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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44,925,115.77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按2021年度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492,511.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747,373.98元,减2020年度分配的利润37,121,608.3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058,369.79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2022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9至2021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经营性的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且业务拓展需要资金投入,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

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拟定了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从而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维护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可以提升公司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提出的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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