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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2TJAA10166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2019年8月23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经纬辉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经纬辉开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经纬辉开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鉴证报告仅供经纬辉开公司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萱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志锋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 |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8月23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向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5号文)核准,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每股发行价格12.85元(每股面值1.00元)向西藏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20,712,836股、向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10,505,836股、向卫伟平发行股份6,315,949股、向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3,891,050股,上述交易合计发行股份41,425,671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532,319,894.00元。
根据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订的《担任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之协议书》,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签订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公司应支付上述中介机构中介费用合计15,000,000.00元。除天风证券剩余独立财务顾问费尚未支付,其余中介费用已于募集资金到位前全部支付。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天风证券独立财务顾问费11,000,000.00元,余额521,319,894.00元,已于2017年10月24日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南门外支行开立的122903429310401银行账号521,319,894.00元。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XYZH/2017TJA1043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总额532,319,894.00元扣除天风证券独立财务顾问费用12,0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1,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达天风证券账户时扣除11,000,000.00元)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重组中介费用3,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7,319,894.00元,其中支付收购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517,319,894.00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2号)核准,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以每股发行价格5.55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向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瑞嘉华”) 发行36,050,000股股份,向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易”)发行25,000,000股股份,向艾艳发行11,700,000股股份,上述交易合计发行股份72,7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762,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38,859.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923,641.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72,75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325,173,64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23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龙岗支行”)开立的39110188000121886银行账号150,000,000.00元、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立的631350971银行账号98,626,641.00元(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支行”)开立的122903429310503银行账号149,29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9TJA10226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南门外支行 | 122903429310401 | 517,319,894.00 | 注1 | |
合计 | 517,319,894.00 |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1:该账户已于2018年6日22日完成注销。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39110188000121886 | 150,000,000.00 | 687,378.6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631350971 | 98,626,641.00 | 2,158,459.0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 | 122903429310503 | 149,297,000.00 | 253,030.16 | |
合计 | 397,923,641.00 | 3,098,867.86 |
截至 2021年12月31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南经纬辉开前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运城支行 | 753672762388 | 111,996.7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 4425010000120002394 | ||
合计 | 111,996.72 |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731.9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1,731.99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1,731.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2017年: | 51,731.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1 | 支付收购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 | 支付收购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 | 51,731.99 | 51,731.99 | 51,731.99 | 51,731.99 | 51,731.99 | 51,731.99 | 2017年10月31日 | |
合计 | 51,731.99 | 51,731.99 | 51,731.99 | 51,731.99 | 51,731.99 | 51,731.99 |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指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9,792.3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960.85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960.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9,000.00 | 2019年: | 8,285.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7.75% | 2020年: | 27,556.39 | ||||||||
2021年: | 119.3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1 | 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 | 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 | 74,946.93 | 20,792.36 | 20,792.36 | 74,946.93 | 20,792.36 | 16,960.85 | 3,831.51 | 2022年12月31日 |
2 | 对子公司长沙宇顺增资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2020年05月07日 | ||||
合计 | 74,946.93 | 39,792.36 | 39,792.36 | 74,946.93 | 39,792.36 | 35,960.85 | 3,831.51 |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指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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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无差异。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于2018年12月取得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编号为冷发改备案证字[2018]95号的《湖南经纬辉开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50万片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 目备案证明》。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南经纬辉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经纬辉开”),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为74,946.9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792.36万元。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同时结合项目进展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期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决定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避免因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对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原募投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将项目规模由74,946.93万元缩减为20,958.0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0,792.36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期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变更19,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向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沙宇顺)增资。2019年公司对长沙宇顺的收购快速解决了公司触控显示器件的产能瓶颈,但收购完成后需要承担长沙宇顺应付债务以及需要投入大量营运资金开展经营,长沙宇顺运营资金需求缺口大。因此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19,000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增资以支持其日常经营活动、偿付债务等。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投资项目不涉及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不涉及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情况。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已全部归还。
2020年10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0月22日已全部归还。
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41,210,864.58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36%。根据本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前次募集资金将按计划全部投入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目前尚未达到投入资金时间。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各年(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2021年 | ||||
1 | 支付收购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注【1】 | 7,557.45 注【2】 | 11,419.58 注【2】 | 14,760.83 | 16,463.29 | 不适用 | 50,201.15 | 注【3】 |
注【1】:根据公司与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永州恒达伟业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杰欧
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新福恒创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偿协议》,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承诺:在利润补偿期间2016年度至2019年度各年度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净利润分别达到7,437.45万元,11,301.43万元,13,653.51万元,15,349.27万元。上述净利润指的是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2】: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和2017年1-10月效益未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注【3】: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8TJA10082),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完成了2017年的效益承诺;2019年4月10日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诺实现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9TJA10182),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完成了2018年的效益承诺;2020年3月23日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TJA10047),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完成了2019年的效益承诺。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各年(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1 | 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对子公司长沙宇顺进行增资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见本公司2020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期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晚于预期,导致项目推进滞后,因此原延长项目建设期至2020年12月31日。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末厂房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生产设备采买调试未完成,根据2021年4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预计将项目推迟至2021年12月31日。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末厂房未完成验收工作,设备采买调试进度滞后,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2022年4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预计将项目推迟至2022年12月31日。
注【2】:见本公司2020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期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该募投项目调减规模后,募投项目的产能将从年产650万片调整为年产135万片,按照调整后募投项目的生产能力进行分析,项目达产后,预计该募投项目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6,356.15万元,净利润2,398.63万元。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3】:见本公司2020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期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19,000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增资,以支持其日常经营活动、偿付债务等。长沙宇顺已按计划使用增资款项支付其日常经营活动、偿付债务等。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认购股份资产——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资产运行情况:
(1)权属变更情况
截至2017年8月8日,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购买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2021年12月31日 | 2017年10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93,369.51 | 106,843.72 |
负债总额 | 99,088.86 | 61,223.7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94,280.65 | 45,619.94 |
(3)购买资产的生产经营情况
自资产交割完成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六、其他
无。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蒋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凌云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