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经纬辉开 |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久君 | 联系电话:0755-82134633 |
保荐代表人姓名:侯立潇 | 联系电话:0755-8213463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银行存放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的记录与凭证进行了1次审阅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未发现重大问题。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证监会2021年颁布的新法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一)IPO相关承诺 | ||
1、股份锁定承诺、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其他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补缴的承诺等。 | 是 | 不适用 |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 | ||
7、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业绩补偿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关于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合法合规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4、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的声明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 ||
15、保障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6、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承诺 | ||
17、增持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8、关于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9、关于股票激励信息披露文件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20年度呈现下滑趋势。主要原因包括:(1)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海外新冠疫情以及人民币持续升值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辉开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001.47万元, 较去年下降47.05%;(2)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经营状况未得到进一步改善,仍保持亏损状态; (3)2021年度公司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