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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恒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朱国锭、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322,58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4.80元,共计募集资金999,999,984.00元,扣除承销费用12,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7,499,984.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汇入公司账户。上述人民币987,499,984.00元(考虑税金后988,207,531.17元)另减除其他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24,528.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5,783,002.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309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17,877,195.72元(已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54,653,9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9,618,932.65元。

2021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7,812,215.16元(包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2,414,889.27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87,475.36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96,000,000.00元,2021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户106,00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35,689,410.88元(包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2,414,889.2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9,906,408.01元。

截至2021年11月,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进行销户处理,实际结余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2,414,889.27元(其中,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销户划转的募集资金72,414,889.27元)。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

2021年11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出,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年9月26日,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3月16日,公司和公司全资

子公司杭州中恒云能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6月30日,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1月14日,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小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9月29日,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出,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2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6年12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4,653,900.00元,其中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40,459,400.00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14,194,500.00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075.92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12月

28日之前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5,000,000.00(其中:2019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5,000,000.00元;2020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元,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3日之前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6,000,000.00元(其中,2020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6,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21年9月2日之前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6,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4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12,414,889.27元。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

2021年11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出,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7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恒云能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加其注册资本30,000万元,用于其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

2019年10月29日,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恒电气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中恒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恒电气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中恒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恒电气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或用于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恒电气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恒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578.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539.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327.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68,861.0068,861.0010,539.7352,502.7276.242021年9月973.00
2、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6,091.006,091.00-6,198.43101.762019年9月[注1]
3、补充流动资金23,626.3023,626.30-23,626.30100.00
4、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241.4921,241.4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8,578.3098,578.3031,781.22103,568.94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98,578.3098,578.3031,781.22103,568.9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2019年10月29日,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延期至 2021年9月30日。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内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云平台项目业务拓展和开工进度有所延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公司2017年2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6年12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465.39万元,其中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4,045.94万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1,419.45万元。此置换金额已包括在2016年投入金额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根据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0,759,222.27元,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8日之前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5,000,000.00(其中:2019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5,000,000.00元;2020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元,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3日之前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6,000,000.00元(其中,2020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6,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21年9月2日之前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6,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4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进行销户处理,实际结余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1,241.49万元(其中,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销户划转的募集资金7,241.49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将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根据公司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赵小敏 吴继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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