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北京时间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皎龙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44,925,115.77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按2021年度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492,511.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747,373.98元,减2020年度分配的利润37,121,608.3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058,369.79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2022年资金安排计划和 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可以提升公司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还需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经审核,与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确实反映了公司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谨慎发展的投资战略,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