.22 |
其中:库存现金 | 1,126,949.65 | 3,834,195.7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34,079,680.89 | 198,142,320.4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5,206,630.54 | 201,976,516.22 |
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2,638,956.0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39,217,426.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60,399,254.77 | 借款抵押物 |
无形资产 | 42,015,830.17 | 借款抵押物 |
合计 | 464,271,466.97 | -- |
其他说明:
项目 | 明细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8号 | 19,131,596.80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4号 | 7,794,089.19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654号 | 88,996,397.74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655号 | ||
固定资产 | 浙(2020)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41809号 | 44,477,171.04 | 借款抵押 |
小计
小计 | 160,399,254.77 | ||
无形资产 | 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8号 | 9,746,549.62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 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4号 | 4,156,597.27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 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12号 | 28,112,683.28 | 借款抵押 |
小计 | 42,015,830.17 |
合计
合计 | 202,415,084.94 |
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不动产登记号为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8号的自有房产、土地及以其全资子公司泰兴市友邦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号为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24号的房产、土地为抵押自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借款共计3,84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不动产登记号分别为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12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654号及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655号的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取得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借款5,000.00万元。
控股子公司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不动产登记号浙(2020)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41809号的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取得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的短期借款4,300.00万元。
5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9,226,618.08 |
其中:美元 | 2,780,775.63 | 6.3757 | 17,729,391.18 |
欧元 | 195,668.77 | 7.2197 | 1,412,669.82 |
港币 | |||
英镑 | 726.12 | 8.6064 | 6,249.28 |
新加坡元 | 16,598.02 | 4.7179 | 78,307.80 |
应收账款 | -- | -- | 34,885,723.05 |
其中:美元 | 5,466,874.26 | 6.3757 | 34,855,150.22 |
欧元 | 4,234.64 | 7.2197 | 30,572.83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注册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DONG FANG INTERNATIONAL PTE.LTD. | 新加坡 | 美元 | 依据当地法律 |
5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详见附注七/注释31 | 3,478,101.75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0,090,134.23 | 详见附注七/注释43 | 10,090,134.23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20日 | 6,300.00 | 51.00% | 货币资金 | 2021年02月20日 | 工商营业执照 | 188,974,548.50 | 12,561,789.37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63,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61,544,000.00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24,544,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83,954,268.67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40,589,731.33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购买价格及合并成本公允价值参考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020248号之“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15,440.24 | 1,215,440.24 |
应收款项 | 85,920,391.20 | 85,920,391.20 |
存货 | 36,080,486.07 | 36,080,486.07 |
固定资产 | 29,311,625.29 | 29,311,625.29 |
无形资产 | 11,622,229.20 | 3,654,448.23 |
其他 | 55,531,334.00 | 55,531,334.00 |
负债: | ||
借款 | 9,500,000.00 | 9,500,000.00 |
应付款项 | 125,032,070.19 | 125,032,070.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95,167.14 | |
净资产 | 83,954,268.67 | 77,181,654.84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83,954,268.67 | 77,181,654.84 |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2、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期设立的子公司情况
名称 | 说明 |
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8日取得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191MA7DQNQF48的营业执照 |
镇江东方电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0日取得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码91321191MA27DGYD49的营业执照 |
(2)本期注销的子公司情况
名称 | 说明 |
崇州九天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崇州)登记内简注核字[2021]第6794号准予简易注销的登记通知书,经崇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注销。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 | 镇江 | 镇江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合肥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当涂 | 当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 | 郑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重庆乐旭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镇江 | 镇江 | 制造业 | 91.67% | 8.3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无锡爱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无锡 | 无锡 | 制造业 | 7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DONG FANG INTERNATIONAL 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泰兴 | 泰兴 | 制造业 | 46.96% | 53.0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泰兴市友邦科技有限公司 | 泰兴 | 泰兴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泰兴格兰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泰兴 | 泰兴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泰州 | 泰州 | 制造业 | 30.00% | 70.00% | 设立 |
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 | 绍兴 | 制造业 | 58.14% | 设立 | |
江苏东方恒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泰兴 | 泰兴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青岛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 | 青岛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镇江 | 镇江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镇江 | 镇江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镇江东方电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镇江 | 镇江 | 制造业 | 51.00% | 设立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1,945,434.43 | 13,452,267.88 |
--综合收益总额 | 1,945,434.43 | 13,452,267.88 |
其他说明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注1) | 镇江 | 镇江 | 制造业 | 权益法 |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2)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13.36% | 权益法 |
注1:公司原持有东方山源49.00%股份,2021年度收购原联营企业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剩余51%股份,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于2021年度变为公司非同一控制合并形成的全资子公司,与该项非同一控制合并事项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八/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2:公司原持有深圳山源22.57%股份,2021年度处置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处置后持有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3.36%股份。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银行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授权财务部门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969,503,549.91 | 8,203,062.48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673,290,913.72 | 75,792,409.52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23,143,065.00 | 4,287,865.58 |
合计 | 1,665,937,528.63 | 88,283,337.58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结清金额39,750.00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4.关联交易情况/(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行业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应收账款的27.26%(2020年12月31日:32.57%)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
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226,493,921.66 | 226,493,921.66 | ||
应付票据 | 470,172,311.43 | 470,172,311.43 |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 345,680,255.98 | 345,680,255.98 | ||
其他应付款 | 290,423,201.33 | 290,423,201.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06,376.08 | 1,706,376.08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7,467,150.25 | 407,467,150.25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84,991,301.37 | 84,991,301.37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2,562,969.51 | 2,562,969.51 | ||
合计 | 1,741,943,216.73 | 87,554,270.88 | 1,829,497,487.61 |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等)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合理控制外币资产规模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新加坡元项目 | 英镑项目 | 合计 |
外币金融资产: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729,391.18 | 1,412,669.82 | 78,307.80 | 6,249.28 | 19,226,618.08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34,855,150.22 | 30,572.83 | 34,885,723.05 |
小计
小计 | 52,584,541.40 | 1,443,242.65 | 78,307.80 | 6,249.28 | 54,112,341.13 |
(3)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不重大。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为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8,000.00万元。
(3)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以浮动利率计算利率的长期带息债务,因此利率的变化对本公司的净利润无影响。
3、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1,718,023.29 | 701,718,023.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76,527,232.48 | 76,527,232.4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78,245,255.77 | 778,245,255.77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银行理财产品历史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相当,公司采用产品预期收益率及收益期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应收账款融资主要为拟用于背书或者贴现的信用程度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采用通常情况下供应商可接受的市场价格对该类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3、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等。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谭荣生、谭伟及谭克,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12.97%、11.41%及11.41%,合计35.79%,三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谭荣生、谭伟及谭克 | 35.79% | 35.79%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李国忠 | 原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谭克控制的企业 |
江苏山源热工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7,459,335.01 | 178,350,720.35 | ||
江苏山源热工技术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10,945.79 | |||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91,592.92 | 382,300.89 | ||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092,547.01 | 8,350,016.6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26,720.45 | 9,849,738.42 |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740,619.47 | 4,813,893.80 |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75,745.04 | 1,600,752.16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012,702.03 | 457,366.3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自2021年2月末起成为东方电热全资子公司,当期关联方交易所记载金额为2021年1-2月情况,2021年3-12月金额已合并抵消。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07月21日 | 2023年03月14日 | 否 |
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4日 | 否 |
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03月23日 | 2023年03月01日 | 否 |
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08月27日 | 2022年06月30日 | 否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03月23日 | 2023年03月01日 | 否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05月25日 | 2022年05月24日 | 否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08月27日 | 2022年06月30日 | 否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11月16日 | 2022年04月20日 | 否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年12月18日 | 2023年12月18日 | 否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年05月26日 | 2022年05月26日 | 否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03月29日 | 2023年03月01日 | 否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7,500,000.00 | 2020年10月29日 | 2025年10月26日 | 否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年09月24日 | 2022年09月24日 | 否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1年06月08日 | 2022年06月03日 | 否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年01月29日 | 2023年01月28日 | 否 |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年12月17日 | 2021年12月16日 | 借款年利率为3.75% |
拆出 |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年12月17日 | 2021年12月16日 | 借款年利率为3.75% |
(4)其他关联交易
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厂房租赁、物管费
厂房租赁、物管费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1,390,650.75 | 协议价 | |
代收代付水电费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465,286.64 | 4,005,110.68 | 政府价格 |
购买专利(注1)
购买专利(注1)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参考评估 协议作价 | |
股权处置(注2)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协议作价 | |
股权收购(注3)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63,000,000.00 | 参考评估 协议作价 |
注1: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购买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020247号),深圳山源转让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542.00万元。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购买价格为人民币2,500.00万元。2021年完成上述专利购买。
注2: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深圳山源拟以2,500.00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深圳山源9,124,088股股份,占深圳山源股本总额的10.6349%。2021年深圳山源完成上述股权回购。
注3:2021年度自深圳山源山源以6,300.00万元购买其原持东方山源51%股份事项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3,173,975.70 | 212,867.67 | |||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571,430.53 | 251,428.61 | 6,428,950.80 | 349,467.72 | |
预付账款 | |||||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4,965.58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6,806,566.81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88,188.97 | ||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189,212.08 | 4,585,624.92 | |
江苏山源热工技术有限公司 | 672,265.15 | ||
其他应付款 |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50,071,917.81 |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9,718,678.32 | ||
李国忠 | 41,476,663.89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无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关于案号(2019)鲁02知民初204号
2016年6月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威公司)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事项起诉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潍坊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苏宁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空调器公司),请求判令镇江东方公司、潍坊苏宁公司、海尔空调器公司:1.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许诺销售侵害无锡国威公司专利权的加热器及空调机产品,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2.赔偿无锡国威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5万元;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8年10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无锡国威公司的起诉。无锡国威公司不服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20年12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就上述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原诉讼请求之2变更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3,000万元”,该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由原告于2020年9月7日出具,于2020年12月29日开庭时当庭送达东方电热。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26日的民事判决书结果,需要赔偿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648,947.09元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10.00万元,及东方电热应承担案件受理费118,400.00元。根据上述判决,东方电热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诉讼费用118,400.00元、经济损失10,748,947.09元的预计负债。
2021年度进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知终1254号,经审理查明:本案原审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月21日作出第4332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2-6无效;原审判决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第5216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无效。自此,涉案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2知民初204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的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据此东方电热于2021年度冲回了原计提的一审赔偿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相关经济损失。
(2)关于案号(2019)苏01民初2102号
2019年7月,无锡国威以与案号为(2019)鲁02知民初201号诉讼相同的事实与理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行人、宜兴市红颖商贸有限公司赔偿侵害其专利权的损失105万元;2020年11月30日,无锡国威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赔偿金额增加至7,000万元,同时申请变更被告为东方电热,该变更后的起诉状于2020年12月21日开庭时当庭送达东方电热。截至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目前尚在审理中,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鉴于该案号中无锡国威诉讼事实中相关专利、侵权理由与案号为(2019)鲁02知民初204号基本相同,其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东方电热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比照案号(2019)鲁02知民初204号判决赔偿比例作为最佳估计数取整计提预计负债2,500.00万元。
2021年度进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知终2189号,经审理查明:本案原审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月21日作出第4332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2-6无效;原审判决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第5216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无效。自此,涉案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民初2102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的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据此东方电热于2021年度冲回了原计提的比照(2019)鲁02知民初204号判决预估的赔偿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相关经济损失。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4、关联交易情况/(2)关联担保情况”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8,824,333.6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8,824,333.62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珠海市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横琴、保税区、洪湾片区一体化新拓展区域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整合处置方案》的有关规定,珠海横琴新区国土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洪湾工业区香工路12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证载土地面积为51,840.3平方米,补偿款及奖励金额合计331,580,937.1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共计收到相关款项265,264,749.70元,尚未完成设备搬迁、厂房腾空及交接手续。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156,237.44 | 1.68% | 4,156,237.44 | 100.00% | 4,156,237.44 | 1.48% | 4,156,237.44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2,810,246.69 | 98.32% | 9,413,708.98 | 3.88% | 233,396,537.71 | 276,672,528.13 | 98.52% | 4,623,309.29 | 1.67% | 272,049,218.84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242,810,246.69 | 98.32% | 9,413,708.98 | 3.88% | 233,396,537.71 | 276,672,528.13 | 98.52% | 4,623,309.29 | 1.67% | 272,049,218.84 |
合计 | 246,966,484.13 | 100.00% | 13,569,946.42 | 233,396,537.71 | 280,828,765.57 | 100.00% | 8,779,546.73 | 272,049,218.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4 | 4,156,237.44 | 4,156,237.4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156,237.44 | 4,156,237.44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6,401,720.13 | 5,487,568.52 | 2.32% |
其中:1-6月 | 226,907,543.83 | 4,538,150.89 | 2.00% |
7-12个月 | 9,494,176.30 | 949,417.63 | 10.00% |
1-2年 | 3,143,948.21 | 943,184.46 | 30.00% |
2-3年 | 563,244.70 | 281,622.35 | 50.00% |
3年以上 | 2,701,333.65 | 2,701,333.65 | 100.00% |
合计 | 242,810,246.69 | 9,413,708.98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6,401,720.13 |
其中:1-6月 | 226,907,543.83 |
7-12个月 | 9,494,176.30 |
1至2年 | 3,143,948.21 |
2至3年 | 2,038,045.11 |
3年以上 | 5,382,770.68 |
3至4年 | 3,459,960.85 |
4至5年 | 742,883.15 |
5年以上 | 1,179,926.68 |
合计 | 246,966,484.13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156,237.44 | 4,156,237.44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623,309.29 | 5,404,183.52 | -613,783.83 | 9,413,708.98 | ||
合计 | 8,779,546.73 | 5,404,183.52 | -613,783.83 | 13,569,946.42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13,783.83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1名 | 68,123,114.15 | 27.58% | 1,362,462.28 |
第2名 | 12,775,575.24 | 5.17% | 255,511.50 |
第3名 | 12,208,679.10 | 4.94% | 244,173.58 |
第4名 | 8,386,598.99 | 3.40% | 167,731.98 |
第5名 | 8,080,566.48 | 3.27% | 161,611.33 |
合计 | 109,574,533.96 | 44.3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4,697,218.64 | 4,136,319.41 |
合计 | 34,697,218.64 | 4,136,319.41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849,874.76 | 3,855,274.7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30,000,000.00 | |
代垫款项 | 1,012,860.62 | 883,065.63 |
其他 | 554,796.17 | 135,760.15 |
合计 | 35,417,531.55 | 4,874,100.54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36,163.13 | 101,618.00 | 737,781.13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7,468.22 | -17,468.22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618,694.91 | 101,618.00 | 720,312.9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4,587,268.79 |
其中:1-6个月 | 34,296,247.31 |
7-12个月 | 291,021.48 |
1至2年 | 18,000.00 |
2至3年 | 120,104.00 |
3年以上 | 590,540.76 |
3至4年 | 332,000.00 |
4至5年 | 258,540.76 |
合计 | 35,315,913.5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01,618.00 | 101,618.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636,163.13 | -17,468.22 | 618,694.91 | |||
合计 | 737,781.13 | -17,468.22 | 720,312.91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1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30,000,000.00 | 6个月以内 | 84.70% | |
第2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530,630.00 | 6个月以内 | 4.32% | |
第3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0 | 6个月以内 | 2.82% | |
第4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600,000.00 | 1-6个月486,538.13元;1-2年113,461.87元;2-3年230,630.00元 | 1.69% | 11,346.19 |
第5名 | 代垫款项 | 554,833.71 | 6个月以内 | 1.57% | |
合计 | -- | 33,685,463.71 | -- | 95.10% | 11,346.19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18,327,352.02 | 55,770,441.56 | 1,262,556,910.46 | 1,112,013,935.22 | 55,770,441.56 | 1,056,243,493.66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2,527,710.73 | 32,527,710.73 | 95,415,531.66 | 95,415,531.66 | ||
合计 | 1,350,855,062.75 | 55,770,441.56 | 1,295,084,621.19 | 1,207,429,466.88 | 55,770,441.56 | 1,151,659,025.32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 | 130,978,600.00 | 130,978,600.00 | |||||
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89,355,599.89 | 89,355,599.89 | |||||
合肥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 15,179,735.33 | 15,179,735.33 | |||||
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
重庆乐旭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575,500,000.00 | 575,500,000.00 | 21,635,198.39 | ||||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50,000,000.00 | 34,135,243.17 | |||
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101,863,416.80 | 101,863,416.80 | |||||
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450,000.00 | 4,450,000.00 | |||||
镇江东方电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减值准备 | -55,770,441.56 | -55,770,441.56 | |||||
合计 | 1,056,243,493.66 | 206,313,416.80 | 1,262,556,910.46 | 55,770,441.5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 37,912,799.26 | 63,000,000.00 | 950,617.54 | -101,863,416.80 |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57,502,732.40 | 25,969,838.56 | 994,816.89 | 32,527,710.73 | |||||||
小计 | 95,415,531.66 | -101,863,416.80 | 32,527,710.73 | ||||||||
合计 | 95,415,531.66 | 25,969,838.56 | 1,945,434.43 | 1,945,434.43 | -101,863,416.80 | 32,527,710.73 |
(3)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东方电热尚未对镇江东方电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出资。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38,986,249.50 | 1,214,187,258.46 | 1,359,240,959.53 | 1,154,655,620.29 |
其他业务 | 36,059,461.76 | 35,202,578.84 | 59,535,676.36 | 60,082,538.89 |
合计 | 1,475,045,711.26 | 1,249,389,837.30 | 1,418,776,635.89 | 1,214,738,159.18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1,475,045,711.26 | 1,475,045,711.26 | ||
其中: | ||||
家用电器元器件 | 1,336,195,458.36 | 1,336,195,458.36 | ||
新能源汽车元器件 | 102,790,791.14 | 102,790,791.14 | ||
其它业务 | 36,059,461.76 | 36,059,461.7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1,470,723,491.47 | 1,470,723,491.47 | ||
境外 | 4,322,219.79 | 4,322,219.7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475,045,711.26 | 1,475,045,711.26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471,481,651.52 | 1,471,481,651.52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3,564,059.74 | 3,564,059.74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45,434.43 | 16,030,717.8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69,838.56 | -2,052,438.18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4,231,493.52 | 7,321,408.83 |
合计 | 5,207,089.39 | 21,299,688.51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91,515.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609,254.7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331,265.5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4.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62,563.50 | |
无需支付未决诉讼损失相关预计负债的转回 | 36,748,947.0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041,249.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0,931.02 | |
合计 | 70,398,439.0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3% | 0.13 | 0.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6% | 0.08 | 0.0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