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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2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调整综合授信额度,需向该行提供4亿元保证金或存单质押,董事会同意公司向股东朱凤廉女士借款人民币4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无需向朱凤廉女士计付借款利息,也无需提供任何担保)。

鉴于朱凤廉女士持有公司14.74%股份,朱凤廉女士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朱凤廉女士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下称“本次交易”)。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海梅女士、曾坤林先生回避了表决,议案得到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六章第三节第6.3.10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同意,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和表决情况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

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同意。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朱凤廉女士基本情况

姓名:朱凤廉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朱凤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4.74%股份,为公司关联方。

(三)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朱凤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朱凤廉女士向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借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朱凤廉女士借款无需计付借款利息。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4月25日,公司与朱凤廉女士在东莞市签署了《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因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调整综合授信额度需向该行提供4亿元保证金或存单质押,而向朱凤廉女士申请借款人民币肆亿元(¥4亿元)。朱凤廉女士同意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肆亿元(¥4亿元),公司无须向朱凤廉女士支付借款利息,也无需提供任何担保,借款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向朱凤廉女士借款作为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提供保证金或存单质押之用,目的是为了在公司参股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前解除公司质押给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的12,600万股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质押。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向朱凤廉女士借款能够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实质上是朱凤廉女士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须向朱凤廉女士支付借款利息,也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今,公司未与朱凤廉女士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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