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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2-1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周庆捷,独立董事薛静、裘益政、袁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薛静女士、袁樵先生、裘益政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8,872,738.35元,同比增长26.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301,472.08元,同比增长5.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224,543.46元,同比增长50.28%。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563,564,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6,356,496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21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600.69万元,公司预计2022年可能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关联董事刘洁女士、赵大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协同发展需要,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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